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性侵后却遭万人指责,自救4年,凭一己之力挑战国家司法
自述 伊藤诗织 撰文 倪楚娇
那一天
我叫伊藤诗织,今年29岁,是一个记者和纪录片导演,也是《黑箱》这本书的作者。
“黑箱”这个词,我在调查和起诉的过程中多次听到。警察告诉我,因为性犯罪、强奸、性暴力都发生在门背后,很少能找到目击者,所以外人很难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我这4年多,也在日本的司法体系和调查机构中,多次感知到了这种“黑箱”的存在。
2013年,我遇到山口敬之的时候,正在美国念新闻学的二年级。他当时是TBS电视台华盛顿分局局长。他告诉我,他们公司一直在找实习生。
2015年,我回到日本后开始找工作。我给很多公司发去了邮件,包括CNN等等,山口敬之也是其中的一个,他们公司有制作人的空缺。于是我们就决定下班后见面聊一聊,看看怎么样能申请到去美国的工作签证。
我们就是在吃饭喝酒,他和饭店里好多人在说话,因为这个饭店他经常来。但是突然,我感到了一阵头晕,便起身去厕所,这是我那天晚上能想起来的最后一件事。
我是在一阵剧痛中醒过来的,我躺在床上,身体被什么重重的东西压着。下腹撕裂般的疼痛和涌入眼前的画面,让我明白遭遇了什么。
我想,所有的事情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我很高兴我做到了。”
事发后2天,我才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大的挣扎是,我想不起来我是怎么去的酒店,我从来没有喝醉过。我也无法相信他会是强奸犯,我曾是那么尊重他。我当时还上网查了一下,发现他竟然给首相安倍晋三写过两本自传。
报警是在5天后。警察竟然说:“这种事太常见了,立案调查有难度啊。”我原以为,报了警,总算站在了起跑线上,这句话对我来说实在太残酷了。
我怀疑山口给我下了药,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一周,检验不出来了。后来我们找到了一些证据,比如我内衣上他的DNA,旅店里的录像,出租车司机的证词……
但很不幸的是,2016年7月22日,日本警方宣布,此案因证据不足而不予起诉。一年后,检察审查会维持了原判。
山口敬之目前在法律上一直没有受到惩罚。但是他声称,因为我通过书籍和纪录片等方式的曝光,导致他无法再工作。他起诉了我,要求我赔偿1亿3000万日元(约人民币860万),并公开道歉。
他要求的那个数额,我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我也损失了很多东西,都是不能用金钱来换算的。
就在上个月,我和山口的民事诉讼案开庭了。这是那天晚上以来,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此前,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在那一刻我没有崩溃。我看着他的脸,我很高兴我做到了。我们都回答了双方律师提出的问题。
我不确定结果会如何,我不敢说是乐观的。毕竟在刑事法庭上是这样的结果,说明了这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之前的刑事法庭做了什么样的讨论,为什么他们不起诉,我都是无法知道的。但民事法庭是更加公开的,我们有机会接触到证人和证据。
我希望通过起诉,让大家看到,在我们寻求正义、公正的过程中,到底哪一个环节出了错或者有缺失。
2017年5月29日
伊藤诗织在新闻发布会上
工作中的伊藤诗织
记者会结束后,一个出版社的编辑找到我,反复说服我一定要亲自写一本书,也就是现在的《黑箱》。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中文、韩语、法语、9月份瑞典的版本也要出了,明年会有英语版本。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和我的编辑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我们很担心会被突然叫停。所以我是在英国写完了整本书。
写书的过程需要回忆所有的细节,这很难。有两个星期,我甚至都不能看一眼我的稿子。我告诉编辑:“这件事也许我要过几年后再做。”
但是她说:“现在是最合适的时候。你已经撬开了一点点门缝,是时候把它踹开了!”
