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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版“昆山龙哥”反杀案!在美国法律下没有人好欺负!

北美时间8月28日凌晨,一名Uber司机半夜载客回家,途中被一辆皮卡车逼停,皮卡车司机下车一边叫喊一边手持枪支威胁:“我有手枪,你TM想我打死你吗?”话语刚下,就响起“砰”的一声枪声… …Uber司机先下手为强,皮卡司机被射杀身亡。

究竟是怎么回事?

(图片来源:CNN视频截图)

据报道称,贾森·伯克(Jason Boek)在和他分分合合的女友发了一通激烈的短信后,他开皮卡车跟着一辆以为女友乘搭的优步(Uber)。

周二凌晨,伯克在佛罗里达州(Florida)中部一条漆黑的双车道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将他的皮卡车转向了一辆车前面。优步司机罗伯特·韦斯特莱克(Robert Westlake)猛踩刹车。他们险些撞车,在道路中间停住了。然后,伯克跳出他的卡车,迅速走向韦斯特莱克的现代伊兰特(Hyundai Elantra)。

“你知道我有手枪吗?”伯克说着,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你想让我他妈的朝你开枪?”

据警方公布的视频显示,伯克从车上跳下来大约六秒钟后,韦斯特莱克向他开枪。“他朝我走来的”

波尔克县警长办公室表示,韦斯特莱克随后拨打了911,试图挽救伯克。

“他把我挤出了公路,从车里跳了出来,”韦斯特莱克在911电话中平静地说。“我不能离开。”

“他朝我走来,喊道他拿着手枪,并伸手去拿。”

韦斯特莱克说,他用一把0.40口径的手枪开了一枪。

他的手机掉在地上。韦斯特莱克说,起初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部手机。

(源于网络)

“砰”!优步司机一枪将他击毙。

警方称:正当防卫

  韦斯特莱克的车载摄像头拍下了这场致命的对峙,波尔克县(Polk County)治安官称之为“经典的《不退让法》的案例”(classic “stand your ground” case),该法指的是佛罗里达州一项有争议的法律,允许自卫的人享有豁免权。

这是正当的杀人行为。你有权利保护自己,”警长贾德(Grady Judd)说。“这就是法律的意图。”

当局称,34岁的伯克离开卡车时并没有携带武器——他当时拿着手机。

38岁的韦斯特莱克可不是一个普通的优步司机。他是持有执照的武装保安人员,持有隐藏的武器许可证,刚刚完成了警察培训。

警长办公室表示,韦斯特莱克正在配合调查。司法长官想要澄清这一点:“这是给社区里冲动的人的一个信息:不要做那种事,”贾德说。“好人带着枪,他们会朝你开枪的。”

(伯克和他的女朋友)

这起枪击事件是最新一起引起争议的备受关注的“不退让法”案件。这份名单包括2012年社区观察志愿者乔治·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枪杀17岁少年特雷沃恩·马丁(Trayvon Martin)的案件,以及今年7月迈克尔·德雷吉卡(Michael Drejka)在一家便利店停车场射杀马基斯·麦克格洛克顿(Markeis McGlockton)的案件。

齐默尔曼在马丁被判无罪后声称自己是自卫,而不是依靠“不退让法”的法律。德雷吉卡最初被释放,但后来被控过失杀人。

而周二的事件始于一起认错人的案件

警方说,周二凌晨,在佛罗里达州邓迪的一家酒吧里,伯克的女友为另一名喝 多了的女子叫了优步,并帮助这名女子上了车。

警长说:伯克看到了她,以为是他的女朋友上了优步,但实际上她又回到了酒吧。

一段时间后,伯克和他的女朋友开始了激烈的短信交流

“男朋友是暴怒的,”治安官贾德说。“他是在跟踪他的女朋友。并生女友的气,对她说,‘我要打倒优步司机’”

律师认同Uber司机的做法

律师刘龙珠认为该司机的反杀行为是“毫无疑问的正当防卫”,并称值得嘉许。

刘龙珠律师表示,在单项单车道的马路上,皮卡车司机逼停Uber司机这种行为已经使得Uber司机感受到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下,Uber司机有权开枪为自己做出正当防卫。

其次,皮卡车司机下车便威逼Uber司机喊道:“我有手枪,你想让我杀了你吗”,这样一句恐吓,对Uber司机来说第一时间该做的就是防卫,预防这个“疯子”真的会开枪。律师认为不论是在自我防卫层面还是在道德层面,司机都值得嘉许,因为他的正当防卫不仅保护了自己,同时保护了车内乘客的性命安全。

美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

究竟怎么判定?

美国法律上只坚持一条准则《就地防卫法Stand-your-ground law》——坚守不退让:当你的合法权利停留的地方遭到紧急状况、生命威胁时,无须先行退让义务,可以当场使用武力,包括枪支、刀具,甚至直接将对方打死,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简单说来就是:当对方持有致命武力,并很有可能马上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可(先行)使用武器。

目前已经有超过20个州使用这一准则,包括德州、佛州、亚利桑那州、宾夕法尼亚州等,在有记录的就地防卫案例中,70%的防卫者最后都获无罪。

昆山反砍案,在美国法律下没有人好欺负!

所有昆山砍人案如果发生在美国,完全符合正当的“就地防卫”,根本不会受到刑事指控的担忧。

而枪杀私闯民宅者而不被杀害是受到“城堡法”的保护,就地防卫法其实是在“城堡法理”(Castle Doctrine) 基础上的延伸的,两者的差异在于防卫的地域范围。〝城堡法〞(Castle Law 、Castle Doctrine)——面对私闯民宅者,主人可以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来进行防卫和对抗,所造成的后果免于法律责任且不被起诉。

这样的行为,不止在美国,在很多西方国家也很普遍,这项权利也从住宅扩大到了机动车或工作场所等合法占用的空间。

当然在美国坚守不退让的原则,绝不是单纯的,“不服,就来干!”的无端暴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警察面前举枪会被击毙,当警察认为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也可以开枪自保。

现在我们一起坐等法律对电动车男的最终判决,他虽然终结了社会哥的暴力,却可能无法终结中国自卫法的不完善。

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他在我们心中,都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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