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亚哥申请隐蔽持枪证的人数飙升
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了纽约州枪支限制法,取消了只有拥有“正当理由”的人,才能在公共场合携带隐藏枪支。
根据圣地亚哥县的数据显示,自该裁决以来,当地申请隐蔽持枪证的人数增加了一倍以上。
截至2月16日,治安部门已收到近5487份新的隐蔽持枪证申请,仅今年就有998份申请。其中约有4586份申请仍在等待处理。治安部门表示去年同期只有大约2214份未处理。
根据治安部门的说法,每个申请可能需要长达几个月的时间来处理,因为需要完成背景调查和实时扫描。
“对(隐蔽携带武器)的兴趣一直很高,”该部门的一位发言人说。“最近,自最高法院的裁决以来,更是大幅增加。”
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Bruen案解决了纽约州一项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法律,该法律要求申请隐蔽持枪证的个人必须证明所谓的“正当理由”,这个“正当理由”的解释非常模糊。
加州在实践中将获得隐蔽持枪证的使用范围缩小到那些个人、配偶或抚养子女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时需要个人保护。最高法院在6-3的裁决中裁定,纽约以及之后的加州的隐蔽持枪证的限制条款是对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的违宪。
“法院表示,要求某人必须有特殊原因才能携带枪支违反了第二修正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枪战:枪支权利之战》一书的作者亚当·温克勒 (Adam Winkler) 说。
“要求‘正当理由’是对大多数人在公共场合携带枪支的能力的严格限制,因为大多数人无法证明他们有携带枪支的特殊理由,”他继续说道。
在最高法院的裁决发布后,加州总检察长罗伯·邦塔(Rob Bonta)发出了通知,“正当理由”条款将不再执行。加州隐蔽持枪证的其他要求,例如要求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完成枪支训练等,仍然有效。
在该裁决之前,加州的地方执法机构在解释这三项要求时拥有自由裁量权,其中一些机构在如何确定满足每项条件的构成方面更为严格。
随着最高法院缩小了当地执法机构之前行使的自由裁量权,正在推动让人们更容易被允许隐蔽携带枪支。对于那些感兴趣的人来说,申请过程变得更加容易,突然涌入的申请淹没了治安部门。
不过最高法院并没有明确说明隐蔽持枪证有什么样的权利,这种模糊性让加州立法者找到了机会,对隐蔽持枪证提出额外限制,来对抗该裁决。
这包括去年12月提出的一项法案,将扩大哪怕隐蔽持枪证也不允许携带武器的“敏感”地点,并细化对执法机构必须进行何种审查以确定“道德品质”的要求,除了通过审查有关申请人的任何“公开可用信息”(例如社交媒体帖子)之外,还将要求与申请人进行面谈并提供性格参考以补充背景调查。
当然,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很可能会再次在法庭上受到枪支权利组织的挑战,尽管看起来似乎没有明显的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