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第13號提案授權發債券 助公校設施維修、建設與現代化
加州第13號提案授權發行150億元的州政府一般義務債券,讓公立幼稚園、K-12學校、校區學院和大學針對設施進行維修、建設和現代化。
這些項目將改善設施的健康和安全狀況 (包括防震、消防安全以及去除水中的鉛含量),同時提供更多可負擔的學生宿舍。這項目的行政費用將不超過5%,並將從一般資金中撥款償還債券。
根據加州州務卿選舉辦的《官方選民資訊指南》,第13號提案授權發行150億元的州政府一般義務債券,用於公共教育設施。其中90億元將撥給幼稚園、K-12學校。
包括52億元用於實施現代化、28億元用於新建築工程、5億元用於特許學校、5億元用於職業技術教育。另外的60億元將撥款給公立大學和社區學院。
對學校設施的資助旨在用於4類特定項目:翻新、新建、特許學校和職業技術教育設施。
學區可尋求獲取一些債券資金用於其幼稚園設施,高等教育資金均衡劃撥給加州社區學院(CCC)、加州州立大學系統(CSU)和加州大學系統(UC)。
蒙特利公園市的阿罕布拉學區Brightwood學校師生,跟加州財務長馬世雲和阿罕布拉聯合學區現任教委主席甄銘新(Bob Gin)合照。僑報記者李青蔚攝,資料圖
羅蘭聯合學區首屆學前入學準備博覽會,家長和小孩互動。僑報記者李青蔚攝,資料圖
羅蘭聯合學區首屆學前入學準備博覽會,家長和小孩互動。僑報記者李青蔚攝,資料圖
如果提案獲得通過,將會修改學生的設施規定。
首先州政府現有項目費用份額將替換為按比例增減,學區將符合州政府資助的資格的話,州政府所提供的相關資助金額等於新建項目費用的50%至55%之間,翻新項目的60%至65%之間。
較高的州政府出資份額將適用於低收入學生、寄養青少年和英語學習者諳冊入學比例較高的學區。
州政府也會列出優先處理申請類別,如健康和生命安全獲得最高優先類別,其次為難以籌集資金的學區,和在學校場所檢測並處理水中鉛含量項目等。第三項是學區將必須提交5年設施主計劃。
州政府還可採用加州州立大學系統(CSU)和加州大學系統(UC)的優先新規定。
CSU受託委員會和UC校務委員會將必須優先處理針對現有設施中生命安全問題,和某些其他缺陷的項目。
學校也必須制定5年計劃,擴寬學生可負擔住房的選擇範圍。
如果提案通過,學區將獲准發行更高金額的地方一般義務債券。小學學區從評估財產價值的1.25%增至2%,聯合學區和社區學院學區的2.5%增至4%。
無法籌集1500萬元的學區可申請額外州政府資金。州政府也將確立開發商費用的新限額。
立法分析師對州政府及地方政府淨財政影響的估計結果進行概述,未來35年州政府用於償還債券的費用預計每年增加約7.4億元(含利息在內)。
對中小學和社區學院發行的地方債券金額影響有好有壞,某些學區將來對開發商的收費可能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