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區按摩店別有規矩:張口索要小費
小費(Tips)是美國消費文化的一大特色。生活中除了去購物外需要消費的地方都離不開小費。
雖然付多少金額的小費是由客人自願決定的,但在美國文化中所付小費一般從消費金額的10%至15%起。但有時候客人付了15%的小費仍會遭受服務人員的白眼,甚至出現服務人員強行向客人索要一定金額小費的情況。
小費(Tips)是美國消費文化的一大特色。(圖片來源:新浪微博)
前不久,有幾人向記者反映稱聖蓋博市的部分華人足療按摩店在客人已經付了15%甚至以上的小費後,仍嫌少並強行索要一定金額的小費。記者分別來到了所說的其中兩家華人足療按摩店消費進行體驗,在結賬時發現確實存在強行索要小費這一情況。
其中一名舉報人向記者反映,她去的那家華人所開的足療按摩店做足底按摩,一次只要25塊錢。做完後在付費時,工作人員問她要給多少小費。當她決定付5塊錢小費也就是相當於消費金額的20%時,不料收費的工作人員則耷下臉來嫌錢少,並說一般這裡的小費都是從10塊錢起,5塊錢太少了,要求她付10塊錢。她告訴記者:「雖然十塊錢並沒有多少錢,但他們強行索要小費的方式讓我十分不舒服。願意付多少小費不是應該我自願的嗎,而且我已經付了20%的小費,他們仍舊因為嫌錢少向我擺臉色。後來,我實在覺得太尷尬就又補了5塊錢,但事後覺得事情不應該是這樣的。」記者隨後也去了這家店進行消費,到結賬時,記者故意給出5塊錢作為小費。如同爆料人所反映的情況一樣,給記者進行服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他們的行規,一定要付至少10塊錢小費,5塊錢作為小費太少。當記者反問道小費不應該是客人自願決定付多少時,對方卻一直在強調常來做足療的人都知道這邊按摩店的規矩都是10塊錢小費起,所以最好再多給些。後來見記者依舊堅持給5塊錢作為小費,雖然對方工作人員沒有再強迫記者多付錢但確實滿臉不悅。
另一名爆料人告訴記者,在聖蓋博市的另一家店和朋友消費時,兩人按摩一共花了60塊錢,但是小費就給了40。她說:「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吃完飯想去做按摩放鬆一下。但我們想去的那家按摩店人已經滿了。所以就臨時找了家店去做。因為我經常做按摩,所以我能感覺到當時給我做按摩的那個人手法很一般,但我也沒有多說什麼。後來做完按摩後,因為是我請客就打算把我們兩個人按摩的錢和小費一起給付了。當給我們按摩的工作人員問我要付多少小費時,我說那就各付10塊錢小費相當於兩個人一共給了20塊錢的小費。結果那個人滿臉不悅,她說每人10塊錢太少,一般客人都是付15,再說他們快打烊了所以小費應該多給些所以我們每個人怎麼也要付個20美金作為小費才說的過去。當時我聽了就覺得在胡扯,但也懶得計較就按她說的給了,但是發誓以後再也不來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在我和朋友按摩的時候聊天說到最近買了幾個奢侈品的新包讓那個人覺得我們不差錢所以不宰白不宰。可能她覺得40塊錢所以我們來說不是什麼錢,宰一下也沒關係。但是我想說這真的不是錢的問題,小費的金額大小是與服務質量的好壞有關並且應該完全出於客人自願。」
第二個事件爆料人的消費單據截圖。(圖片來源:爆料人提供)
隨後,記者相約朋友一起去該店消費體驗,當記者與朋友依舊按照服務的價格給15%的小費時,對方十分不悅並強行拉著記者要求記者再多付些小費,直到記者走時仍在罵罵咧咧並小聲嘟囔。
記者採訪劉龍珠律師,他表示:「在華人區按摩普遍都是給10塊錢作為小費,除非是對服務不滿意。但從消費者的角度,客人們給服務人員小費除了感謝服務人員提供的周到服務外,同時還鼓勵服務人員繼續在日後進行周到的服務。所以小費給多給少是自願。而根據上述所說第二個情案例,有可能構成欺詐成份的且造成了民事層面上的違法。如果對方索要小費的理由不正當或者通過說謊索要額外的小費,這種行為構成了商業上的不公平競爭,違反了加州商業法律。如果對方索要小費的理由沒有說謊,比如快打烊時小費會比平時要高,那也造成了非法佔取,因為沒有提前告知客人,使得客人沒有知情權。」
劉律師還說:「現在很多華人按摩店對於新客人多半是不客氣的,抱著能宰一個是一個的心態。有些店看來的客人面生不是常客,會拿沒有按摩執照的學徒來應付。結果客人越按越難受,還不如不按。這樣不僅浪費了客人時間還浪費了金錢。
【僑報記者王珂瑩3月12日洛杉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