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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大赦非法移民!拜登悄悄「調包」移民法官 美國移民見曙光 迎新時代!

媒體發現,拜登政府除了調整移民政策外,也正逐漸撤換前總統特朗普任命的移民法官,目前至少已有6人被撤換。

有不願具名的司法部官員指責,此舉如同將移民法庭政治化。

星島日報據《華盛頓時報》報道,司法部的移民審查行政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大換血之後,至今已有6人受影響,其中包括辦公室主任,本月也有2名法官調任。

其中1名被撤的法官奧布萊恩(Matthew J. O’Brien)表示,他的移民法官試用期為2年,到本月底屆滿但被告知不獲轉正為永久移民法官。

由於移民法官試用期滿不獲轉正的情況十分罕見,他指事件反映拜登政府藉機淘汰立場相左的法官,將移民法庭變成行使政策的工具。

奧布萊恩又稱,司法部以往極少這樣大規模換人。特朗普時代的官員也說,過去從未有法官因政治原因而被撤換。

司法部1名不願透露身分的官員表示,EOIR現在流失率甚高,已經達到前所未見的水平,相信背後涉及政治動機,拜登政府希望安插同情移民的法官,審理移民和難民庇護案件。

根據編製,移民法官並非司法體系,相反屬於司法部管轄的行政職位,人員任免無需經過參議院確認,全國目前共有590名移民法官。

移民強硬陣營批評,拜登政府為了縱容大量非法移民留美,因此透過這種方法,變相實施「影子特赦」。

該名不願具名的司法部官員又表示,EOIR現在填補職位空缺時,已經偏離正常的招聘程序,無論在招聘廣告還是面試過程中,都會刻意挑選符合現任政府立場的人,辦公室曾在內部會議上表明,只希望聘請與民主黨有關、具備移民倡議經驗的人,因此官員篩選時應該遵從這樣的標準。

這名官員批評,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曾承諾尊重職業精神,但現在的行為卻背道而馳,政治色彩比特朗普時期糟糕得多。

代表移民的律師和民權團體回應時,則對奧布萊恩不獲留任表示歡迎。

部分論者批評,奧布萊恩信奉種族歧視主義,司法部早應將他罷免。奧布萊恩則說有關指控毫無根據,自己完全基於政治原因被人驅逐。

庇護等待身份可以申請綠卡

2022年1月底,加州聯邦中區法院針對Somaysoy v. Ow案再次做出判決,庇護等待期間,由於政府延誤面談而造成失去合法的身份,屬於「技術性的原因」,完全可以申請綠卡。

2015年12月,當事人索麥所(Somaysoy) 持B2簽證來到美國,美國海關給了他6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

2016年的6月,在他合法期到期前4天,他遞交了政治庇護的申請。移民局一直沒有安排他的庇護面談。

在2018年,一家公司為他申請了I-140職業移民,同時遞交了I-485申請綠卡。

六天後I-140 申請就被批准,但是他的綠卡卻被拒絕,拒絕的理由是他已經失去了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2020年索麥所在加州洛杉磯的聯邦中區法院提起了訴訟,狀告美國移民局。

2021年1月26日,聯邦法官做出了判決,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准他的綠卡申請。

外國人可以在美國提出綠卡申請,除了公民配偶、父母等特殊情況外,其他的綠卡申請人必須保持有合法的身份。

美國的聯邦法規認為以下六種情況屬於合法的身份:

1)永久居民;
2)沒有過期的各種非移民簽證;
3)難民;
4)獲得庇護的申請人;
5)豁免者;
6)某些護士。

很顯然,政治庇護等待者不屬於這六種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因此,移民局根據這條法規拒絕了索麥所的綠卡申請。

索麥所在法庭上指出,他失去合法身份,或者沒有得到合法身份的原因是政治庇護辦公室沒有及時安排面談而造成了延誤,這屬於這條法規的一個特殊的例外,那就是非法身份是因為「其他非申請人的過錯或者技術性的原因」造成的。

索麥所認為自己的政治庇護申請,沒有得到移民局的及時處理。如果他的庇護申請及時得到處理,通過面談獲得了庇護批准,他就具有了合法的身份。

因為造成自己沒有合法身份的原因是移民局的延誤,而這種延誤屬於「技術性的原因」。

法官引用了之前的幾個案例,支持了索麥所的觀點,再次判定移民局敗訴,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准他的綠卡申請。

