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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在美结婚后少做一件事,6年后接递解令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名2006年以申请庇护身份留在美国的华人。

6年前与一名美籍人士结婚,可最近这位华人却因收到了一纸递解令在找律师打官司。

一位住在洛杉矶的华人女性目前正在寻求律师协助,争取在移民法庭重新开案,以便了结她12年前向联邦政府申请的庇护案。

这位华人女子表示,她是2006年5月进入美国的,同年10月,她向联邦政府递交了庇护申请。

2011年12月,这名女子的申请庇护案遭到移民法庭拒绝。此后,她便开始了漫长的上诉历程。

华女在美结婚后少做一件事,6年后接递解令

2012年,这位不愿具名的女子幸运地找到了一位愿意与她结婚的美籍人士,而结婚之后,她便以为,此后万事大吉了,也就再未理会原先申请的庇护案,甚至未及时递交申请婚姻绿卡的表格。

2013年6月,联邦移民上诉委员会驳回了这位女子被拒庇护案的上诉,90天后,移民法院开庭,这名女子呈递给法官的、可支持她继续留美的证据只有一纸结婚证书。

显然结婚证书与庇护案件没有任何关联,为此这名女子的庇护案再遭拒绝。

律师华强认为,这种结婚6年却没有拿到任何留美身份的案例很罕见。

她相信,这名女子后来收到的递解令与联邦政府收紧的移民政策有关。

“正因移民政策收紧,在以前持各类庇护证件留美者中,转以寻求结婚方式留美者数量激增,目前已出现高潮,然而结婚留美并非万无一失。”

据华强考察,这名女子的婚姻是真实的,但她错误地认为,结了婚不转换身份即可安心地留在美国,而以前申请庇护的案子就可不必再管了,为此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走完必要的程序,这才导致了今天的后果。

华强说,收到了递解令并不等于这一案件就无可救药了。

“因为有真实的婚姻关系在,当事人可在美国申请豁免,或者回到中国再回来处理完庇护案,但这首先要征得移民局的同意才可行。”

华强表示,由于联邦政府移民政策的改变,近来以各类庇护为由移民美国的申请人数在减少。

她说,一些企业,如建筑行业近来出现了工人不好找的现象,这似乎与各类移民人数下降有关。

根据目前的形势,华强提醒那些只有工卡或劳工纸的人士最近行事要特别谨慎,或说要“夹着尾巴”做人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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