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通過《隱蔽攜帶槍支互惠法案》
眾議院周三(6日)批准了一項法案,即放寬槍支管控、允許那些取得隱蔽攜帶槍支許可的人合法地攜帶槍支進入其他州。
據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據悉,該法案得到了多數議員的支持,投票數為231對198票,有6名民主黨人支持該法案、14名共和黨成員反對該法案。該法案是拉斯維加斯慘案和得州槍擊事件後,第一個國會進行投票的有關槍支的法案。
共和黨人認為,美國第二修正案(Americans』 Second Amendment)的持槍權利不應因跨越州際而消失。
喬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道格·柯林斯(Doug Collins)說:「我不認為攜帶槍支的權利只因我去其他州就遭到破壞。」
但是,民主黨人卻在憤怒地譴責《隱蔽攜帶槍支互惠法案》(concealed carry reciprocity)。
佛羅里達州民主黨眾議員阿爾西·黑斯廷斯(Alcee Hastings)稱該法案是「對強大的槍支遊說團體和槍支製造商的一種可恥的施捨」。
據悉,全美步槍協會(NRA)為通過該法案進行了猛烈地遊說。
而該法案的起草者、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眾議員理查德·哈德遜(Richard Hudson)在眾議院講述了一件關於賓州一名女性的故事——這名賓州女性沒有犯罪記錄,但就因為她攜帶手槍前往新澤西而被判入獄,據稱,這位女性持有隱蔽攜帶槍支許可證,但該許可證卻並沒有得到認可。
哈德遜說:「我們必須確保這種情況不再發生。」 哈德遜還將隱蔽攜帶槍支許可證與結婚證、離婚證和駕照作對比,其他這些證件在其他州都會得到認可。
【僑報網編譯薩薩12月6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