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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以H1b身份工作的体验到底是什么样的?

拿到大学offer不是“历史的终结”,抽中工作签证也不是进入了另一个“平行宇宙”,“留学时代”和“后留学时代”本该是一气呵成的故事,我只想用此文采撷出留美工作生活的一些切片,无意于职业规划指导,而是侧重于真实的工作、生活体验记录,作为留学时代的续篇,也作留学规划的前奏。



老美常讲一句话:“Begin with an ending mind”,大概是在劝人要想清楚未来和自己最终的目的,再开始脚下的征程。对于一个申请者来说,想要了解申请成功之后的留学生活大致会是什么样的,会有海量阅不尽的信息可以帮助他。

可是,一个有意向未来留美工作的留学生,想要获悉中国人学成之后留美工作到底是怎样的体验,能获得的资源相比之就少的可怜。有趣的是,H1b中签就像一个“奇点”,通过这个“奇点”的人似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并没有和他们原来的世界保持有效的沟通。这样的隔绝,让留学生们对这样一种未来的出路雾里看花,留美工作就像“大数据”这个概念一样,人人都在谈,却没有几个人真解其中味。同时,这也让留美工作人员成了在这片异域文化环境里孤独的探索者,成了另一个宇宙里散落的孤星。

拿到大学offer不是“历史的终结”,抽中工作签证也不是进入了另一个“平行宇宙”,“留学时代”和“后留学时代”本该是一气呵成的故事,我只想用此文采撷出留美工作生活的一些切片,无意于职业规划指导,而是侧重于真实的工作、生活体验记录,作为留学时代的续篇,也作留学规划的前奏。

从停车厂开始,在停车场结束

在美国的大多数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都很不发达,我所在的被很多人想象成“大农场”的德州更是如此。大家还一定记得高中地理课上学的“城市钟摆效应”,说白天人流从城郊到城市中心区工作,下班时人流又反向涌回郊区,当时学这个理论时感到无法联系实际,因为对于很多中国城市来说,呈现多极发展态势,根本就说不清到底哪个区域是所谓的“城市中心”。


一来美国,发现这个理论非常恰当的解释了美国的城市人群流动,以我所在的达拉斯来说,不像中国很多大城市到处高楼林立,达拉斯的摩天大楼只集中在城中心的一小片区域(downtown),走出这片区域不但鲜见高楼,而且建筑物的分布很稀疏(sub-urban)。Sub-urban到中文里被译为“郊区、城郊”,但是这和中国的农村地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是上班族们的生活居住区。

上班以后,我就成了“钟摆效应”人流的一部分,清晨起来一脚油门开上通往downtown的高速公路,汇入从城郊开往城中心的千万辆汽车中,晚上再随这宏大的车流逆向开回,周一到周五,无数辆车同时同向行驶,就像一场永不负约的“朝圣”。
美国人非常爱车,这种稀疏的城市布局也决定了他们离不开车。他们享受开车的过程,在国内开起来觉得很远的距离,他们并不介意,我有一个同事家就住在离公司100迈(160公里)的距离,每天单程要开一个半小时,可他自己总说It’s not that bad….

早上在停车场看一眼朝阳,便进入building里面开始一天的工作,下班以后回到停车场,朝阳已经变夕阳了。

留美工作不是“走遍美国”世界很大,我们都想出去看看,自由是一种生来就有的权力,但是想出去看看就出去看看,却不是生来就有的能力。我想,留学最大的眼界开阔就是不再幻想彼岸有个理想世界,留美工作和回国工作一样,还是要为“真正的自由”一天天重复着努力。


“君子”之交淡如水


工作环境下老美之间的人际关系是怎样的?

和国内的同事关系比起来,美国的同事关系相对简单。中国人是群居的动物,很多单位里的同事在工作之余还保持着私人的交往关系,于是同事圈会外延出生活圈、社交圈,有时能否妥善处理好这些私人关系甚至会间接的影响工作的升迁调动。

美国是一个更加“原子化”的社会,大家的活动往往以个人和家庭为基础,当然这里的家庭指的是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和中国三世同堂的大家庭又不一样。


以个人成就和家庭幸福为核心的价值观,意味着少了很多迎来送往的应酬负担,另一方面也少了些人群聚合所带来的多元和欢乐。工作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关系的交换和供养家庭的手段,一下班,没有餐桌上的满汉全席、大快朵颐,没有杯盏碰撞、觥筹交错、酒话里智商和情商的竞技,没有KTV的麦霸与抒情,大家简单礼貌告别后都匆忙走向停车场,为赶在交通拥堵前开回家,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或是多和家人孩子在一起度过一些时光。

“I need to go see my kids really quick.”

“You know what? I need to meet the football coach of my daughter.”

“I will have a yoga class at 7pm.”

