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教授陶豐定罪後法官駁回三項罪名,仍將面臨最高5年刑期
當地時間9月20日,根據美聯社報道,一名美國聯邦法官駁回了對華人科學家陶豐(Feng 「Franklin」 Tao)的四項定罪中的三項,只留下一項在表格上作虛假陳述的定罪,該定罪可能會被判處最高五年的刑期。
陪審團於今年4月判定陶豐犯有三項電匯欺詐罪和一項虛假陳述罪。他被指控在堪薩斯大學工作期間非法隱瞞他在中國大學所做的工作。
現年50歲的陶豐2002年來美國,先在普林斯頓大學攻讀化學博士,之後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做博士後。他於 2014年8月開始在堪薩斯大學環境有益催化中心擔任終身副教授,該中心從事可持續技術研究,以保護自然資源和能源。
目前,陶豐是綠卡身份,其妻子和孩子為美國公民。
2019年8月,陶豐從家中被帶走,因隱瞞他在堪薩斯大學接受美國政府資助進行研究期間,依舊在國內大學擔任「全職」教授遭到了聯邦指控。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從2019年4月30日開始,舉報者開始向堪薩斯大學和FBI多次投訴陶豐,指控他將研究轉移到中國。
不過讓人意外的是舉報人竟是一位劉姓華人女學者(Liu HM)。她因為一篇文章第一作者之爭,認為遭到陶豐欺騙以致無法獲得應有的榮譽,要求陶豐賠償她200萬人民幣(即28.5萬美元)的損失。
「你毀了我的未來,」劉某在給陶豐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不要認為它(錢)太多了。這也是你的未來。」
劉某分別以自己的名字,一個虛構的名字和陶豐認識的至少另外兩個人的名字,匿名提交了舉報,其中包括一封由她寄給FBI的電子郵件。
法庭文件稱,劉某未經授權訪問了陶豐的電子郵箱,向聯邦調查局提供了他從福州大學獲得的工作邀請。幾天後,她再次聯繫聯邦調查局,指控他在福州設立影子實驗室並「從事非法科技活動」。
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了陶豐後,兩年半里,對他進行了嚴密監控和反覆調查。
聯邦檢察官在審判期間辯稱,陶豐隱瞞了他在中國的工作,以欺騙堪薩斯大學、美國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聯邦機構已為堪薩斯州的研究項目授予陶豐資助。在2019年4月發表在《美國化學學會雜誌》上的一篇論文中,他列出了堪薩斯大學和福州大學的雙重隸屬關係。檢方還指控陶豐在過去三年中往返於美國和中國之間23次。
辯護律師辯稱,陶豐只是「兼職」。他們說,他在堪薩斯州度過了2018年秋季學期,每周教三天。陶豐完成了他獲得的在堪薩斯州進行的所有研究,他在中國的工作並不違法,因為他沒有得到報酬,只是報銷了舉辦研討會的差旅費。
辯護律師還指出,陶豐在一些文件中列出了他與兩所學校的關係,這表明他並沒有隱瞞。就在他被捕前幾個月,2019年4月,堪薩斯大學表彰了陶豐的研究工作。
陶豐教授的審判於3月21日在堪薩斯城的法院開始,最後陪審團認為四項罪名全部成立。
但經過法官朱莉·羅賓遜(Julie Robinson)裁定,她認為聯邦檢察官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電匯欺詐定罪。她維持了作出虛假陳述的定罪,並拒絕了陶豐就該罪名要求重新審判的請求。
羅賓遜說,陶豐沒有透露他在中國大學的活動是有欺騙性的,但沒有證據表明陶豐因這項工作收到了金錢或財產,而這是電匯欺詐定罪所必需的。
她寫道:「在被指控欺詐計劃期間,陶豐繼續從堪薩斯大學領取他的薪水,並繼續成功地完成DOE和NSF資助下所要求的研究。」
她認為,陶豐在2018年向堪薩斯大學提交了一份利益衝突聲明,確實做出了虛假陳述。
陶豐沒有透露他參與的人才項目的利益衝突表格。作為該項目的一部分,他前往中國建立實驗室並招聘員工,但同時他卻告訴堪薩斯州官員他在德國。
陶豐的律師彼得·澤登伯格(Peter Zeidenber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辯護團隊很高興羅賓遜發現陶豐並不打算欺騙堪薩斯州或聯邦政府,陶豐是堪薩斯「一位傑出的研究員和獲獎教授」。
「這將有望推掉這些『中國行動』案件的核心部分的最後支柱。在這些案件中,政府聲稱,即使研究人員完全讓人滿意地完成了所有關於撥款的工作,但未能披露與中國的關係也構成了聯邦撥款欺詐。」
「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的項目由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時的司法部於2018年發起,現在已經被停止。根據發起該計劃的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的說法,中國正在針對美研究實驗室和大學等目標安插人手。陶豐案是第一個被針對對象。
美國堪薩斯州檢察官辦公室周二表示,不會對羅賓遜的裁決發表評論。
澤登伯格說,辯護團隊正在考慮提交與虛假陳述定罪有關的下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