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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 加州又鬧分家,「新加州」版圖納內陸保守地區

從美國聯邦法律的角度考慮,成立「新加州」並不違憲,且有先例。但過去數百場內部分裂活動最終都演變為「雷聲大、雨點小」的鬧劇。

1月15日,「新加州」運動發布與《美國獨立宣言》類似語言的「獨立宣言」,並要求加州立法院和美國聯邦國會通過法案,允許「新加州」成立,成為美國第51個州。

按照「新加州」運動的倡議,留在加州的將是從洛杉磯到舊金山之間的沿海地區,而獨立出去的「新加州」將包括加州北端、南端和內陸各縣。南部的聖地亞哥縣和橙縣(Orange County)都被劃入「新加州」版圖內。雖然面積上,「新加州」面積大於被留下的加州數倍,但人口相當,約各占現在加州4千萬人口的一半。

「新加州」運動表示,創建「新加州」,是因為對加州長久以來「一黨政治」、「高稅收」、「不惠顧企業」等政策不滿,其網站宗旨文件說:「經過多年的稅收、管制和一黨政治,加州處在無法管理的境況。」「這種境況使得很多基本的必要服務日益減弱,包括諸如教育、執法、消防、交通、保健、住房、稅收、選民權利、基礎設施等方面。」

相比高度發展、人口稠密的加州沿海地區,加州內陸各縣人口密度低,並趨於保守。「新加州」的發起者是保守派的電台脫口秀主持人Paul Preston。

加州於1850年9月9日正式加入美國聯邦,當時是第31個州。至1959年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加入聯邦後,美國至今保持50個州。

據媒體報導,過去有至少200多次試圖讓加州分家的倡議,包括最近的5次,但讓加州分家顯然路途遙遠,不是易事, 因為至今為止,這些企圖都失敗了。

媒體列舉的最近5次讓加州分家的倡議包括:

1941年,將加州最北的三個縣獨立,成立Jefferson州;

1965年,將加州分為北加州和南加州;

1992年,將加州分為北加州,中加州,和南加州;

2011年,將南加州13個保守縣分離成立「南加州」;

2014年,將加州分成六個州:Jefferson州,北加州,矽谷州,中加州,西加州,南加州。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網路,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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