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綠卡回美,一家人被請進「小黑屋」,交了585刀!
很多在美華人喜歡保留綠卡,選擇不入籍,主要原因是因為往返中美兩國更加方便,無需簽證。
但說走就走的背後,也是要有條件的。
昨天,一位網友在網路上分享了自己持有綠卡入境洛杉磯被請進「小黑屋」的經歷,所幸的是這位網友有驚無險,最終順利入境,但是還是被罰款了585美元!
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原來這位網友持有綠卡,長期居住在中國,疫情前經常會美國小住一段時間,但趕上疫情這幾年,就一直沒回來過,這次帶著美國出生的寶寶回美國。
以下為XHS網友發帖:
這位網友的經歷可以說有驚無險,但是他也在最後提醒大家如果長時間離開美國,綠卡申請者要申請回美證。
回美證是華人的統稱,細分又分成回美證,英文叫做Re-entry Permit,還有一種叫做回美紙Advance Parole,兩者的區別是前者是必須綠卡,後者可以等待綠卡身份的民眾(485身份調整中)。
如果美國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預計將在美國境外連續呆超過6個月,或者最近1、2年在美國境外累計時間超過80%以上,或者最近一次入境被美國海關警告出境時間過多,對於這些人群建議申請回美證。
對於10年永久綠卡持有者而言,如果提交申請前5年內或者獲得綠卡開始到提交申請之日截止這段期間內(以時間較短者為準),在美國境外的時間沒有超過4年,則獲得兩年有效的回美證,如果超過4年,則獲得一年有效的回美證。
對於2年臨時綠卡持有者而言,獲得的回美證的過期日期等同於綠卡過期日期。對於正處於2年換10年綠卡階段的申請者而言,獲得的回美證的過期日期等同於綠卡延期信上的過期日期或者護照上I-551臨時綠卡章的過期日期。
(網路配圖)
如何申請回美證?
需要填寫I-131表,其它就是按照規定提交一些證明,包括護照,簽證,入境信息等等,當然還需要申請費用。移民局收到後會要求打指模,有些人有記錄就不用打了。
在回美證是否可以在海外申請的問題上,多數律師都表示不可以,也有些律師表示一些特殊情況,比如緊急人道主義之下,可以在海外提交。
一旦收到,就可以馬上離開美國了。當然,現在移民局壓力這麼大,可能辦理會有延誤,有長期回國打算的,需要民眾提早做出規劃。
長期以來,是否申請回美證問題上,網友們的態度不一。
有些人認為,完全沒必要,每次長期離境都能順利入關,而且網上順利入關的確實很多。
也有人有些血淚史,甚至不少人分享了自己因此被要求放棄綠卡,當然這也是一個漫冗長的過程,也不是海關說讓你放就放的。
事實上,沒有人敢給大家做一個100%的保證,我們還是鼓勵大家遵守要求,長期離境,申請回美證。
持有綠卡者大部分人都是在美工作和生活的華人,但是也有不少兩邊跑的跑卡族,除了有人在兩邊的工作外,很多移民的老人也是兩國來回跑,往往會遇到在哪裡生活183天的問題。
隨著航班慢慢的恢復,我們會看到更多類似的經歷,也希望大家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早做規劃,該申請證件還是要申請,不要存在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