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國留學生留美三年不懂英文,在美控告學校「沒翻譯」違反人權!
突發播報一條留學生新聞,麻州大學(UMass Amherst)一名中國留學生,控告校方違反人權,涉嫌侵犯他的公民權利,而起訴該大學和兩名學校院長。
已在該校建築系讀大三的學生杜照忠同學(Zhaozhong Du,音譯),4月12日向Hampshire法院控告校方及兩名學校院長,違反憲法第五及第14修正案,以及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條,禁止公立大學因國籍而歧視學生。
他指自己因語言障礙,與校方溝通不良,校方未提供翻譯人員,也沒給他機會辯解,而且與美國學生受到不同待遇。
事發由舍友引起,
杜照忠因今年3月27日的一項刑事控罪,3月28日開始被停學。其控訴書指,杜於3月27日凌晨2點54分在涉嫌與他的室友美工刀對抗後被捕。他當時被噪音吵醒,懷疑宿舍遭人闖入,他拿起美工刀察看,發現是自己的室友在刷牙。他問:「你知道現在幾點?」室友立刻道歉。他再度入睡後不久,被警方叫醒、逮捕。室友對警方表示,杜照忠當時反覆把刀片推出、收回,他以為自己會被傷害。杜照忠之後被控攻擊罪。根據紀錄,當時法院有提供律師及翻譯。
根據麻州大學規定,學生若受行為不檢指控,依校規交學生事務辦公室(Dean of Students Office)處理。
校方表示,在3月28日,校紀律聽證會上與杜見面時,因為他能以英語討論事件經過,也曾說自己不需要翻譯,而且已經讀了七個學期,英文應無障礙,所以未提供翻譯。
杜照忠的律師表示,由於杜同學的母語是中文,英文溝通困難,不了解被捕時警方的問話,無法解釋他以為室友是闖入者的原委,也不了解學校會議中多數過程。
之後在校在紀律聽證會上,校方沒能為他提供翻譯人員,因此他未能充分為自己辯解,學校的做法不符合《民權法案》第六章的相關規定,因此起訴。
律師指,雖然杜在訴狀中因被停課無法畢業,但事實上他已有足夠學分,需要七個學分就能畢業,這個學期已經修了4 再門課程,只要通過兩門 ,就能畢業,但是由於被暫時停課,校園場地受到限制,還被禁止參加校園的活動,目前他仍無法回學校上課,完成作業。
律師證實,目前杜的刑事控罪仍未撤銷。
校方資料,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是新英格蘭地區規模最大的公立學校,有約1200名教職員工和3萬在校學生。根據學校的官方數據,學校以白人學生為主,2017年秋季入學的學生中亞裔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