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美国老翁因少交8美元的税,房子直接被没收
美国人一生是逃不脱的两件事: 一个是死亡,另一个是纳税。
对于这位已经83岁的美国老大爷来说,后者比前者还要命,简直被逼疯了。
住在密歇根州的退休老人拉斐利今年已经83岁。
与国税局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他,如今更是心力交瘁,原因是因为他2011年的一笔欠税税款引起的。
根据过数据的记录,老人在南菲尔德(Southfield)有一处出租房产。
由于2011年税款利息计算有误,该房产欠下8.41美元财产税。
你看的没错,这笔欠税只有8.41美元,按照现在的物价梗来说,也就是3磅排骨的价格吧。
美国国税局追债往往数年以后,老人后来得知自己欠税,加上罚金和利息这笔欠税就长到了285美元。
然而没想到的是,老人因为这笔欠税没补上,被政府查处了房产。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政府还把这个房子卖了。
奥克兰县(Oakland County)在2014年没收了这栋房子,并以2.45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尽管出售金额远远超过了欠税金额,他们仍将所有钱款都纳为己有。
这可真说的上是一场馒头引发的血案。
区区8美元丢了一幢房子。
老人不服气,于是找到了律师,这官司一打就是5年。
拉斐利的律师克斯汀·马丁认为根据美国和密歇根州宪法中的征用条款,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这是不公平的,也是违宪的。政府可以将房产拿去出售,但它只能保留它应得的部分。”
克斯汀还称这种行为就是对老人赤裸裸的“偷窃”。
然而这也不是个案。
另一名原告安德烈·奥哈内森(Andre Ohanessian)欠下了约6000美元。
奥克兰县以8.2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他的2.7英亩土地,并保留了这笔意外之财。
密歇根州的其他县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代表奥克兰县进行辩论的约翰·伯奇(John Bursch)向最高法院表示,业主有两年多的时间来避免因未缴纳税款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
他还补充说,在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后,财产权和其他任何索赔权都将会被视为放弃。
目前,奥克兰县财政部长安迪·梅斯纳的发言人拒绝置评。
看了这样的新闻,真让人吃惊。虽然大家都知道美国的税法非常复杂,但是如果因为没来及补税就随意卖房,这也太离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