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品!華人女子假結婚騙綠卡 出軌後居然……
十幾年前小婭就聽說過假結婚騙綠卡的故事,當時覺得特別不可思議,不敢相信是真的。
而本文講的發生在紐約布碌侖華裔男子身上的事情會不會讓你也替他鬧心呢?!
這名華裔男子和一名來自中國的女子被他的父母撮合在了一起,婚後女子出軌,之後發生的事情真的讓人難以接受。
事情經過
來自紐約布碌侖的華男A,移民美國十多年,四年前他的父母通過「媒婆」讓他結識了一位來自中國浙江的老鄉Z。他倆在相親後對彼此都有好感,便選擇了結婚。因為A有美國籍,所以他用K-1未婚妻簽證將Z帶到美國。2014年他倆在美國登記結婚,他倆和男方的父母住在紐約布碌侖。
在一起居住了一段時間後問題就來了,婚前他倆接觸時間不長,婚後居住在一起,接觸多了才發現兩個人的性格不合。女方被看出有出軌的跡象,男方本打算立馬離婚,但之前的「媒婆」告訴他,女方結婚的目的只是為了移民美國。在女方軟磨硬泡的攻勢後,男方決定讓女方住在家裡,等她拿到綠卡後再離婚。
好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就在女方拿到綠卡後的一個月,她居然將男方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分家產,還要男方每個月支付給她經濟支持。
目前,此案正在紐約布碌侖國王縣高等法院審理,預計將在明年2月以後才會有結果。
據男方稱,他已聯繫到律師,並將於12月13日向移民局舉報女方用假結婚方式騙綠卡。
科普一下
很多來到美國的外來人都嚮往著能拿到「美國綠卡(Green Card)」。
獲取「美國綠卡」的途徑有很多,包括:婚姻、政治庇護、親屬移民或投資移民等。拿到綠卡的目的就是能留在美國。
在這些途徑中,婚姻和親屬移民相對是比較容易和快捷的。這樣一比較,婚姻移民就成了很多人能拿到能留在美國,拿到綠卡的救命稻草。
於是就出現了文中之前提到的那個案例。為了能申請並拿到綠卡, 不惜一切代價或以身相許等手段,嫁給不是自己心儀的美籍男性,在達到目的後,狠心拋棄對方。
這些人難道不知道,通過假結婚獲取綠卡是屬於聯邦罪嗎?
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如果甲方在被申請綠卡時,企圖或者打算以虛假的意圖來取得綠卡,或者躲避任何移民法的規定,那麼乙方是可以提出取消甲方的綠卡申請;並且嚴重的話甲方將會面臨被抓或遞解並遣返回國。所以,只要乙方發現甲方有明顯的詐騙綠卡行為,是可立刻去提出取消對方綠卡的要求。
根據上述規定,文中的Z女有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被判刑,再被遣返。
這讓小婭想到了一句話:一個人假如丟失了自己的靈魂,即便贏得了全世界又能從中得到什麼益處呢?(For what is a man profited, if he shall gain the whole world, and lose his own soul? or what shall a man give in exchange for his soul?)
你聽說過類似的騙婚案嗎?那些通過婚姻移民來到美國的朋友們,聽到這樣的案子,再回想一下自己當初等待移民簽證,等待面試的艱辛,你會不會感到很氣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