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不安全?竟然有企業要求所有員工攜槍上班
近日,喬治亞州的蘭斯托蘭公司(Lance Toland)業主的一向新規定引起了媒體熱議。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都要申請持槍證,並為領到持槍許可的所有員工配發手槍,所有員工都要攜槍上班,以便在遇到不測時可自我保護並盡享憲法規定的持槍權。
蘭斯托蘭公司是亞特蘭大的一家航空保險公司,在喬州有三個分部,分別設在葛里芬(Grifin)、聖西蒙斯(St Simons)和亞特蘭大。公司不大,員工包括十個女性和兩名男性。
飛行員出身的業主托蘭表示,規定員工上班帶槍,是受了叔叔多年前遭槍殺的影響。他說,攜槍上班既可保護自己,也是享有憲法規定的持槍權。如果有人膽敢來公司搶劫,或是傷害員工,他們就可自衛。
在當地最近發生一系列入戶搶劫和暴力犯罪後,托蘭命令員工都要申請持槍證。員工得到持槍證後,托蘭都發給他們一把名為「法官」的手槍。
托蘭表示,這種五連發的手槍是自衛的最佳武器,他希望所有人在辦公室都公開持槍,「槍就在每個人的抽屜里或是身上」。
他說,在員工都要申請持槍證和攜槍上班的政策宣布後,全體員工不到四周就都拿到了持槍許可。他表示,公司有好幾處辦公室,而大多數員工又是女性,他是出於對員工安全的考慮,才制定了這一政策。
要求攜槍上班的政策可能擴大到更多的企業,托蘭認為,他的許多保險客戶就受到他的啟發,表示要鼓勵員工攜槍上班。他說,許多客戶聽到他的做法後備受鼓舞,高調讚揚,認為這是企業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