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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吴亦凡一审被判13年+驱逐出境+缴罚6亿人民币

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布男星吴亦凡一审结果,宣判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0个月,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都美竹才刚在上周过20岁生日,没想到时隔一周就获知加害者已经被重判,25日在判决曝光没多久后,便在微博发文表示「终于等到了!」,并且附上三个哭脸符号。

综合媒体报导,经审理查明,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男星吴亦凡去年7月因为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到北京警方逮捕,关押看守所多月后,25日上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他数罪并罚总共遭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

并不是判刑这么简单,

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WU YI FAN)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约8392万美元)。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人民币。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人民币;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人民币。

日前,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吴亦凡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专家表示,明星光环不是“护身符”,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拿着高额的薪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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