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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使馆发布关于邮寄办理护照、旅行证常见问题的提醒

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网站消息,因美国新冠肺炎疫情严重,驻美国使馆自4月6日起暂停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各类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的紧急、特殊申请均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预约,避免发生交叉感染病毒。为进一步做好护照、旅行证服务工作,使馆调动人力,逐步扩大申请量,并于8月起试行“双向邮寄”做法,方便领区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期间,使馆发现不少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供合格照片等,延误了办理进程。现将出现的常见问题说明如下,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

一、提前通过电子邮件预约。

为优先满足有特殊紧急需求申请人办证需求,驻美使馆仅通过电子邮箱接受各类证件申请。驻美使馆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公布的预约号源系为通过邮件初审者定向投放。自行在线预约的申请无效,自行寄来的邮件将被退回。

有特殊紧急需求的申请人请将个人信息、紧急事由、办证类型发送至电子邮箱:visaoffice.dc@gmail.com,使馆将及时回复。

二、《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填写常见问题。

(一)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准确,如无相关信息,请填“无”,不要留空;

(二)如实填写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是否持有外国护照栏;

(三)联系电话和在美居住地址需填写完整并真实、有效;

(四)如父母已去世,仍需填写父母的姓名,住址处可填写“去世”;

(五)需要办理护照加注的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姓名加注”一栏准确填写拟加注的姓名;

(六)儿童办理旅行证,申请表姓名汉语拼音栏应填写美国出生证上的英文姓名;

(七)申请表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签,并注明代签。

二、其他表格填写问题。

(一)请严格按照初审邮件附件压缩文件包准备材料,所列文件均需填写,不要漏填;

(二)请所有申请人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并手写签名(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申请旅行证除外)。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填写,并注明代签;

(三)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申请人声明》。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填写,并注明代签;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还需在监护人意见一栏签字。

(四)年满10周岁护照申请人需按要求在《签名式样表》签名。签名应尽量靠近横线,但不压线,字体不要过小或过大,尽量工整。此处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今后可能会在办理出入境、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请务必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因代签名引发问题责任自负;

(五)年满16周岁护照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六)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人员,还需填写《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情况说明》并手写签名。

三、照片要求及常见照片不合格情况。

(一)总体要求:

6个月内纸质近照,背景为白色,彩色照片。须包括申请人整个面部和头部。面部或背景无阴影。纸质照片必须由照相馆冲洗或使用专业照片打印纸打印。不得对照片进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面部要求: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可佩带眼镜,但镜片不得有颜色,不得因闪光、阴影或镜架造成眼镜轮廓模糊;可佩带助听器或类似物品。

头饰:不得戴帽子或头巾等饰品,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须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照片尺寸:宽33mm,高48mm,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头部高度(从下巴至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头顶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至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至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二)常见照片不合格原因:

尺寸不符合要求;

照片背景不白,反光、模糊、过暗、污损;

头部比例太大或太小、头发杂乱、遮挡五官或肩膀;

佩戴黑框眼镜或镜框太大遮挡眼睛;

红眼、闭眼、未正视镜头;

佩戴耳环、鼻环、项链等饰品;

衣领过高或过低,着连帽衫或吊带;

衣服颜色过浅等。

样例请见:https://ppt.mfa.gov.cn/appo/page/instruction.html

请注意:为方便申请人顺利完成网上预约,驻美使馆放宽了上传照片标准,即使顺利上传,也不代表照片符合制证要求。请严格按上述要求打印并邮寄本人纸质证件照,否则将导致制证失败,使馆将请您补寄,延误证件及时制作。如您网上预约使用的照片与拟邮寄的照片版本不同,请一并邮寄。

四、收费标准、付款方式。

申请人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三部分:

(一)护照/旅行证申请费:18美元/人

(二)邮寄服务费:5美元/人

以上两项费用应合计23美元/人支付给大使馆。必须使用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不接受个人支票或现金),抬头收款人应为Chinese Embassy。金额务必准确,不能少也不能多,否则须重新邮寄。

(三)如有姓名加注,首次申请再另行加上5美元/人。再次加注免费。

除以上费用外,大使馆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及机构收取额外费用。

(四)邮费。申请人需自行支付将材料寄到使馆和回邮所需费用。

五、邮寄申请材料。

(一)请使用有查询号码功能的USPS信封邮寄材料(不接受挂号回邮信封,如:Certified、Registered信封)。信封上收件人处必须中文注明“证件申请,邮寄编号 (HZ或者LXZ抬头的号码),否则将被拒收。在邮寄前可自行用手机拍摄整个信封的外观、相关信息及邮寄跟踪号,以便需要时可快速查找寄来的邮件。

(二)邮寄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同时提供填妥地址、预付邮费的回邮信封,大使馆将用该回邮信封将新旧证件及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邮寄给申请人。注意回邮信封上寄件人地址与收件人地址均应填写申请人地址,而非大使馆证件处地址。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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