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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小失大,讓三塊錢的逃票成為ICE遣返的借口

地檢警察不再檢控、逮捕逃票者惹議 。而我們華人社區表達:我們不逃票 ,不因小失大!

早在去年秋天,曼哈頓地區檢查官萬斯就說過,今後他們辦公室將不對大多數地鐵逃票者進行起訴了。

本周地檢明確告訴NYPD,他們將對全部逃票者「拒絕起訴」(decline to prosecute)。

於是,反對聲四起,其中包括MTA、市長和警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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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頓地檢辦公室不再起訴逃票者。

而華人普遍的看法是:「不管罰不罰,反正我們不逃票。」

更有社區人士警告,不要因小失大,讓三塊錢的逃票成為ICE遣返的借口。

曼哈頓地檢主張不起訴逃票者的理由是:逃票是小罪,卻讓法院的傳票堆積如山,不起訴可以緩解法庭的壓力。

萬斯(Cyrus Vance)曾指出,三分之二的逃票被抓者「沒有前科」;另一方面對警察來說,也省去他們的大部分精力,好讓他們去抓真正的重罪犯。

華人社區:我們不逃票 不「因小失大」

記者在曼哈頓28街1號地鐵站訪問了多位華人,不管他們對此接不接受,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不管罰不罰,我們都不逃票」。

一位林姓女士表示,她可以接受這個做法。「我同情那些付不起車票的人,我可以接受他們逃票。」林女士說,「不逃票不見得是好人,那還有那麼多人逃稅呢?不公平的事情多了,這個是小事情。」

另一位嚴女士也認為抓不抓沒有關係。「不買票的人一定是有困難吧?能付得起的誰逃票啊?」她說,「反正不管怎麼樣我都買票,我的是月票。」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士對不抓逃票做法表示反對,她說:「違法就是違法了,這有什麼可說的?」

從法國來的郝小姐認為,不但要抓逃票者,而且要更加嚴厲地處罰。「巴黎對逃票的人只罰40歐元,結果逃票率達到25%以上,人們認為不逃票是傻子,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她說,「可是德國,你逃票會降低你的信用等級,是個很嚴重的事情,所以德國沒有逃票的。」

華埠社區活動人士陳作舟認為,做人就應該守法,華人更不應該逃票。「想逃票就是要佔便宜吧?從小事情可以看到一個人、國家乃至民族的大品質問題,你看日本有逃票的嗎?」他說,「另外,要是移民逃票的話,ICE(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可能為此遣送你,這不是『因小失大』嗎?」

他說,華人在美國是「遲到了一百年」的民族,老人都教育我們「不佔便宜」,所以華人要維護華人的形象,不能逃票。「如果真的付不起車錢,你可以走路嘛,既不花錢又可以多運動保持健康。」

他說,如果逃票開了先河,那麼很多事情會變得不可收拾,「你看電影是不是也不應該掏錢了?最後吃飯也不願意花錢了……」

MTA:對乘客不公平

對此做法首先反對的當然就是大都市捷運署(MTA)。

據多家媒體報導,MTA主席洛塔(Joe Lhota)在5日給曼哈頓地檢辦公室的信中表示,不抓逃票者有三大弊端。

一個是「對買票人不公平」,「不買票行為給那些遵守法律的買票的乘客造成負擔,這些乘客也包括低收入市民,他們即便財政困難也遵紀守法。」

另外顯而易見的一點是:乘客不買票會對MTA緊張的收入情況雪上加霜;

最後,不抓逃票者實際上也對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脅。「你們沒有考慮到,不對逃票者執法影響了MTA員工的安全。」

在6日警察局召開的全市犯罪率發布會上,局長奧尼爾(James O』Neill)提到,在前一周他們抓到的逃票者就是被弗吉尼亞州通緝的謀殺犯。

奧尼爾介紹說,去年警察因為逃票一共實施了3.3萬次逮捕,四分之三的逃票傳票最後都轉成了民事罰款;上周末發生的5個因逃票而逮捕的案件中,兩人被地檢放過了,其中一人被抓了52次,30次是因為逃票,還包括販毒;另一個是違反保釋條例者。

市長白思豪也反對地檢的做法,他說:「逃票是不可接受的,我們不能造成一種形式,讓人們感覺這是可以接受的。……這對其他付錢的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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