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拟收豪宅税 房价2百万以上买方卖方都要交
据报道12月16日,波士顿市长马丁•沃尔什在华埠包氏艺术中心签署“住宅规定请愿书”(Home Rule Petition),这个请愿书意味着波士顿有更多的自主权在可负担性住房和职业培训上投入政府拨款。
今年9月市长已签署了一项关于“更大限度地去平衡商业建筑发展,创造工作机会和城市包容性发展的保护法案 ”(An Act to Further Leverage Commercial Development to Build Housing, Create Jobs, and Preserve Inclusionary Development)
波士顿市长签署请愿书
在这个法案的基础上,今年1月市长沃尔什提出“住宅规定请愿书”(Home Rule Petition),它也是市长计划在2019年到2020年间立法提案的一部分。
波士顿市长沃尔什说,住房问题是波士顿面临的一大挑战,联邦政府对于可负担性住房的拨款在收缩,波士顿不得不采取措施帮助低收入家庭。在过去的五年,波士顿共建立了31000个单位的住房,其中20%是可负担性住房。
波士顿市长沃尔什发表讲话
12月11日,波士顿市议会以10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该请愿书。在议会投票期间,包括华人前进会和亚裔社区发展协会等华人社区组织出席了公听会并给予支持。亚美社区发展协会行政主任刘安琪说, 2年前,他们在华埠帮助建设的一栋可负担性住房共收到了4400份申请,而这栋住宅只有146个单位,最终仅有3%的申请者可以入住,这比哈佛每年的录取率都低,而那些没有申请到的家庭不得不继续排队经过漫长的等待。
近些年,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地处波士顿市中心的华埠也随着城市建设而地价上涨,房租越来越贵,让许多居民不得不搬离,因此,刘安琪表示希望通过这个税收能帮助更多的华埠低收入居民,让他们留在自己的社区。
亚美社区发展协会行政主任刘安琪发表讲话
这份请愿书规定在波士顿销售的私有房产,无论是个人居住还是商业用途,销售额超过两百万的,都要向政府缴纳2%的房产转让税,其中1%由买方支付,另外1%由卖方支付。预计这笔税收将会给波士顿每年带来1.69亿的财政收入。这笔税收也将会用于支持波士顿的可负担性住房建设。
市议员、各社区代表等出席了签署仪式
目前,波士顿房产局在波士顿拥有63个公共住房社区。居民用其收入的30%-32%缴纳房租。然而,波士顿可负担性住房一直供不应求。波士顿房产局每年受理的可负担性房屋申请超过一万份,因此,等候名单非常长,且难以估计等候时间,不少申请者要等至少数年之久。
从2009年至今,在波士顿所在的萨福克郡,房地产销售总额从30亿增长到了120亿,其中私有房地产的平均销售额是84亿。波士顿的人口和商业活动就占到萨福克郡的86%。
2014年,市长沃尔什公布了市府2030年的计划,目前市府已投入2亿在可负担性住房上,增加了1.582万个单位的可负担性住房 ,到2030年波士顿将会有7万个单位的可负担性住房。
同时,市长沃尔什也表示,他将于明天前往州府陈述,希望这个请愿书能在州议会通过,并推广到麻州的各个城市。
目前包括Nantucket, Somerville, Brookline和Concord这些城镇都支持波士顿的这份请愿书,另外Cambridge, Watertown 和Arlington市也将向州府递交它们的请愿书。
波士顿必须通过州政府立法通过才能增加税收款项。因此,这份请愿书提案还需通过州议会的投票,最终由州长签字才能立法实施。如果州长签署通过,麻州各市将有自主权决定房屋销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