这些是我的同事下班前最经常提及的。
公司时不时也会组织下班后的Happy Hour,同事们到酒吧小坐一下,小酌几杯,聊聊谁家妻子刚刚生了baby,谁家孩子过生日,谁家的dog不能和他cousindog get along之类的话题,然后就是“Oh, I’d better head out. Otherwise, my wife is gonna be mad at me…”

一起工作就是单纯的工作,工作之后最小化花费在自己同事关系上的时间,因为有自己和家人,这些他们认为更珍贵的东西值得仰望,珍贵到可以支控的时间没有花在他们身上都觉得是浪费。

一个松散的、原子化的、个人家庭主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倾向下,人们没有意向去在同事关系基础上发展其他多元的外延,同事关系也就这样直接、简单、礼貌、浅淡,充满对彼此个人生活的尊重,和由这种尊重带来的彼此心照不宣的距离感。

孔子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但我看,美国人的简单、浅淡之交和中国人的复杂、紧密之交不是君子和小人的高下,而是各自文化、价值观下,人与人交互方式的不同取向和倾向。

想要留美工作的同学不妨结合自己的性格特点考虑一下,哪一种交往模式更能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毕竟在一个让你舒服的人际环境里工作,表现上才能更有发挥。

新教伦理的影子

美国人的工作状态是怎样的?

我在公司总部上班,10层的大楼里800名员工中,像我这样的外籍员工占绝对少数。一年来,和美国人一起上班、加班、小组讨论、做project,完成领导的任务,回应同事的请求,360度美国式工作环境的包围,让我有机会亲眼观察美国人到底是如何工作的,工作时精神风貌如何,也打破了很多在国内形成的误解和偏见:

我们对美国人的误解有哪些?

误解1:在美国工作不用加班,而且,因为美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即使加班了也会付加班费。

事实:在美国工作也要加班的,在我从事的财会领域,一些去了Big Four的同学每周工作60个小时以上是经常的事情。很多朋友后半夜才回家,一周有时都没和室友见上一面。 而且,法律上,在美国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真的,你没听错,在美国,法律上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美国法律规定Employers must pay overtime to employees who work more than 40 hours in a given workweek, unless they meet certain exceptions. ”在这些exception中,最常见的一个就是white-collar worker,它囊括了行政人员(Administrative,企业高管(Executive),和需要专业职业能力的工作人员(Professional employee),譬如会计师、律师、电子工程师、计算机编程师等等。

基本上中国留学生所学专业能应用上的各个领域的一份体面的中产白领的工作,都属于这个范畴。

我有朋友曾经在国内的大型外企工作过,后来又到美国工作,感受到巨大落差,国内都有的加班费在美国竟然没有,而且没有的完全合法。

误解2:中国人有农耕文化传统,安土重迁,美国人有海洋文化传统,勇于变化和冒险,所以美国人更换住所和工作的频率比中国人更高。

事实:我见到无数美国人,祖孙三代都在同一个城市内生活,上的是本州内的同一所大学,为同一只美式足球队伍助威呐喊。很多美国人没有护照,因为从未想出过美国,还有很多美国人一生只在一家公司工作过,比如在我们公司持续工作二十年年以上的老美就大有人在。


我就参加过公司为一个职员开办的庆祝其在本公司持续工作十年的party,十年来他始终负责SOX Control方面的工作,财务报告是月度反复的,每个月都要为之做一整套的合规性的操作,以满足SOX法案的要求。十年,一百二十个月,这个职员兢兢业业的把他的任务完成了整整一百二十遍。公司在表彰他的时候特意提到,他再过去十年期间累计回答了一千多个来自审计师事务所的询问,那背后是一千多个Excel表格,几千封Email及几百次Meeting

误解3:美国人工作起来没有中国人努力。

事实:美国人工作起来真的很拼!

过去的一年,我见识了他们对工作的激情、对自己所做的事情的信念,哪怕工作的性质是重复的、内容是枯燥的、影响是琐碎的,他们对之有着出乎我预料的认真的态度和惊人的忍耐力。 没上班之前听说过“工作狂”这个词,觉得如果工作能让人发“狂”,那一定是很有创造力、名头很大的工作,而现实中那些普普通通的工作也会让美国人发“狂”。

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自愿长时间的加班;主动长年放弃午休,一边吃一盒酸奶当做午饭一边继续点击着鼠标和键盘;主动周末加班或者把电脑带回家里继续工作,这些现象数见不鲜。不少老爷爷老奶奶早都过了退休的年龄,依然坚持上班,很多人跟我说,不到神让他们停下的一刻,他们不会停止工作。

我想,要论总体加班时间和强度,中国的上班族们还是远超美国。然而,美国人加班的自愿性、加班后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对自己所做之事全身心的信与爱,却是很有意思的一个文化现象。 我常想到这些人的祖先,那些来自英国的新教徒.

400年前,他们给这片待开发的土地带来了新教的伦理。在新教伦理中,劳作是对神的荣耀,而现世商业的成功表现了神对人的拣选。

400年后,马丁Ÿ路德已经长眠在历史课本里,不过我依稀在他们的每日工作中看到新教伦理的影子。

Whatever you do, do all to the glory of God”


结语:


这篇文章写在我留美工作刚满一年之际,再过一年或者三年以后,如果我还一直在美国工作,那时对美国的观感势必又会有所不同。赴美留学本身就是一项需要勇气的决定,而留美工作更是一次充满不确定性的摸索。当年留学的伙伴们,十有八九已经飞回中国,像迁徙的候鸟大队地回到原住地,只留零星几只还在迁徙地驻足。

上一代的留学生们已经同化为美国中产的一部分了,还完了house的房贷,在院子里浇花种草,帮着下一代孩子“爬”藤校,这是否是这一代留学生要模仿的人生模板?这一代留美工作的留学生,是缺少同行者来打气的孤行者,是缺少先行者来模仿的探索者,也是拥有很多可能、选择和不确定性的挑战者。

作者:达城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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