我也与BBC合作拍摄了这一案件的纪录片《日本之耻》。我选择BBC是因为他们有能力传播回日本。我现在还在持续记录,包括我来中国做活动等等。未来,我打算再继续推出相关的纪录片。
我不是“完美”受害者
在我第一次公开露面的那场发布会之前,一个我信任的记者对我说:“你应该穿一件白色衬衫加外套,这样看上去会更体面。”
但我说,不可能,我不想这样做,也不想给大家一种印象:“哦,受害者就该穿成这样。”受害者也该有正常的生活。
不过事实证明他是对的。我猜,之所以我会受到那么多反对的声音,也和我的衣着有关。我被起了很多名字,比如婊子、妓女。说我只是想沽名钓誉,说我是一个靠和别人睡觉来找工作的人。
很多人在网上评论,说他们不相信一个强奸案的受害者会公开自己的身份。也有人画了漫画,呼吁大家小心“靠睡觉上位的女子”。
也有人说:“每个人都会在工作中遇到不喜欢的人,如何妥当地拒绝本身就是一种技能。”也有人说:“她在男人面前喝酒,还喝醉了,这本身就有问题。”最让我害怕的是,有人曝光了我家人的照片,对他们评头论足。
我受到了各种威胁,威胁我不能出门,不能坐公共交通……他们说我是在给日本抹黑。
我甚至觉得是我、是我们所有人一贯的沉默,助长了性侵的频繁发生,也导致了受害者的缄默。
2018年伊藤诗织在国际论坛上发表关于保护妇女权利的讲话
不要,就是不要
在日本,关于强奸的法律是在110年前制定的,一直到2017年我把自己的故事说出来,它才有了改变。
旧法规定:只有受害者可以去报警,其他人不行。最过分的是在过去,偷东西需要坐5年牢,但是强奸只需要坐3年牢。
现在的法定最低刑从3年增至5年,男性也可作为强奸案的控告方。
大家对“强奸”有太多误解了。以为强奸只会发生在黑暗的街道里,一个陌生人突然冲向你,你拼命反抗并且受了伤,这才算强奸。但实际上,约90%的强奸案都发生在熟人间。
如果你不曾哭喊求助,不曾反抗到受伤,日本法官会认为你是同意发生性行为的。但是瑞典的一份研究表明,当人们遭受性暴力的时候,70%的受害者会由于过度害怕,出现“假死”的状态,身体无法动弹,无法表示拒绝。
有警察在听完我的叙述后说:“你要哭得更凶一点,更愤怒一点,不然人家感受不到的。受害者就该有个受害者的样子啊……”我父亲听到我被性侵后,也有类似的反应:“你干嘛不更愤怒一些啊!你应当生气啊!”
之后,我也向精神科的医生咨询过这个问题。据说,遭到虐待的孩子在提起自己经受的伤害时,会采取一种跟朋友聊天似的、轻描淡写的态度。这叫作“解离”。
如果有一天,你的朋友用最寻常的语气跟你叙述他的痛楚,他可能已经拼尽全力了。
山口敬之从来没有否认过他和我发生过关系。但他坚持当时我是清醒的,并且同意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在日本,女人说“不要”代表着“要!我喜欢!”那天晚上,我最初是用日语表示拒绝的,这反而让山口敬之更加兴奋。我不得不用英语,喝住了他。
我们太缺少性教育了,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充斥着和性有关的内容。
直到现在,才有一些便利店决定把色情杂志撤下来。在过去,色情杂志很容易买到。有时候里面也会有强奸的主题:女性一开始不愿意,后来慢慢顺从到最后很享受。如果大家的性教育都从这种书里获得,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同意”。
有效支援系统的缺失
我很难给受害者一些建议。为了日后的调查,尽快报警、取证,是比较好的。但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活下去。
去年我在一次讲话的开头介绍自己为“幸存者”。当我说出“幸存者”这个词的时候,我觉得特别不舒服。因为对我来说,每一天都还是煎熬。
这种痛苦很难形容。我之前在南美、非洲进行拍摄的时候,遇到过很多危险,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但我已经很难想起这些事了,而那晚的事一直在持续折磨着我。
直到今天我还是会哭,还是会恐慌。我也无法接受一段恋情,因为我不能想象我会成为他的……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会有很多人告诉你,你应该忘记这件事,把日子继续。但这件事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忘记的,你一定要相信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永远不要责怪自己。
性是人最基本的东西,它就像一所房子。当它倒塌的时候,它会影响到你自己,你的家人、你的伙伴、甚至整个社区。所以在战争时期,强奸会被当做武器,最便宜的武器,因为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根据BBC的纪录片,我的案件发生时,日本差不多有259500个警察,但只有8%是女性。在东京,只有唯一一家24小时开放的强奸救援中心,为1300万人口服务。
而当我打电话过去寻求帮助的时候,对方却问道:“您能前来面谈吗?”我解释说,自己只想请教一下该去哪家医院,做何种检查。对方却告诉我,必须和本人直接面谈,否则无法提供任何信息。甚至不愿意告知一些简单的应对措施。
如果公共机构能够制作一些普及相关常识的页面,把它置于搜索结果的前端,就会有人因此获救,不是吗?
