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不能造假或隱瞞,華人男子被查出後面臨遣返
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規定,在發現入籍者通過隱瞞信息非法獲得公民身分,可撤銷其美國國籍。
在美國入籍審查嚴格 造假後果嚴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數據顯示,在過去的十年,有超過740萬移民入籍美國。
在2016年,有將近75.3萬人參加入籍儀式並且宣誓成為正式的美國公民。除此之外,還有無數人前赴後繼努力在取得美國國籍的路上。
移民法INA §340中有明確規定,在成為公民後被發現入籍時有作假、欺瞞及其它不符合入籍資格的行為,移民局也會撤銷其公民的身份。
所以在申請入籍時,入籍資格、相關材料上一定不能有欺瞞及造假,否則一旦被發現後果嚴重,不僅入籍會被拒或事後遭撤銷,甚至有可能導致綠卡被撤銷或更新綠卡時遭拒。
在華人社區,儘管有些華人通過通過造假、欺瞞方式順利獲得了綠卡後考公民。
但考公民及綠卡更新是不同的部門負責,審核嚴格。
不少人綠卡申請時的作假行為,在考公民或更新綠卡時被發現,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華人案件:婚姻綠卡撒謊 取消公民身份
2017年,舊金山灣區一名中國移民鍾某因移民手續作假被判撤銷美國公民身份。
鍾某1999年持簽證進入美國,2006年他的第二任美國籍妻子幫他申請成為合法居民,他並於2010年3月成為歸化公民。
不過在2010年年底,美國移民局官員開始調查他的婚姻欺詐。
法院表示,證據顯示,鍾在與第二任妻子18個月的婚姻期間仍繼續與他的第一任妻子、一個非美國公民生活在一起。
而且從未與第二任妻子同住,不過是付錢給她以便”更快拿到綠卡”。最終,被判處取消公民身份。
最近,加拿大華人男子涉嫌違反移民條例被當局發出遞解令,再以人道理由上訴遭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
據悉,2004年該名華人男子攜原配妻子與女兒從中國移民至加拿大,並於2006年獲批移民資格,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與原配妻子離婚。
接著他申請擔保之前的女友與自己所生的兒子至加拿大,被難民及移民審批辦事處否決。
2017年他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複核,認為移民部辦事處人員拒絕審核其擔保第二任妻子、非親生女兒及親生兒子移民加拿大,且向其發遞解令是違反人道立場。
難民及移民審批辦事處指出,他申請移民時沒有真實透露有另一兒子,涉嫌違反移民條例向他發出遞解令。
華人男子以人道理由上訴,已遭加拿大聯邦法院以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負責審批移民申請的聯邦難民及移民部表示,該男子在與原配共同申請移民加拿大時,從來沒向移民部透露過在中國還育有另一個兒子,認為他從一開始沒有向移民部坦白其家庭狀況而不予批准。
該名華人男子在移民部對其擔保人申請聆訊中表示,在2006年獲批移民加拿大時,自己也不確定兒子是否是親生,因此沒有透露。
移民辦事處因其申請移民數據不誠實,考慮剝奪其移民資格。
該名男子在聆訊中稱,他與一名正在與丈夫辦離婚手續的華人女子有關係,二人曾在多倫多誕下一個兒子。
他表示,若他被遞解返回中國,基於人道立場和他是家人經濟支柱為由,希望移民部允許其擔保移民申請。
移民部審批辦公室認為該申請不涉及人道理由,而是有關申請人本身的誠信,與其擔保者之真正身份問題,因而否決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