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母弟弟办绿卡,收3-4万刀的好处费,过分吗?
网上有个热帖,一位网友询问,自己帮助父母特别是啃老的弟弟办绿卡,收几万美元作为“好处费”,到底算不算过分?
网友原帖:
其实10年前我给过他们20多万人民币,合计3/4万刀的样子,当时说好是“买断费”了。后来因为其他原因,偶有联系,但是基本我是不怎么给钱;后来都是我公婆给的,林林总总也有小几万人民币吧。我最近也正好想买个房子,算是比较大的开销,当然也不缺这3/4万。但也算有个理由吧。
县城农村女,家庭重男轻女。
弟弟基本没工作,啃老;
弟媳县城小学老师;
他们拿我的钱买了县城的房子,他们现在手上有三套房子了,有些房子是他们自己的钱买的,当然他们很穷,过的很拮据(但是喜欢买房子)。
没有房子,估计我弟媳也看不上我弟。
我其实是不想帮他们申绿卡,我确定他们会舍不得这点钱换绿卡(眼界不行,没办法)。我弟目前不同意,骂我说什么,“有绿卡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人家的二等公民”。
我说,“拒绝可以,我只是不希望若干年后,你小孩恨我不给申绿卡。我要让他知道,在一套农村县城房子跟绿卡之间,是他爸爸替他选择了县城的一套房,希望他以后不要恨你。
况且,我已经给过买断费了,你们也同意了,名义上就不是你们家的女儿了。现在又要借着女儿的名义来申绿卡,自然要把以前的买断费还给我。”
这位网友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之下,跟弟弟收3-4万刀的好处费,过分吗?
看完这个贴子,网友们有很多疑问?
有网友说 :一边抱怨自己吸血,一边你居然让公婆给娘家继续给钱?
对此这位原博主说:是公婆自己要给的,我也没办法,凭我自己的性子,早就跟父母弟弟绝交了。
也有人询问:为什么20万人民币就能买断父母的赡养?
原博主称:是他们总是要钱,然后共同双方商量了个买断费。大家都同意啊。他们工资很低,我妈没工作,我弟没工作,全靠我爸一个月三千块。所以买断费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款。
原博主还发了几个原生态的家庭片段,引来网友一片热议。
比如博主说:我弟想办绿卡,他以前就问过我,说能不能出三十万让他老婆来美国生娃再者,我拿全奖的时候,我妈还要我跟我弟假结婚,f2我弟来美国。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似乎终于看明白了:就是原博主以前受不住父母和弟弟老要钱,给了20万人民币所谓“买断”了亲情,以后双方敬而远之,现在弟弟想办绿卡,楼主想让弟弟还回来“买断钱”,大家觉得这个钱要的过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