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院误诊害人,华人妈妈怀孕9月胎死腹中!
一名已怀孕九个月华妇,上月因身体不适到医院产检,并未诊出胎儿异常。
但三日后在其他医院检查竟发现已胎死腹中,只能进行引产。
这名妇女和丈夫伤心之余便将最初产检的妇产科医生告上法庭。
律师表示,这位母亲可依据心理受创的程度索赔。
这位住在皇后区的华人孕妇,上月27日因身体不适,于是到原本就诊的妇科医生处看诊。
她说自己平常身体健康,这次怀孕为第二胎,当天检查后,医生仅说她的胎位不正,各方面标准指标较低,可能供血不足。
但三天后,这名华妇感到腹中孩子没有胎动,立即前往纽约长老会皇后医院再次检查,医生检查后却告知她腹中胎儿已没有生命迹象。
这对华人夫妻只能同意将无生命迹象的孩子引产,之后随即委托律师向第一家妇产科医生提告。
华人律师表示,这起案例涉及医疗,需由专业部门评估,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若确实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未及时引产而导致胎儿处于危险状况,华妇可依据自己心灵受打击程度索赔。
律师还说,由于案件中的胎儿出生时已经死亡,只能由华妇进行提告。
根据以往数据,女性发生的医疗事故中,妇科癌症和生育事故的比例较高。
纽约州新法延长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将发生医疗事故后可提告的两年半,改为受害人得知自己发生医疗事故两年半内可提告,以延长追诉时间”。
以妇科癌症为例,若病人一年前已患癌,但两年后才查出患癌四期,“诉讼时效从得知自己患癌计算,两年半内均可对医疗机构提告。”
误诊不止一两件,华人们要保护自己
去年8月来美探亲旅游的中国游客张先生,在从机场去住处的路上遇车祸并被撞伤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近日他返回中国。
谁知,一直腰疼却没被这边医院诊断出问题的他,回国后被当地医院查出其腰椎骨折。
对此,张先生想状告车祸后就诊的医院误医误诊。
但法律人士认为张先生已离境回国,其目前查出的腰椎骨折很难有证据证明与医院误诊有直接关联,因此提告胜算的可能几乎没有。
高速路车祸 肇事司机逃逸
张先生于去年8月搭乘飞机从中国飞来费城探望儿子,下机后他乘坐儿子和朋友的车返回住处。
谁知在95号高速路靠近费城路段却遭遇横祸,一辆超速的车变道时撞上了正常行驶的他们,导致车上三人受伤,但肇事司机却逃逸。
车祸后,张先生和儿子等三人被急救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当时张先生的伤势最严重,但急诊医生仅诊断他右手臂严重扭伤,对于他的腰部痛疼,医生也没查出啥问题来。
出院后张先生的所有旅游计划全泡了汤,他一直在一家专科诊所接受治疗。
诊所医生经过检查,发现他的右手臂是骨裂而非扭伤。经过治疗张先生慢慢康复,而归程也很快到期,他不得不返回中国。
回国后一直腰疼的他请当地医院的专家诊治,做了X光检查后,医生发现他的腰椎骨L1椎体压缩性骨折,且他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未来他可能会因此而驼背。
对于自己来美旅游遭遇车祸,受伤后医院急诊医生未诊断出其腰椎骨折,张先生想向有关医院提出误医误诊的诉讼。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张先生首先要做证明自己遭到误医误诊,其次则要证明误医误诊给自己造成额外伤害。
但出车祸后,张先生被送到急诊室治疗时医院没有查出,说明他当时腰部伤势不严重。
依法而论,骨折是很严重的伤害,理应获得赔偿。但现在张先生已回国,万一他回国后发生了摔倒、绊倒等行为呢。
所以要举证自己腰椎骨折和急诊医生未查出而导致自己受伤害有直接关联很难,因此提控医院误医误诊几无胜算。
另外,宋大维还建议来美游客在遭遇意外后,应及时看医生、及时找律师,并要在这边及时接受治疗,在痊愈后再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