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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卡不择手段,华男假结婚花10万美金,不料对象竟是ICE探员

川普政府上台后,对于无论是想要入美籍还是拿绿卡的小伙伴都是难上加难。

近日,有联邦卧底探员介入其中一案,其中涉及中国公民与美国公民办假结婚申请绿卡案,7月14日在法院面临庭讯。

该案共涉及5名被告,其中2名中介给中国公民寻找美国公民假结婚,并训练他们如何假装成夫妇。

但是千算万算,但没想到参与其中2名美国公民竟然是联邦卧底探员。

洛杉矶联邦法院检方起诉书显示,本案其中2名被告各付给中介10万元,而两名仲介则付再给假结婚对象的美国公民多达6万元。

然而两名中介浑然不知前来“应征”的2名美国公民,是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国土安全调查处(HSI)的卧底探员。

根据警方表示,他们像模像样的配合演出扮成夫妻,办好结婚手续,向联邦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办绿卡。

在2对假夫妻前往移民局面谈之前,两名中介与他们事先套招,教他们如何回答,并有文件配合。

7月14日审理的被告的中国公民,是33岁住在圣地牙哥的男子刘中南(Zhongnan Liu),他是试图通过假结婚获得绿卡的中国公民。

该案还有一名中国公民被告,是家住明尼苏达州圣保罗的28岁男子吴焕章(Huanzhang Wu)。

被起诉的是2名中国公民和2名中介,四人都被控共谋婚姻诈欺罪,如被定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目前还有第五名被告在逃。

被捕中介包括家住圣盖博市的太平洋“全美职业服务中心”(Pacific Bizhub Consulting)46岁老板王秀兰(Xiulan Cindy Wang,译音),她出庭后以10万元交保候传。

另一人是家住蒙特利公园市(Monterey Park)的“公道移民事务所”(Fair Price Immigration Service)54岁老板何昌宇(Chang Yu Andy He),他在圣地牙哥县被捕。

起诉书指出,何昌宇指导被告如何与假结婚对象开立共同帐户,一起签下公寓租约,在衣柜放衣服,每星期数次一起回公寓,秀给邻居看。

30%结婚绿卡涉欺诈

一直以来,与美国公民结婚是获得美国绿卡的最快途径。

不仅公民配偶容易获得绿卡,与前夫或前妻生下的21岁以下孩子也能同时移民美国。

为此,在美国移民社区里,出现了一种群体,不惜通过与美国公民假结婚的方式来取得绿卡。

有些女性为了能申请并获取绿卡,不惜一切代价或以身相许等手段或方式,去嫁给并不是自己所心仪的美籍男性,在达到目的后又狠心抛弃对方。

事实上,川普总统刚上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打击移民欺诈的政策,从2017年4月28号起,申请美国婚姻移民的申请人必须使用新版的I-130移民申请表格和I-130A补充表,新版表格从原有的2页变为12页。

从4月28号开始,所有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必须使用新版表格。

对比新旧两版I-130表格,在申请人信息一栏,从原来的14小项,增加到现在的49小项。

增加内容包括:过往地址历史、过往工作历史等。

而在受益人信息一栏,更是从原来的6项,增加到现在的62项。

包括受益人婚姻、亲属、工作历史、访问美国历史、过往移民申请记录等信息,都要填写。
更新表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打击“假结婚”等诈欺行为。

因为在新版表格填写规范中清晰地表明,如果申请人是通过与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获得的绿卡,那么将不具备为新配偶申请婚姻绿卡的资格。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包括在内:

  1. 申请人已成为美国公民;
  2. 申请人已持有绿卡至少五年;
  3. 申请人能证明令其获得婚姻绿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实,或上一段令其获得婚姻卡的婚姻是因为丧偶而终止。

根据美国移民局目前的规定,申请人在结婚两年后可以申请正式绿卡,三年后可以申请入籍。

而假结婚的人,如果拿到绿卡就想马上离婚的话,得等到五年以上才能为新配偶申请绿卡。

或者说与假结婚对象呆够三年,考取了公民后才能给新配偶申请绿卡。

绿卡申请欺诈类型多

绿卡申请欺诈类型有很多种。

如:在绿卡申请表中提供虚假信息(如对年龄或者以前的住址造价)、给移民官提供伪造的信息(如假的医疗证明)、隐瞒犯罪记录、使用已被更改或非法复制的移民申请以及在入境美国时试图欺骗移民官、法官、边境巡逻人员等。

不过,最常见的欺诈刑事之一就是通过假结婚或假订婚骗取结婚绿卡或未婚对象绿卡。

然而,不知情者有所不知,通过假结婚获取绿卡是属于联邦罪行;如甲方与乙方结婚后且获取婚姻绿卡后并立即办理离婚手续的话。

又或者说,越来越多的公民在婚后意识到在配偶获得绿卡后,对乙方的态度有很大的变化,并不再像刚结婚时对乙方那般的关心与照顾。

久而久之,就会发现原来甲方是为了获取绿卡才与乙方结婚,并不是真心对乙方有爱慕之心而结婚。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甲方在被申请绿卡时,企图或者打算以虚假的意图来取得绿卡,或者躲避任何移民法的规定,那么乙方是可以提出取消甲方的绿卡申请。

并且严重的话甲方将会面临被抓或递解并遣返回国。

所以,只要乙方发现甲方有明显的诈骗绿卡行为,可立刻去提出取消对方绿卡的要求。

受害公民可提出取消对方绿卡

很多“骗婚绿卡”的受害公民,在发现被骗之后,便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配偶,有的甚至天真地以为妻子消失后,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了。

但是,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凡是在纽约州离婚的,必须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前诉讼。

当然,如果在婚姻缔结期间,一方离家出走,婚姻并不会自动解除,必须进行单方离婚申请才会起效。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公民须尽快办理单方面离婚,也叫“登报离婚”。

登报离婚的意思就是所谓的登报纸进行离婚,主要适用于因为乙方提出离婚案件后无法找到配偶,因此无法给配偶递交诉状。

然后,经法庭允许后,乙方即可以登报送件,并依据正常法律程序处理离婚案。

友情提醒在美的广大民众,为了能够合法生活在美国并获得好的福利等,请务必勿要通过非法行为或欺诈行为去获取合法身份证件,也勿要去欺骗愿意为你申请合法身份并完全信任你的美国公民。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华人生活网,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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