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奧克蘭華人超市老闆抓小偷 反被對方誣告搶劫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近日,美國奧克蘭華埠八街魚肉王超市東主馮泳恩(Finnie Fung)表示,超市小偷泛濫,一年被光顧至少上百次,損失上萬美元。
有小偷被抓現行,還惱羞成怒和他先生打架。此前一華人竊賊被當場抓住,店鋪要求罰款500美元,對方也乖乖就範,但隨後報警反咬一口說被搶劫。
奧克蘭華埠警員左思揚(Danny Chor)表示,11月20日的確發生此事,有人在被超市抓住後三天報警,說遭遇搶劫。
警方經調查和搜索歷史文檔,確認此人為慣偷,但並未逮捕。他並未透露為何沒有抓捕。
馮泳恩的魚肉王超市位於華埠中心,平時繁忙,客流量頗大。
說起被偷經歷,她一肚子苦水。20日當天,竊賊進來只買少量東西,卻拿了幾隻20美元一磅的膏蟹,放在環保袋中不埋單。
旁邊的客人提醒說,有人沒交錢。先生跑了五分鐘才趕上此人,將其扣在超市內,並給ID照相。
「收銀員說這人是常客。他被抓時手不抖,人不慌,可見是慣犯,絕不是第一次偷,如果沒被抓,我們損失近百美元。
我問他,是願意罰款500美元,還是報警處理,他乖乖交錢,相當於承認盜竊。」馮泳恩說。
馮泳恩沒想到事後第三天,居然有警員來調查,竊賊聲稱自己被超市搶劫,擔心錢包此前被扣,社保卡被販賣泄露資料。
「這是無稽之談。他錢包中只有駕照,沒有社保卡,怎會泄露資料?估計被抓後遭罰款,心中不滿,才反咬一口。」
數年下來,馮泳恩還碰過兩次小偷被抓,羞憤之下和他先生扭打。
有人偷了昂貴的澳洲鮑魚(50美元一磅),被抓到就攻擊他先生。
有人拿走榴槤被扣,還打傷他先生肩膀,修養數月才恢復。
為警告小偷,店內到處貼滿標誌。提醒說,若抓到行竊罰款500美元,若是慣犯,罰款1000美元。
馮泳恩說,無論是扣留還是罰款都可能違法,但作為商家實在沒有辦法。
報警數次,警察姍姍來遲,他們通常優先處理搶劫、槍擊等危及生命的案件。
馮泳恩說:「聽說按照加州47號法案,盜竊不超過950美元,警察不逮捕,只能釋放。
我們超市平均每月至少逮竊賊2人,但警方沒抓過人,也沒人遭起訴,我們只能用罰款震懾。
對於執法機構來說,偷竊數百美元數目不大,但對於商家來說,積少成多,損失難以估量。」
奧克蘭華埠亞裔犯罪委員會成員葉靛靜(Tina Diep)提醒,希望超市業主能積極報案,以留下記錄,方便警方根據犯罪數據分配警力資源。有時處理問題需要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