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还得看肤色?维州这项老掉牙规定遭起诉
维吉尼亚州保留着一项法规,所有申请结婚许可的新人都须上报自己的族裔,可申报的200多个选项中,包含许多看似过时的族裔标签,如Quadroon(四分之一非裔)、Moor(摩尔人)、White Aericans(欧裔美国人)等等。维州政府因此遭到多对新人起诉。
根据上周在维吉尼亚东区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些寻求在该州登记结婚的人必须上报自己的族裔。由代表七名原告的律师事务所获得的“族裔代码”清单中包含200多个类别,包含了许多现在早已停用的族裔标签。
诉讼称,这些标签是“不科学、极具争议性、误导性、无用且存在问题的类别,反映出历史上维州对非白人的压制”。
其中一名原告,27岁的Brandyn Churchill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称,他和未婚妻上周在罗克布里奇郡申请结婚许可时,惊讶地发现这份冗长的清单。尽管他们的婚礼还有不到两个月,但他们并未获得结婚证。
在线预申请表格的下拉框中则包含八个标准族裔分类。
根据诉讼,维州是结婚证上要求填写族裔的八个州之一。原告指责该州不必要地回到从前,对其公民进行分类。根据诉讼,族裔数据并未发送到国家卫生统计中心,维州卫生部也未对从婚姻记录中收集的种族数据进行研究。
美国最高法院于1967年对里程碑式的拉芙诉维州案(Loving v. Virginia)裁定,废除所有禁止白人和非白人之间通婚的州法律,其中包括维州。
新诉讼的法庭文件写道:“在最高法院废除白人和非白人通婚法律的52年后,维吉尼亚州根据以用意不良的法定计划为基础而设定的反复无常的类别,继续要求原告标记自己的种族,作为行使结婚权的先决条件,他们违背意愿被迫宣誓,若错误陈述将有被重罪起诉的风险。”
诉讼称,所有原告都是在阿灵顿或罗克布里奇郡提交了结婚许可,但不愿以标记自己的族裔作为获得结婚证的条件,因此不愿在这些地区结婚。
法庭文件称:“结果,为了能够结婚,原告像61年前的情侣那样,必须默许他们的私生活被不合理、冒犯和违宪的方式入侵,或者,他们想在维州结婚而不得,寻求去其他地方结婚,因为大多数州都不需要在结婚证申请上标记种族。”
原告要求法院颁发临时禁止令或初步禁令,禁止维州在新人未标记自己种族的情况下拒绝结婚证申请。诉讼还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例如律师费等。
此外,该诉讼还要求联邦法院判定该行为违宪并终止该法律。
本案原告包括阿灵顿和罗克布里奇郡的维州登记处(The Virginia State Registrar)和巡回法院。
阿灵顿郡巡回法院职员保罗·弗格森表示,他“当然明白为什么这个问题可能让某人感到不舒服”,若该问题是空白,他也愿意批准结婚申请。弗格森说,州官员仍然对该申请是否被接受有最终决定权。
维州总检察长Mark Herring发言人告诉美联社,“州法要求在婚姻许可证申请中收集这些数据的原因并不是很明确”,他们将“密切仔细地审查诉讼,以确定如何最好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