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是“千里送毒”吗?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新冠疫情席卷全球,海外留学生遭遇两难选择。留则面临病毒威胁,担忧感染后能否得到很好的救治;归则路途漫漫,面临诸多不确定风险,甚至被指责为“千里送毒”。
他们如何抉择,又如何看待这样的言论?数位留学生接受了北京《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讲述了自己的看法。
17日在山西太原杏花岭区集中隔离定点场所,医务人员为一名接受隔离的回国留学生抽血化验。医务人员介绍,近期境外回国人员是目前入住隔离酒店的主要人员。(图片来源:中新社)
归或留的难题
留学生到底要不要回来呢?几位在澳大利亚、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的留学生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四川姑娘陈俊豪正在悉尼大学读研究生,今年6月即将毕业。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前澳大利亚的防疫措施逐步加强,诸多大型活动已经取消,如复活节、F1方程式赛车等。
又因为工作和学校都还在继续,所以暂时没有回国计划。据其了解,当地已经取消了所有的航班,澳大利亚也禁止澳洲人出境旅游,因此有人担心现在不回国,以后可能回不去了。
陈俊豪表示不担心,“不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有需要,国家一定会设法把人平安接回去”。
意大利留学生王熠(化名)同样选择不回国,称是缜密分析后做出的理性选择。
在他看来,单独居住,可自我隔离,保证完成学业;意大利疫情严峻,回国路上要面对诸多风险;转机路途遥远风险大;回国后需隔离14天耽误时间,而返意时间又不能确定。
西班牙留学生赵倩(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马德里是西班牙的重灾区,之所以留守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
一是回国比较麻烦,路上怕感染,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而且国内机场人也很多。另一方面她认为只要不出门就可以,超市物品比较充足,粮食也未涨价,当地防疫措施在加强。
与上述选择不同,英国的留学生居世宁选择了回国。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很早就注意了这次疫情,家人与其考虑是一致的,回国更安全。
居世宁在英国爱丁堡的一所大学留学,主修房地产投资。他的回国经历也颇为曲折,由于没有直飞,3月12日从英国出发飞到法国,3月13日从法国飞台北,3月14日从台北到上海。
到上海之后,因为他是江苏连云港人,所以又被江苏当地政府接走统一隔离。目前正处于隔离期。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不管归还是留,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境外有着庞大的留学生群体。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数据,从1978年到2018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达585.71万人。其中153.39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从国内防疫的角度看,3月19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显示,仅18日一天,新增34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可以说,当前的疫情防控,严防输入性病例“防止倒灌”已成为重中之重。而海外留学生又是归国的主力军,自然格外受到关注。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不过,最近出现了个别归国人员瞒报谎报个人情况,不配合防疫安排等问题,引发舆论关注。
3月中旬,来自马萨诸塞州的黎女士携丈夫儿子乘国航飞回北京。她自称在美3次申请核酸检测被拒,但知情人士称其确诊后私自回国未如实申报,目前她已被立案侦查。
稍早前,郭某从境外疫区国家回到河南郑州,不仅未如实申报,而且还隐瞒旅行史,致使多达11个城市的43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
还有意大利归国留学生为喝矿泉水冲闯隔离点;澳籍华人女子返京后拒绝隔离外出跑步,被称为“豪横女”……
诸如此类,无疑加大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而短期内类似问题的密集出现,不免将归国群体包括留学生等裹挟其中,甚至不乏指责与一些尖刻评论,称其为“千里投毒”。
多位留学生表示上述这些只是个例,不能以个体行为代表群体,更不能污名化留学生。他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国内的舆论其实都很关注。
“海外的留学生,尤其有那种家国情怀。尤其不能接受的是,互联网上有人将其称为千里送毒,他们说的最多的两个字是‘寒心’”。居世宁介绍,早前国内疫情严重的时候,他所在的爱丁堡地区就有留学生组织捐款,购买口罩等医疗物资,其本人还捐了100英镑。
陈俊豪、赵倩等也都表示,他们所在地区都有华人、留学生组织募捐,有的还规模颇大。网上也有人戏言称,新冠疫情中国打了上半场,欧美打了下半场,而留学生打了全场。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以留学生索要喝矿泉水为例,一位曾在澳洲留学的女生认为,喝矿泉水可能只是在国外养成的习惯,因为在澳大利亚确实很少有人喝开水,沟通存在问题。
但她也同时强调,无论在哪里,遵守防疫抗疫规定都是留学生应该遵守的规矩和义务。留学生赵倩还认为,有的媒体在报道上也存在标签化的问题,“个人不能代表群体”。
诚如有评论称,不能因极端案例而标签化归国人员,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费用问题存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上就留学生回国后隔离是否免费也存争议。
以北京为例,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需要自理。
按此规定,留学生从境外返京显然也是境外进京人员。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已明确,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法律角度去看,如果是政府强制隔离,政府应当承担费用。政府可以采用取消航班、限制入境和关闭边境的措施,阻止境外人员入境。“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法理层面,让被强制隔离的人购买强制待遇都是说不通的。”
这名律师表示,即使采取关闭边境等措施,国家也有义务将滞留在国外的,有回国需求的人接回国内。
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萌律师则不这样认为。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所谓提供生活保障,应当理解为“保障作为正常人可以生存下去的基本条件”,而不是“保障费用”。
他表示,对于中国国籍人员目前归国,由于疫情管理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国内调整了隔离人员的费用承担方式,也没有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