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税“出逃”拿绿卡!这些明星在中国的好日子到头了,国家和行业开始出手整治娱乐圈乱相
微信公号“电影情报处”报道,有传闻称,中国国税总局近日将出台新政,将对明星的个人税率从之前的6%起统一调整为42%,改税率仅比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45%低三个百分点。
虽然国税总局的官方网站暂时没有信息公布,但依据部分城市影视工作室收到的税务行政通知,这把利剑已经亮起,影视公司和投资方的日子可能要不好过了。
原来一个明星片酬四五千万,几乎都是要求税后报价,至于投资方如何规划筹谋明星并不过多去参与,更多由自己的经纪人、工作室和投资方直接来协调,如果税率一旦固定,能够耍手段的空间消失,对于内地影视产业将产生极大的震动。
行业风险加剧
其实普通民众的税负压力并不算大,这点和美国不同,中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梯税率,有一个起征点,对超出的部分征缴税费,一般由企事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美国则由个人来填“个人税务申纳表”来提交。
明星的纳税行为比个人更复杂,因为明星大部分的收入为演艺、广告、商演和其他一些收入,和普通人按月开工资不同,不存在较为固定的代缴单位和企事业,或者说,这次谁找明星了,这次就由谁来代缴。
也就是说,普通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征条目是“工资、薪金所得”,明星的应征条目一般是劳动报酬所得,但实际的发生情况和应对条目都有更细致的差别,但中国制定的税率并不会制定为单一行业和群体来制定,所有的税率调整之针对该收入阶级的人。
明星收入的确很高,但收入高的可不仅仅只有明星,那种抱着“我拿到高收入,我也一样按章纳税”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况是税法。
不同地区和省份,之前也出台了各种免税和优惠条目,这种优惠策略之前并不是针对影视行业所独有的,但影视行业可以跨地区建立公司,只需要在出品影片时打上优惠地区的公司名头即可。
有媒体披露说,之前一亿的片酬如果按照现在45%的税率,要多支付3100万。实际上,中国现行所有的针对个人税收政策,是不会提倡对一亿的收入仅执行11%的税率。
也就是说,之前的税法本身和一些政策就存在太多漏洞,或者有很多让人可以钻空子的可乘之机,明星本身就是一口价,所有的风险和负担都已经直接甩给了制作方。
面对高额的税率和明星不可松口的片酬,制作方和投资方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合理避税”,通常会改变应税条目(这个相对笨一点)或者用优惠政策等把高额的税费规避掉。
或出现明星“出逃”拿绿卡
对于明星而言,因其号召力和对投资方绝对的刚需,其本身一直处于相对“话语权”强势的一方,他们的片酬也都由经纪人、经纪公司和工作室来直接制定,投资方和片方能够回旋的余地很小。
那么根据目前所有披露的信息来看,同时也承由一些行业人士和熟悉税法的朋友,他们的说法是明星一般情况不存在偷税和漏税,甚至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看,明星个人甚至连避税的嫌疑都没有。
像之前霍尔果斯和江苏无锡等地区,给新进入产业园的企事业极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有年限限制),霍尔果斯的税率不到7%(6%增值税 0.78%附加增值税)无锡的税率不到10%(6%增值税 0.78%附加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其他一些地区为吸引投资和提升地区竞争力,也会开出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目前如果按照国税总局的“一刀切”政策,所有地区的税收优惠都被取消,之前企事业和个人和地区所签订的协议也就会作废,虽然乙方(这里暂时指影视公司)有追讨违约费的权利,但地方政府会以国税总局总的方针政策是“不可抗力”为理由。
实现统一税率后,无疑会增加投资方和制片方的就片酬方面的硬性支出,这会直接导致投资方在之后项目的推进阻力增加,毕竟一刀切的增加了35%的税费压力还是非常之大。
对于明星而言,同样不算利好,毕竟整个行业一旦都要承担相对高的税费,便会导致大家都紧缩投资,大中项目和头部项目随着缩减,明星想依靠大项目拿高片酬难度已经增大,同时总局也对电视剧(含网制剧)单集的制作费提出限额要求。
一旦政策实施,少数明星可能无奈之下选择拿绿卡和其他国家的国籍,因不同国家税收政策不同,同时对有贡献、提交巨额资产、参与投资等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明星拿外籍或者把工作室开到国外,也会成为未来明星避税的重要方式,只不过为了逃避网友、观众舆论上的压力,明星一般都会对拿外籍讳莫如深。
就好像之前《建国大业》曝光的演员表中中国籍贯持外国绿卡的列表,虽然后来被佐证有一定的恶搞成分,但内地演员目前出于各种目的拿外籍,申请绿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是每当有影片票房奇高之时,总有影片的演员和家属会被“曝光”加入外籍。
其实即便是好莱坞明星也会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的状况,一些体坛巨星也无法避免,人性的本质往往会如此,因此各国在税务问题上都表现得比较强硬,同时也会出现一些为了经济发展和吸纳投资的目的将税率在阶段内松动的政策。
问题在于,一旦内地明星(入籍外国)参与国内电影之后,演职员表中是会要求标注国籍的,这可能对于投资方、演员和观众以及媒体是不可预知的多重考验,毕竟演员已经拿到极高的片酬,仅仅为了避税加入外籍,再返回来内地拍片赚钱,民众的舆论压力巨大。
高税率不应盘剥底层影视人员
明星税率的提高,最终仍然是片方和投资方埋单,但最终所有的一切又都会落实到消费者身上,看起来是快意恩仇,让老百姓解恨的事情,最后反而让普通人买单。
但此次一刀切的税收政策,不仅仅是针对到明星和影视公司,对编剧、导演和其他影视行业相关人员同样也有影响,有一些甚至是致命的。
不过对于像编剧、编剧工作室、非大牌导演和一些拿不到高收入的影视行业人员,一同缴纳45%的税费压力巨大,要知道普通人月收入要拿到57000以上才会对超过应征额度的部分征45%的税费,大部分底层影视行业人员是拿不到这个额度的。
上海第一财经报道,对传闻中的税收方式变更,编剧行业的反响也很强烈。许多从业者表示,若增加税费,让本就处于产业链条弱势的编剧行业一蹶不振。
8月2日,编剧余飞发布“查账征收”征集意见的通知,号召编剧同行说出自己遇到的困难或困扰,以及意见和建议。一日之内,余飞收到超过五百位编剧的留言。
“我所知道的,现在一些项目暂时搁置,主要是因为税前合同不知道如何制定,影视公司现在也在观望,等确切消息。”影视产业资深制片人王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