2018年,一个电视台的记者决定把她被财政副部长性侵的事情曝光出来。她说,她是受了我的鼓舞。
其实在日本,并没有很多人站出来说出自己的故事。可能她们觉得站出来也没有用吧,依旧无法得到足够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应该一起建立一个有效的支援系统、一个能够互相理解的社会氛围、一套健全的法律,来帮助这些人……
我们都在经受“精神割礼”
在性别问题上,不同的地区、国家有不同的问题,但是我觉得本质是一样的。
我们现在在非洲拍摄关于割礼的纪录片,跟拍了几个女孩。割礼是一种强大的社会压力,如果你想做一个好女人,你就需要把阴蒂割掉。
最让我震惊的是,割礼都是由年长女性操刀的,也就是说这个传统是受到女性支持的。
《黑箱》在日本出版的时候,我收到的第一封邮件就来自一个女性,她说她为我感到羞耻。她用词非常礼貌,但说了很多很糟糕的话。
我以为,每一个女性本该是互相理解的。每一份伤痛、每一份挣扎,我们都能感同身受。但观念的改变太难了。
我在一个日本大学说起非洲割礼的事情时,其中一个女同学对我说,她觉得她经受了精神上的割礼。在日本,虽然没有人要阉割我们的身体,但社会也有对女性的一套要求。
在新宿,我们发现这本书的读者大部分是男性。有些男性说,他们很难想象性暴力是什么样的,但是他们能明白被强权控制是什么感受。
我很确信每个人都感受过这种被权力控制的感觉,无论是学校、公司还是家庭中。
如果在中国,这个案子会怎么判?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政策学
发表《强奸案件中被害人同意之刑法解读》
等论文20余篇
A:我并没有掌握和实际了解所有的证据,所以比较难判断。但基于《黑箱》这本书的内容和网上的诸多报道,我的判断不是很乐观。
A:第一,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而不是洗澡和洗衣服,以便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残留在衣物及身体上的生物证据等;
第二,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如及时向律师寻求法律咨询,向医生寻求医疗救助,向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等等;
第三,如果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还应通过与对方再次交流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四,做好再次被害的预防,以防止加害人再次加害。
Q:在判断强奸案是否成立的过程中,什么是核心?
比如,凌晨4点女性主动邀约男性回家,和中午2点女性主动邀约男性回家,这两件事就不太一样。又比如,同样是发生在夜里10点的案件,那在夜生活丰富的城市和冷清的城市,又会是不一样的考虑。另外,案件中是否牵扯到利益,比如经济利益、职位晋升等,也会作为重要的考量。
Q:强奸罪中判断被害人是否同意,有没有标准?
(1)应该以被害人是否有反抗来认定同意与否。
(2)不能只看妇女是否反抗,还应该考虑妇女是否有反抗能力。
(3)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以行为人采取的手段为主要依据,结合妇女当时的心理、表现、与行为人的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
A:我之前论文里面写过一个案例。一对情侣是在外地打工,男方有事上夜班,女孩就约了一个同乡小A去外面喝酒。喝完各回各家之后,女孩刚到家就打电话给小A说:“要不你来我这儿再喝一点?”小A想着:“哎呀,半夜三更,孤身一人,能叫我去,那肯定是有点想法。”就去了。
凌晨5时,小A试探女孩,能不能在她床上睡一下,她同意。小A认为这是强烈的性暗示。所以趁她熟睡之际,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她惊醒过来想反抗,但手脚都被小A压住。女孩立即要求小A住手。他以为这是女孩的矜持,继续与她发生性关系。
在小A准备离去之时,女孩的男朋友回来了,她便告诉其男朋友自己被强奸。
2. 两人均喝了1瓶多烈性白酒。
3. 喝酒行为由女孩发起。
4. 发生性关系的地点在女孩的住所。
5. 小A进入女孩住所经过女孩同意。
6. 小A趁女孩熟睡之际与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7. 女孩惊醒之后,对小A与其性交的行为予以反抗。
8. 性关系结束后,小A准备离开之际女孩男朋友回家。
女孩对小A所实施的强制性行为持排斥态度,形式上不构成同意,应当成立强奸罪。但是从强奸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状态等角度来看,女孩之前的一系列行为让小A对是否同意的判断形成了强烈的干扰,具有形成错误认识的高度可能性。
故我们认为,该案件应当认定为强奸罪,但是刑罚上应当予以特别从宽处理。
去年6月,一条曾经发布过《性侵,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一文。当时采访了从事心理咨询的隋双戈博士和资深律师徐维华老师。今天再做简单摘录,希望能再次提醒大家。
1.性侵的报案率极低,中国大陆只有7.3%。而国际平均约10%。
2.性侵85%以上是熟人作案。
3.未成年人性侵56%是家庭成员作案,15%是邻居。
4.被性侵者大多数衣着保守。
5.大多数性侵都是有预谋的。
6.年纪大,一样有被性侵的危险。河南曾发生过一个案子,最大的受害者95岁。
7.目前男性被强奸还没有被列入强奸罪的规定范围内。男性被性侵后取证更难,但伤害往往比女性更大。
8.被性侵后,容易抑郁、自杀,有些甚至变为性侵犯的实施者。
9.醉酒不是免罪的理由。
10.如果被性侵,千万不能洗澡。要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能取到的精液、内衣内裤、身上的伤痕等。如果有可能,手机收集录音,也能作为很有效的证据使用。之后,应该尽快寻求法律援助和必要的心理咨询。作为家人,不责备是底线,被害者在此时最需要的是家人的依靠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