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注意!做过这些事 将来入籍会有大麻烦!
三天前移民局刚刚发布了一项新的规定,明确酒驾药驾及量刑后刑罚变化对申请入籍人士的影响。星期五,移民局又发布了有关“良好道德标准(good moral character,简称GMC)”的扩充版政策指南,列举了更多可能影响GMC的非法行为。
众所周知,“良好道德标准”是移民局在考量入籍申请时的必要依据,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申请者必须证明自己在提交申请之前的“法定期间”,直到宣誓入籍这段时间,都符合GMC的标准才能入籍;而依据申请人的不同身份,“法定期间”的长度也不同,绿卡持有人通常是5年,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申请人是3年,参加美国军队而符合入籍资格的是1年。
在新的政策指南中,移民局新增的会影响GMC的非法行为包括:
• 弃保潜逃
• 银行欺诈
• 串谋传播管制药物
• 非法声称自己是美国公民
• 伪造记录
• 伪造文件
• 保险欺诈
• 妨碍司法
• 性侵
• 社安金欺诈
• 非法骚扰
• 非法登记投票
• 非法投票
• 违法美国禁运法
在此前规定中,移民局列举的会影响GMC的因素有:
• 任何时候被以谋杀定罪;
• 1990年11月29日及以后犯相关法规中规定的重罪;
• 在法定期间犯一项或多项相关法规中规定涉及道德扭曲的罪行,但纯粹的政治罪行除外;
• 在法定期间犯两项或更多被处于5年或以上实际刑期的罪行,如果罪行在美国境外,则必须不是纯粹的政治罪行;
• 违反美国联邦或任何州法、以及任何国家的持管制药品罪,但如果只是单项罪行、罪名为持有30克或以下大麻除外;
• 承认犯下上述3、4、5项中的任何罪名,即使没有被正式控罪、定罪、或逮捕,在任何国家犯罪都一样;
• 因一项或多项罪名被关押在刑事机构共计180天,但在美国境外因纯粹政治罪名被关押除外;
• 曾为了获得移民福利而提供虚假证词;
• 曾从事卖淫或商业化色情活动;
• 曾从事贩卖人口到美国境内的活动;
• 曾实行一夫多妻制;
• 曾犯两项或更多赌博罪并被定罪;
• 通过非法赌博获得收入,或曾经/正在酗酒;
• 除有特殊情况外,有意拒绝供养家属;
• 除有特殊情况外,因婚外情破坏现有婚姻;
• 更多有关会影响良好道德标准的因素,您可以上政府网站查看。
而本周早些时候移民局还宣布,两项或以上酒驾药驾(DUI)定罪也会对申请入籍人士的GMC产生损害;另外,如果一个人被量刑后刑罚又发生变化,除非变化是由于此前刑事程序出错,否则也不会影响该刑罚对其GMC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