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船誤刮入美境,中國男子被逮捕進監獄,回國日子遙遙無期!
大家都知道尼亞加拉河橫跨美國和加拿大,要是從河裡不小心跨到了美國,那也算是偷渡…今年夏天,持中國護照,移民加國的華裔男子趙璨,在距離尼亞加拉大瀑布不遠處的尼亞加拉河(Niagara River)划船時,由於天氣變化突然起風,船被吹到美國境內的水域。
隨後他被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和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以非法入境美國為由拘捕,被法官下令遣返中國。乘坐遊船到尼亞加拉大瀑布下的水域觀賞風景,不會涉及到非法越境;但私人在河上划船,則有誤闖國境的風險。但因遲未獲發中國護照或旅行證,被關押在紐約上州水牛城(Buffalo)至今已四個月。
紐約移民律師表示,根據這名華男信件自述,他很可能沒有加拿大身分,但他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獲得釋放。如果他有加拿大楓葉卡(即加國永久居民)、未被控非法偷渡刑事罪,不應該被關押四個月之久。趙璨日在親筆信中描述了事發經過。他表示,今年7月9日下午駕車到尼亞加拉河旁準備划船戲水,「我在加拿大尼亞加拉地區住了七年多,每年夏天都在尼亞加拉河和安大略湖(Lake Ontario)處划船,已成為夏天的習慣」;那天他開始划船周圍無任何異樣,由於晚上與朋友有約,他也不想耽誤太久。
就在他想返回上岸時,突然起風把他的船吹到靠近美國一邊的水域,他竭力划船想回到加拿大岸上,卻無法成功;一對當時也在水中划船的父女試著幫他,但由於他們的船較小也沒有成功,於是該父女表示要回去換一艘機動船回來幫他。
尼亞加拉河是美國和加拿大的界河,不慎來到另一端,有可能惹來非法入境的麻煩。趙璨在河上等了約半小時,但那對父女還是沒有回來,而CBP和美國警察卻發現了他,還說可以幫他。趙璨說,當時他天真地以為這些人會把他送回加拿大岸邊,以他們快艇的速度兩三分鐘就可以了,但當他上了CBP的船。
CBP人員卻將他隨身物品拿走並搜查,雖然趙璨理解是出於安全原因而搜查品,但CBP未提前告知也讓他感到不舒服。趙璨表示,船開出十多分鐘後並未到加拿大岸邊,而是到達一個港灣,下船後趙璨被強制趴在車上搜身,並被帶上CBP的車,到辦公地點後遭到詢問。趙璨說他如實回答了所有問題,但CBP並不相信他,還罵了他。隨後他被關在一個房間內,對方提供了零食、毯子和枕頭,幾小時後聯邦以非法入境美國逮捕趙璨,此後他一直被關押。
趙璨對自己的遭遇感到非常冤枉,他說每年夏天河上都有很多人遊船,且河中沒有邊界標識,他經常看到船從一岸漂到對岸,也並沒有看到邊界執法人員詢問。他認為像他一樣的普通人很難知道自己在水中的方位是在加拿大一界還是美國一界,「如果當時在水中看到警示邊境的標識,我一定在靠近標識前就尋求幫助,我沒有主動踏上美國土地,是CBP官員帶我踏上美國領土。」他說,幾年前曾問過幾家岸邊租船店內的工作人員,如果不小心進入美國水域怎麼辦,對方說只要不上岸,在水中向別人求助,肯定有人幫忙送回來。
趙璨已被關押在水牛城聯邦拘留所(Buffalo Federal Detention Facility)四個月,對此前在加拿大生活超過十年的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響。他表示自己在加拿大有穩定工作、固定住所、車和朋友,美國環境對他很陌生,也沒有工作和朋友,他沒有入境美國的理由。
移民局於8月20日判決將趙璨遣返回中國,但由於中國領館一直沒有提供其有效身分證明,所以他也無法回到中國。移民律師表示,如果趙璨有加拿大身分,肯定會被立即遣返至加拿大,可見他很可能沒有身分,也很可能沒有有效的中國護照,所以也無法被遣返回中國。不過李定一指出,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妨礙人身自由,若被關押超過六個月,當事人可到聯邦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聯邦法官可以下令釋放當事人。
該人身保護令同樣適用於身負遞解令的人,若其母國護照一直未批下,那麼只好被釋放,但須定期回移民局報到,且可能需要佩戴電子腳環。移民局每三個月會對被關押的人進行一次信息考核,考察其是否會危害社會、是否會定期回來報到、有無犯罪前科,若考察良好,加上當事人無法短時間內取得護照,移民局也可能放人。
律師說,當事人無中國護照,而辦理旅行證又需要時間,在辦理期間若無法保釋,只能繼續被關押。而他若在沒有加拿大身分、且有懼怕回中國的理由的話,也可通過「可靠的恐懼面談」(credible fear interview)申請庇護。
我們在這裡提醒大家,出門遊玩最好不要再國家的邊境附近,邊境危險,因為你也不知道邊境人員是否會把你當敵人還是恐怖分子,對方完全有權利對你實施任何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