庇護通過者A5卡新批准或更新
有效期延長至2年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從2月7日開始,以下類別的EAD卡/工卡(工作許可證)新簽發或更新(renew),有效期改為2年,包括A5卡和A10卡。

這些類別的工卡持有人包括:

(1)難民身份獲准者(A3卡);
(2)庇護通過者(A5卡);
(3)准許暫緩驅逐出境或遣返者(A10卡);
(4)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自訴人(C31卡)。

另外,移民局通常會向以下類別的申請人批准新的或更新的EAD卡,直到假釋或延期行動結束,對象包括:

因緊急人道主義原因或重大公共利益被假釋進入美國者(C11卡);暫緩遞解被批准者(C14卡,非DACA)。

移民局說,由於目前案件堆積嚴重,增加EAD卡可提供的最長有效期限,可減少申請人更換EAD卡的次數,緩解現在處理積壓案件的壓力。

在該新規生效之前,A5卡和A10卡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更新A10工卡不需要支付任何移民局費用,但每次更新A5工卡需要支付移民局410元手續費。

移民局對於更新工卡一般需要幾個月時間才批准,疫情期間,辦理進度比較緩慢。只要申請人在工卡到期之前遞交更新申請,申請者的工卡會自動延長180天。

如果沒有及時更新工卡,可能會遇到以下問題:無法證明可以合法工作的身份、無法更新駕照、無法開銀行賬戶、無法申請貸款等。

此政策自發布起立即生效,以上類別的EAD卡在2022年2月7日或之後新簽發的或更新的,將實行新的有效期。2022年2月7日之前簽發的EAD卡將不受影響。

但如果不是更新舊卡(renew)而是更換工卡(replacement),那麼工卡的有效期仍與原卡一致。

反對審理庇護申請案新規
15州起訴拜登政府

不久前,美國15個由共和黨人管理的州提起訴訟,指控拜登政府加快處理南部邊境庇護申請的新規違反了現行法律,並將鼓勵更多移民湧入美國,同時為虛假庇護申請開綠燈。

共有15個共和黨所領導的州聯合發起訴訟,指控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今年3月頒布的一項暫行最終規則涉嫌非法,該規則允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以下簡稱移民局)的官員來處理庇護申請,而不是由移民法官來審理加速驅逐移民的庇護案件。

在周四發起的兩起訴訟中,其中一項是由以亞利桑那州、密蘇里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為首的14個州共同提起的,另一項是德克薩斯州連夜單獨提起的。

「該規則破壞了我們國家移民系統的關鍵保障措施,無視國會頒布的明確的法定命令。」14州聯盟表示,並稱新規「讓未經授權的經濟移民更容易進入美國,並通過虛假申請獲得庇護」。

兩項訴訟都指控該規則違反了聯邦《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Act),並就此發起法律挑戰。

「暫時規則將重要權力從移民法官轉移給庇護官員,授予這些庇護官員重要的額外權力,將移民法官的審查限制在拒絕申請上,並顛覆了整個裁決系統,以便對外國人有利。」德州在訴訟書中寫道。

據《國會山報》(The Hill)報導,目前,庇護申請僅由全國大約500名移民法院的法官負責,他們面臨長達數年的積壓案件,這些案件已超過170萬件。

拜登政府表示,此舉可以簡化審批程序,將庇護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從目前的五年多縮短到幾個月,以加速解決庇護申請積壓問題。

拜登政府還稱,如果發現移民沒有有效的申請,這項規定也將允許美國政府將他們更快地驅逐出境。

但批評者警告說,這將鼓勵更多的移民前往美墨邊境,同時更寬鬆的政策也會為虛假的庇護申請開綠燈。

同時,新規定也意味著,那些聲稱自己有可信的理由害怕被遣返回國的移民將與美國移民局官員進行面談,並由移民官員來決定,是給予他們庇護還是將他們移交給法官實施驅逐程序。

新規已於5月生效。

除了亞利桑那等上述3個州,提起聯合訴訟的還有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愛達荷州、堪薩斯州、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俄克拉荷馬州和南卡羅來納州。

對於拜登政府寬鬆的移民政策你們怎麼看?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US168資訊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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