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国公务员将享受带薪育儿假
据消息,美国本周将要表决的一项法案可能首次为210万联邦雇员提供带薪育儿假。尽管美国大多数劳动者仍将无法享受这一福利。
这一带薪休假条款将被纳入美国年度国防授权法案,在本周由国会进行表决。如果获得通过,将为在政府工作至少一年的联邦雇员提供12周的带薪育儿假。
美国妇女和家庭联盟(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Women and Families)的联邦事务经理米歇尔-麦克格伦(Michelle McGrain)表示:“这是伟大的第一步,是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巨大胜利。”
美国资深参议员查克.舒默,这项立法使美国政府成为美国企业界的“先行者”。
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女儿伊万卡-特朗普表示,这一新政策是“朝着让所有美国人都能享受带薪休假方向迈出了巨大的一步。”
美国是唯一一个不向公民提供带薪育儿假的发达国家。在美国并非没有产假,只是联邦没有规定雇主必须提供有薪产假。目前只有纽约、加利福尼亚、新泽西以及罗德岛4个州通过了州一级的法律,强制雇主为雇员提供带薪产假福利。
正如美国劳工部所声称的那样,“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不保障非工作时间的薪水,包括休假、病假、联邦法定假日及其他法定假日。上述福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与雇员(或雇员代表)之间协商决定。
美国产假的发展史
根据1993年《家庭和医疗假期法》(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FMLA),雇佣人数超过50人的雇主在雇员怀孕时要提供最多12星期的产假,以便照管新生儿、新收养儿童或是患病子女。该法案没有保障女性职员的带薪产假,但保障了雇员不至于因怀孕失去”饭碗”。
2014年6月25日,奥巴马在白宫出席”在职家庭峰会”时表示,美国应该及早实施带薪产假,并敦促国会立法要求雇主给孕妇提供适当配套措施,采用弹性上班时间,让在职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为了弥补联邦法律的不足,许多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州都制定了各自的产假规定以国防部来说,2016年最新规定带薪产假从此前的6个星期增加到12星期。而纽约州在2016年通过法律,规定从2018年开始,雇员可以享受8个星期的带薪产假,2019年提高到10个星期,2021年提高到12个星期。此外,还有20多个州正在推动立法实施有薪产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