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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用满律师专栏】再谈汽车保险中的无(低)险司机保险

无险司机险(Uninsured Motorist, 以下简称“UM险”)是汽车保险中最难理解,但它是最重要的一项,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项。它其中包含了低险司机险(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 以下简称“UIM险”),但也有保险公司将UIM险单独分出来,成为一项独立的险项,单独收保费。本律师认为,即使你汽车保险中其他项目都有,如果没有这一项,你算不上有“全保”,只能算“半保” (我通常不使用“全保”或“半保”个名词)。

无险司机险(UM险)的用途是什么呢?顾名思义,就是对方(责任方)司机没有保险时,你的保险公司代那个无险司机赔偿你的损失的保险, 简单地说,是保的对方(责任方)没有保险的风险,这项保险实际上就是为那位无险司机买的责任险,所以这项保险实际上是同时保两个人,即你自己和无险司机。

低险司机险(“UIM险”)的用途与UM险的用途是一样的,唯一的差别是责任方不是完全没有保险,而是他的保险额度不够赔偿你的财产(汽车)或人身伤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身体上与精神上的痛苦、配偶的损失)。

为了本文讨论,以下将UM险和UIM险合并称为UM险(无险司机险),这也是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做法,因为严格来说,UIM险(低险司机险)中用来赔偿的部分(超过对方责任险额的赔偿责任),就是责任方司机没有保的部分(没有的保险)。

有一点先提醒大家,如果你有保UM险,也保了碰撞险(Collision Coverage),当对方完全没有保险或保险额度不够时,你的保险公司应该用UM险这一项,因为UM险的自费额(Deductible)一般比碰撞险的自费额要低。

很长一段时间,乔州的UM保险都是要先减去(Reduce)对方的责任险保额后剩下的部分才适用(reduced或叫difference-in-limits):举例一:你的UM保额是﹩25,000(每人),对方完全没有保险(对方责任险是﹩0),那你的保险公司为对方可用来赔偿你的额度就是﹩25,000,即﹩25,000(你的UM保额)—﹩0(对方的责任险保额);如果对方的责任险额是﹩25,000,那么你的保险公司为对方可用来赔偿你的额度就是﹩0,即﹩25,000(你的UM保额)—﹩25,000(对方的责任险保额);如果对方的责任险保额超过﹩25,000,减出来结果为负数,你的UM险就更用不上了。所以目前只要对方有责任保险(Liability coverage),你的UM保额若是﹩25,000的话,就用不上了,因为乔州责任险最低保额是﹩25,000,也就是说,如果你的UM保险额等于或低于对方的责任险保额,你的UM险就白买了,这种UM险适用方式英文叫 “Reduced”(减去责任险之后剩余的)或 “Difference-in-limits”(保额差价),为简便起见,我们以下称之为“传统的UM险”或“相减式UM险”。据说,这种传统的UM险持续了很久一段时间,直到某年乔州南部一个参议员发生了车祸,要用自己的UM险时发现用不上,他的立法院朋友一看,这还了得,于是马上修改法律,创立了一种新的UM险适用方式,叫 “Add-on”(加添)或 “Excess”(超过对方责任险的保险),(为讨论方便,以下称“添加式UM险” 或 “相加式UM险),而且还规定所有卖UM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将这种添加式UM险做为“自动选项”(Default). 如果客户为了省保费宁可选择传统的UM险(相减式UM险),那么客户必须明确签一份表格作为选择的存证。

举例二来说明添加式UM险的适用: 你的添加式UM险保额是﹩25,000,对方完全没有保险,那么你的保险公司为对方用来赔偿你的额度就是﹩25,000,即﹩25,000(你的添加式UM险保额)+﹩0(对方的责任险额); 如果对方的责任保险额是﹩25,000,那么你的保险公司为对方用来赔偿你的额度就是﹩50,000,即﹩25,000(你的添加式UM险保额)+﹩25,000(对方的责任险保额)。不难猜想,添加式UM险的保费要高于相减式UM险(传统式的UM险)的保费。

UM保险额的自动选项是与你的责任保险额相等, 即如果你的责任保险额是﹩100,000,那么你的UM险额自动选项是﹩100,000; 但如果你想省保费,你可以选择低于责任保险额的UM险保额,同样,保险公司必须让你明确签一份表格作为你选择的存证。若保险公司拿不出这份签名的表格,即使你做了这个选择,交的也是较低的保费,法律视同你的UM保额与责任险保额同等。

选择多了,问题就多了。许多华人买汽车保险只图保费便宜,却不知道买了什么,什么没有买,就算知道了要买什么,往往因为图省保费导致买到最低的保险,发生车祸后发现自己的利益与财产没有足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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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举例三说明:

假设李先生知道买UM险的重要性,但不知道上述UM险的差别所在,他打电话给保险经纪人张先生。假设他信任张先生,不会想到其他公司去问价,张先生给他的报价是最好的保单选项组合(为讨论方便我们只选责任险和UM险两项)。

保单1:责任险﹩100,000,UM险﹩100,000(添加式)。因为UM险额与责任险额同等(不能超过),又是添加式,保费最贵。

“能否便宜点?咱们是老客户,老朋友了”,李先生要求。

“可以”,张先生于是推出

保单2:责任险﹩100,000 ,UM险﹩25,000(添加式),UM险额降到最低限度了,但还是添加式,保费便宜些。

“能不能再便宜点?我会给您介绍很多新客户的”李先生进一步要求。

“可以”,张先生于是推出

保单3:责任险﹩100,000 ,UM险﹩25,000(相减式), 保费最便宜。不知道UM险重要性的客户,若还要更便宜,那经纪人就只能推出没有UM险的报价了。

大家请看,上面三个保单中,保险项目没有少,实质的保障已经因省保费的要求打折扣了!

现在让我们将上面的例子变动了一下,将同一公司的三份报价变成三家不同公司的报价,客户逐一询问后,为了省保费,一定会选择第三家公司的报价,前两家公司失去了一个客户,下次当客户打电话来问报价时,他们会选择报哪个价?当然是保单3的报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汽车保险经纪人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客户的利益与财产在车祸后没有足够的保障。这不能怪保险经纪,图便宜的心理有很大的责任,这种不够的保险实际案件中一再见到,十分令人痛心!

呼吁华人买保险时不要只图便宜。如果你不明白要买的保险项目及各种保险的用法方式,你比来比去是没有意义的,最终受害的是自己。

以上讲述,谨为张用满律师为华人社区介绍一般法律知识而作,不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观点或意见,不针对任何个案,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张用满律师。

电话:(770)667-5565

地址:11539 Park Woods Circle, Suite 101, Alpharetta, GA 30005

电子邮箱:zhanglawgroup@gmail.com

网址:www.zha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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