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劫匪持假槍搶劫餐廳,被顧客9連擊反殺。網友:顧客是殺人犯
上周四(1月5號)晚上11點半,美國休斯頓西南部一家墨西哥餐廳,突然發生了一起搶劫事件。
一名頭戴黑色滑雪面罩、手持槍支的劫匪闖進餐廳之中,
當時,裡面有大約不到10個顧客。
劫匪舉著槍,囂張地威脅每個人把手中的現金全部交出,
人們乖乖照做,將手中的錢都放在桌子上,
有人舉起雙手,擺出一副向劫匪投降的模樣;
也有人心驚膽戰地趴在桌子下面,渴求危險能夠離自己遠一些。
劫匪洋洋得意地將搶來的錢全數放進自己的口袋,然後準備離開,
他背對著滿屋的顧客,大步流星地向前門走去,
不料這時,坐在附近的一名灰衣男子突然拔出自己的槍,瞄準劫匪的方向,
之後立即扣動扳機,接連開了幾槍,
劫匪應聲倒地,當場死亡。
見危險已經解除,灰衣男子從劫匪的口袋裡掏出搶來的贓款,還給大家,
剛剛經歷過生死一線的顧客們,沒有心情繼續吃飯,很快就都全部離開了餐廳。
警方到達時,除了餐廳員工,沒有人還在現場,
根據調查,劫匪所持的並非真槍,而是一把塑料手槍,
灰衣男子至少向他開了9槍,其中一槍正中頭部。
(餐廳前門的槍擊痕迹)
目前,警方正在尋找這名灰衣男子,並公開了他面部和車輛的照片,
但警方表示,這不是要逮捕他、對他定罪,而只是想和他聊聊,談談「他在槍擊事件中的作用」。
「這是一起正當殺人案件,但當局想了解參與殺人案的每一方,以便能夠進行調查。」
律師為灰衣男子辯護說:
「當時有人正在搶劫,在德克薩斯,使用武力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
面對可能發生的身體傷害和死亡,人們當然有理由感到恐懼。
而且,這名男子沒有義務留在現場為自己辯護,因為他沒有犯罪。根據德州法律,只有兩種罪行要求嫌疑人必須留在現場,它們都與車輛事故有關。」
灰衣男子路見不平、行俠仗義的舉動,讓他一下子成為了許多人眼中的英雄:
「本休斯頓人要提名他當我們下一任市長!」
「這位英雄可能是一位退休或現役警察,他拿著武器的樣子和警察一模一樣。警察在接受訓練時,也被教導過要持續發射子彈,直到確定危險解除。幹得漂亮!」
「在他殺死罪犯之後,他邁過他的屍體,把偷來的錢還給客人。多麼偉大的故事啊!」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持同樣的看法,
也有人覺得劫匪只是謀財而已,灰衣男子輕易奪去了他的生命,是不是有些太過分了:
「殺人犯」
「這件事明明可以處理得更好,一個人的性命遠遠不止幾千塊錢。」
「他向他開槍,把子彈全部射在他的身上,將他處以死罪。槍手應該進監獄。」
「美國並不是一個寬恕私刑的地方。」
「搶劫當然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罪行,應當被正義審判,但卻罪不至死。劫匪倒下後又開了5槍,這非常過分,完全沒有道理。他並沒有傷害或者殺害任何人。」
「從這個角度想想:嫌疑人偷了一些錢,顧客偷了他的命….這兩樣東西並不能等價交換。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建立了司法系統。如果嫌疑人殺死了任何一個顧客,並計劃殺死其他人,那麼顧客持槍和自衛殺人的行為就說得通了。」
那麼這事,你又怎麼看呢?
ref:
click2houston.com/news/local/2023/01/06/customer-shoots-kills-robbery-suspect-inside-sw-houston-taco-shop-police-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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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水淡煮涼白開:救命,他怎麼敢啊,這可是德州啊,是民風彪悍的德州啊。有一次一個新聞,槍手在教堂趁大家禱告開槍,萬幸沒打中人,恍惚之前十多個男男女女從驚恐中回過神來,紛紛掏槍反擊。最後沒人受傷,槍手死了
二郎神再二也是神第四版:現場所有人肯定都認為劫匪拿的是真槍,所以才有後續給錢以及開槍的反應,而有經驗的人,一旦開槍,清空彈夾是很多人的第一選擇,只有經常用槍的人才知道一槍斃命是神話
丸酸:小偷拿著假槍,可是顧客並不知道那是假槍。
MiraFox:持槍搶劫犯罪進行中是毫無疑問無限防衛,何況是美國,美國允許持槍如果連這種情況都不能用來反擊,這槍是讓公民留著隨時自盡的么
imamotherfxckingwoman:一槍足夠了,倒下之後的幾槍有點像「殺瘋了」
MiraFox:對方持槍,只要手指能動都隨時有生命危險,既然已經反擊,補槍到死是合理的,更何況不能苛求當時防衛人有十分清醒的認知……當然如果對方持刀,一槍擊倒確實不需要再補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