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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投资移民项目Jay Peak被起诉,说明了什么?

Jay Peak项目是美国一个比较老牌的投资移民项目。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对Jay Peak项目发起诉讼,指控其采取旁氏骗局式的方式从事EB-5项目经营。并指控其挪用了2亿美元的EB-5资金,其中包括挪用了5000万美元用于项目股东Quiros的个人开销。

消息一经传出,业内一片哗然。原因是Jay Peak是EB-5业内最早的区域中心EB-5项目之一,其所属的佛蒙特区域中心是行业内极少数的由政府拥有的区域中心之一。Jay Peak系列EB-5项目也拥有着非常漂亮的过往I-526和I-829成功记录。项目股东William Stenger 也是IIUSA(最有影响力的美国EB-5行业协会)的董事会成员。Jay Peak项目方可以说是EB-5江湖中的一大名门正派。这个事件对整个EB-5行业都影响巨大,甚至给正在计划延期中的EB-5区域中心计划蒙上了一层阴影。在震惊之余,我们还应仔细思考和反思,冷静的判断本次事件的后果,也让我们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我们认为Jay Peak事件的结果是有喜有忧,如果市场各方包括美国政府和国会在内都在此基础上冷静反思,理性决策,那么这将会是EB-5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由此会打开一扇全新的EB-5大门。

 

一、SEC老虎苍蝇一起拍,EB-5监管不留死角。

 

本次事件充分反映了SEC为代表的美国政府的执法能力,也反映了美国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所有市场参与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行业新丁还是业界前辈,不管大家的行业地位如何,只要违法就会被追究。本次事件可以说是再一次对行业内的“违法分子”的一次惩戒和警告,能有效威慑更多有不良动机的区域中心或者项目方。由于任何行业,任何社会都不存在绝对的“干净”,存在问题是必然的,而要减少问题发生的概率,强力的执法和威慑就必不可少。事实上对EB-5投资人来说,SEC的行动越猛烈越好,我们欢迎SEC依法查处更多的违法行为,强力净化市场,为EB-5投资保驾护航。

 

二、项目选择需要回归项目的商业实质。

 

我们看到在许多EB-5项目的推广过程中,普遍会强调项目的政府背景,或者项目方的过往历史。不单单是普通投资人,甚至许多资深的业内人士也会对此类项目产生偏好。Jay Peak事件告诉我们,不能简单的迷信任何与项目商业前景无关的其他因素。EB-5投资移民首先是一种投资,只不过这种投资的回报形式比较特殊,不是金钱利润而是“美国绿卡”。既然是投资,那么考察项目的安全性时,第一是要按照投资的标准去考察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只有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商业风险低的项目才是好项目。这个才是决定一个EB-5项目成败的关键点。

 

三、认为白人不会骗人的反向种族歧视可以休矣。

 

在EB-5执业过程中,我们经常能观察到或听到来自投资人或者中介的一些反向种族歧视的观点,许多认为白人更靠谱,中国人喜欢骗人。这个一方面与自鸦片战争以降,国人的种族不自信有关,另外一方面也与国内欺诈事件频发的事实有关。而实际上人与人的差别绝大多数并不来自种族,以欺诈为例,并不是华人就比白人喜欢骗人,而是与社会法律制度设计是否合理相关,一个好的制度可以提升欺诈的成本,奖赏诚实,而一个坏的制度则正好相反,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发生。因此选择项目还是回到前面的老话,要看项目的商业风险和商业前景究竟如何,而不是带着先入为主的反向种族歧视简单的盲目追捧白人组织的项目。而且事实上,现在投资移民市场上大量的华人主持或参与的投资移民项目大多是成功的投资移民项目。其中一个原因,我们估计,是华人老板一般不像一些美国人那样乱花投资人的钱,在经营管理上另有独特的优势。

 

四、任何打“政府因素”招牌推广的投资移民项目可能更有欺骗性。

 

我们这样说,是因为美国各级政府是不做项目的。任何一级的美国政府机构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投资移民项目,但是政府机构不会对项目风险承担任何责任的,因为所有的投资移民项目都是私人性质的投资项目。我们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强调,为了迎合中国人对”权力”和”政府”的迷信,许多移民中介和一些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纷纷打起了政府牌,将自己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包装成所谓的 “政府项目”或者或多或少与美国政府有关的项目,甚至吹嘘成项目有”政府担保”,来获取投资人的信任。想了解我们在这个话题上的更多看法,请阅读我们的文章“谈EB-5投资移民项目中的”政府项目””政府因素”或”政府担保”

