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四年法律爭鬥,罪名撤銷,華裔學者陶豐案結案!
堪薩斯大學華裔教授陶豐(Feng “Franklin” Tao)11日發表公開信表示,他被聯邦政府提控的十項重罪,經歷四年纏訟後,11日終於全數撤銷。
周四,美國一上訴法院推翻了最後一項定罪。
丹佛的第10聯邦上訴巡迴法院做出最新裁決,最終以2:1的表決結果認定,檢方提供的證據並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對陶豐的定罪。這也是對陶豐的最後一項有罪判定,此前3項定罪被推翻。
陶豐的律師彼得·扎登伯格(Peter Zeidenberg)表示,在該案件中,檢方基於錯誤的觀念而提起官方所尋求的訴訟,卻沒有陶豐參與間諜活動的證據。
該案件重創了陶豐的家庭,並導致他被解僱。
陶豐對此表示,「今天第十巡迴法庭將最後一個強加在我身上的最後一個罪狀去掉了。這四年來,對這十個毫無根據的罪狀的抗爭是一場令人難以想像的鬥爭。」
2018年,川普政府發起「中國行動計劃」,旨在打擊商業秘密盜竊和經濟間諜活動。執行期間,20多名學者遭到起訴。該計劃已於2022年2月終止。
陶豐出生在中國,2002年來美國,是美國堪薩斯州大學的一名工程學副教授。從2014年8月開始,陶豐受雇於堪薩斯大學環境有益催化中心(Center for Environmentally Beneficial Catalysis,簡稱CEBC)。該中心從事保護自然資源和能源的可持續技術研究。
起訴書中陳述,陶豐於2017年5月至2019年8月,由堪薩斯大學和美國能源部、國家科學基金獲取資金和財產,同時也參加了其它國家的”優秀人才計劃”,起訴書指出,陶豐沒有向堪薩斯大學披露他參與了其它國家的人才計劃,也沒有依法告知他在美國以外大學拿到的薪水報酬。
2022年4月陪審團判決十項控罪中的三項電匯詐欺及一項虛假陳述罪成立,同年9月,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羅賓遜(Julie Robinson)駁回了其中三項電匯詐欺罪,但保留了虛假陳述定罪。
對於這項控罪,陶豐堅持不服並提出上訴。
該定罪指陶豐沒有正確填寫堪薩斯大學的機構責任表,沒有透露他將前往中國為福州大學建立實驗室和招聘員工。當時的聯邦檢察官主張,陶豐的行為欺騙了堪薩斯大學以及美國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後兩者為陶豐在學校的研究項目提供了資助。
陶豐最初被訴以十項重罪。其後,陪審團將十項重罪減低到四項重罪有罪,但是其案子的主管法官認為其中三項定罪有嚴重司法瑕疵問題,很快將這三項定罪推翻,僅剩一項定罪。
檢方稱,陶豐對堪薩斯大學以及兩個政府機構隱瞞了其與福州大學的關係,這兩個政府機構為陶豐的研究項目提供了撥款資助。檢方認為,陶豐隱瞞的信息對政府機構的撥款決定是有影響的。
對此,聯邦巡迴法官南希·莫里茨(Nancy Moritz)作為代表對最新裁決作出說明。她認為,陶豐的陳述並不能影響撥款決策,因為兩個撥款機構沒有在決策時考慮陶豐的情況。
莫里茨認為,檢方沒能證明陶豐的表述有實質意義。
據悉在這四年間,除了法律上的挑戰,陶豐也因為學校停發工資生活陷入困頓,不少華人幫他籌款並提供法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