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 買房子賣房子同時進行,應該怎樣做比較合適?
打算搬家的人,會碰到買賣房子得同步進行的棘手狀況。假如先賣再買,買房子會變得時間非常緊迫;先買再賣,財務上又喘不過氣來。怎樣做才比較合適呢?當然,不差錢的土豪們可以飄過,直接拍現金買N多房子就可以了。
亞城居住的橋先生就碰到這樣的問題。他需要從外州拖家帶口地搬家到亞特蘭大。過去的老房子需要賣掉,否則他拿不出首付的那一大筆開銷;在亞特蘭大也需要立刻有個新房子,否則一家老小就要去住旅館,家裡的東西也沒有地方存放。最後,他在房產經紀人的幫助下,採用了先租再買的方法。也就是先在亞特蘭大選好自己要購買的房子,以租房的形式先住下,然後賣掉外州的房子,再買下亞特蘭大的房子。順利地度過了買賣屋子交接的混亂期。
怎樣做才最合適你家呢?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如果你是一大家子,租住房子很不方便,可能先買房子或者先在自己想買的房子中住下,對你來說比較合適。一般來說你可以用以下幾種方法 :
1,買房備案offer(Contingency offers)
這種offer的意思是說你是否買這個房子,取決於你賣房的情況。如果賣家同意了,你就可以放心地賣自己的房子了。但是這種作法不確定性高,而且市場很熱的時候,也很難達成協議,賣家很可能不會有耐心等。
2. 先貸款再買房
買房之前可採用「過橋貸款」(bridge loan)或者HELOC 房屋凈值貸款(home equity line of credit)先拿出首付現金。
這兩種貸款,等於是用既有的房屋為籌碼融資,即使原有房子還沒賣出,也能夠把融資而來的錢用以購買新屋,等到舊有房子賣出之後,再把售屋所得拿去償還貸款。
3. 先租房再買房
看好自己想買的房子,可以跟買房人達成」租住再買「 的協議。也就是先付房租住著,等自己的房子賣了,再把新房子買下來。
如果你有比較從容的時間挑選自己喜歡的房子,不妨把老房子先賣了。但是這是你就要面臨暫時沒地方住的問題。一般來說你可以這樣做:
1. 租個小房子或apartment 臨時住
一般的租約至少是6到12個月。你能很從容地找自己喜歡的房子。如果家裡的東西沒地方放,可以在附近找一個storage臨時存儲,一般租金都不貴。
2. 租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
你也可以跟老房子的買主達成「回租」協議。你暫時還住在自己的老房子中,給新房主付房租一直到買到新房子。
3.賣房子的同時挑房子
你不用等到自己的房子完成了買房程序才開始看自己要買的房子。兩件事可以同時進行,只要你的老房子有人offer 了,你就可以用這個offer去鎖定自己看中的新房,甚至你可以在賣出老房子的當天就close你想買的新房。
買房賣房同時進行,風險加倍,應儘可能僱用經驗豐富、有效率的房地產經紀。處理過程中還要謹記幾個重要原則,包括:
第一,對市場要有正確的估計。一般來說,如果賣屋較容易,就不好買房子,相對的,賣房困難就往往是買房容易;
其次,事前要儘可能有充分的準備,比如,房子需要維修要儘早處理,以免耽擱出售。
第三點,心中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看房子要果斷,大方向滿足了,細節上不用太過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