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eb-5-investor/eb-5-project-government-related.html。Jay Peak项目是佛蒙特区域中心下面的一个投资移民项目,而佛蒙特区域中心是行业内极少数的由政府拥有的区域中心之一。现在出事了。佛蒙特州州政府也慌了。在联邦政府对项目操作人提起诉讼后,也立马对那些人提出州级的诉讼。所以从现在开始,EB-5投资人应该对任何企图打“政府因素”牌来推销招揽EB-5投资人的项目,如果不避免,也应该着重挖掘和审查到底某级美国政府在那个投资移民项目里参与多少以及承担什么样的风险责任,而且最好索要有政府机构代表签字的正式英文文件看看 (不要看中文材料介绍,也不要轻信推广人口头上怎么讲的)。下面是Jay Peak项目当年的一份宣传材料。请注意该项目是如何强调它和政府机构的关系的。

 

State of Vermont Reginal center

 

 

EB5 Vermont

五、有必要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操办人或管理人进行甄别限制。

 

凡投资,都会有风险。没有风险,不成其为投资。但是EB-5投资移民项目具有比一般性投资项目更多的风险。我们曾经提出观点,认为投资移民项目除有法律风险(能不能被移民局批准),商业风险(会不会持久盈利等),还有一个重要的风险,即项目操办者的道德风险。也就是说,EB-5投资项目操办者的道德人品不咋样,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这些人没有真正为投资人将来在美国的生活工作前途的心愿,仅看到大笔投资款在自己操纵之中如何中饱私囊,投资项目多半出问题的。Jay Peak股东Quiros挪用了5000万美元用于个人目的,抛开刑事违法讲,就是一种严重的道德问题。虽然我们还不清楚这个家伙有没有前科,但是我们建议美国政府今后对什么样人可以开办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或组建投资移民项目规定严格的条件,例如,从前破产过,犯过罪,欠债不还信誉差的人,不能成为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或投资移民项目的股东或实际操作人等。

 

六、B-5需要有更具广泛代表性和行业责任感的行业自律协会。

 

IIUSA一直以来是EB-5行业最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一度有成为行业代表的趋势。但是去年年末IIUSA在EB-5改革中偏离了中立的立场,成为了“乡村派”EB-5项目方的急先锋,从而逐渐丧失了其广泛代表性。最后的立法改革不了了之也反映了IIUSA并非是因为国会发起改革而主动为了全行业去与国会妥协,而是主动推动带有偏向性的改革,最后以失败告终。而作为IIUSA董事会成员的Stenger的Jay Peak项目出事,对于IIUSA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其所力推的“乡村派”EB-5项目自身就问题重重,再来指责“都市派”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显得再无说服力。可以预见Jay Peak事件后,IIUSA作为可以广泛代表EB-5行业的协会已经缺乏信誉和说服力。EB-5行业亟需一个新的,能广泛代表所有类型投资移民项目的,具有行业责任感的自律协会,能够站在全行业的利益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发声,出力。甚至最好的是,将来的这个自律协会有能力和资格将那个滥竽充数违法乱纪的区域中心和投资项目以及其操作者赶出投资移民行业。

 

七、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鉴于Jay Peak项目的背后政治支持者是作为“乡村派”的资深参议院Patrick Leahy,虽然其在去年末的EB-5改革中与参议院Grassley站在一起,成了“乡村派”利益的主要推手。但是不可否认,他一直以来也是区域中心EB-5项目的最有力推动者之一。Jay Peak事件无疑对参议员Leahy也是一次重大打击,为了撇清关系和自保,不排除其从EB-5支持者到成为要关停区域中心的提议者的180%大转变。这也是许多人对区域中心项目的前景产生了一定程度悲观情绪的原因。但是拨开一切迷雾,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去年末在国会的EB-5改革斗争,无非是“乡村派”和“都市派”的利益之争,而且是“乡村派”主动发起的。但是在“乡村派”集中火力,大造舆论,有备而来的情况下,其单方面改变游戏规则的图谋也被挫败了。在这样都无法成功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想象“乡村派”采取极端的掀翻牌桌式的关停区域中心的意图会得以实现。更何况“乡村派”本身也不会是铁板一块。关停区域中心是典型的因噎废食之举,在EB-5利益越来越大的今天,很难相信一个理性的决定会是要关停区域中心项目。某些个别参议员的情绪释放式的,或者是谈判伎俩式的表态注定无法成为现实。比较实际的是,由于多个欺诈案例的出现,对EB-5的改革会成为各方的共识,因此今年末或者明年初,通过一个EB-5改革法案以进一步净化市场,保护投资人利益将会是大概率事件。

 

一方面,SEC会持续不断加大对EB-5欺诈案件的审查,另一方面新的法规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大浪淘沙始见金。不论发展的道路如何曲折,EB-5的前景终将是光明的。我们欢迎美国政府对EB-5投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EB-5投资移民行业中的不良分子或毒瘤。也建议广大EB-5投资人参与EB-5投资项目以及参与人的监管活动,主动曝光EB-5投资移民行业中的不良分子或违规行为,让不能见光的人或事见光。只有如此,美国EB-5投资移民行业才有可能得以长期健康发展下去。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事务所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本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我们。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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