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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利蒙要求公众遮盖口鼻以保护他人

4月16日,东湾佛利蒙宣布 “ EO 2020-03”号行政令,要求在某些关键营业场所使用面罩以保护特殊时期提供基本服务的员工和一线人员及广大公众,并防止新冠病毒(COVID-19)在社区传播。

行政令中确定的营业地点包括公众在此期间可获得基本服务的地点。这些场所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戴口罩或以面巾遮住口鼻。这些面罩必须由其雇主提供,并且不需要是医疗级口罩或N95防毒面具;诸如围巾和头巾之类的布覆盖物即可。

前往获允许营业之商业或机构的消费者必须戴好口罩,为员工和其他客户提供额外保护,如果不戴口罩,可能会被拒绝进入商铺或提供服务。此外,各商业雇主必须允许其雇员至少每30分钟洗一次手或使用消毒液。

佛利蒙市长高叙加说:“每天,在我们社区内提供基本服务的员工,患上新冠病毒(COVID-19)的风险更高。佛利蒙市政府发布这项新的行政令,以确保这些员工安全,同时也抑制COVID-19的广泛传播。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刻,我要感谢您的耐心配合和期待的合作,因为我们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减轻此次公共卫生危机的影响。”

如行政令所述,新法规即时生效,并适用于佛利蒙市内居民,包括在以下地方从事工作或提供服务的所有雇员,直到当地紧急情况宣布结束为止,或除非另有说明:

1.所有从事未加工食品、罐头食品、干品、非酒精饮料、新鲜水果和蔬菜、宠物用品、新鲜肉类、鱼类和家禽以及个人所需的卫生用品和家庭消费品的零售机构;2. 加油站和自动补给、自动维修和汽车经销店;3. 自行车维修和用品店;4. 五金店、5. 下水道、电工、除虫剂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维持住所和基本业务的可居住性,卫生和运营所必需的服务;6. 自助洗衣店、干洗店和洗衣服务业者;7. 餐馆和提供食物外卖业者;8.殡仪馆、墓地和火葬场;9.快递服务;10. 出租车、租车公司、乘车服务和其他私人运输业者;11.专业服务,例如法律、公证或会计服务。

该命令与阿拉米达县公共卫生部(Alameda County Public Health Department),加州公共卫生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建议保持一致,以确保在此公共卫生危机期间社区福祉和安全。

有关佛利蒙如何监测2019年新冠病毒病(COVID-19)的更多信息和更新,请浏览Coronavirus webpage;更新将在佛利蒙市政府脸书、Nextdoor、Nixle和推特社交媒体帐户上进行。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金山在线,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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