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心病狂!華裔男子連續侵犯多名少女 法官卻允許他離開價值$50萬的房子去抓螃蟹…
震驚!
波士頓一名投資銀行高管被指控對多名年僅13歲的女孩實施了4次強*。
然而,法官居然准許他在等待審判期間去科德角(Cape Cod )抓螃蟹。
現年43歲的張被控四項強X16歲以下兒童罪、兩項強X16歲以下兒童罪、四項嚴重強X罪和一項意圖強X的攻擊罪。
這位前道富公司(State Street)高管否認了這些指控,他如今正在等待薩福克高等法院( Suffolk Superior Court)的判決。
不過,法官凱瑟琳•哈姆(Catherine Ham)已經允許對張的200萬保釋金做出一些讓步。
漢姆允許張不受晚上10點宵禁的管制,以便他和家人一起去科德角,在8月底把兒子送到外地的一所大學,並和他的姐姐和丈夫一起參加音樂會。
「張和家人關係密切,經常在一起。自他被捕以來,他錯過了好幾場家庭活動」,張的律師彼得•帕克(Peter Parker )在寫給法官的信中說道。
帕克補充道,他的長子將於8月底出城並上大學,全家人都有機會在一起度過一段漫長的時光。
律師在請求允許他去抓螃蟹和釣魚時爭辯道:
「這些活動都是取決於潮漲潮落,很可能會在夜間宵禁結束後才能回家。」
張最初於2022年9月13日在波士頓市法院被起訴,並於當天被道富公司解僱。
該公司的首席發言人帕特森(Ed Patterson)表示,我們已經決定終止與此人的僱傭關係。
四名受害者中皆聲稱在被刀威脅的情況下遭到強X,其中兩名成年女子告訴警察他們被刺傷。
第一起強X發生在2003年7月,檢察官表示,當時23歲的張在唐人街接走了一個13歲的少女並殘忍地侵犯了她。
第二起強X案發生2003年9月,當時張接走了一名14歲的女孩,在開車將其送到查爾斯鎮時伸出狼爪,實施了侵犯。
下一起發生在2005年10月,他在公園廣場酒吧裡帶走了一名女子,並在他的雷克薩斯車裡強X了她。
第四起發生在2006年,一名18歲的女子在北端一家比薩餅店外被張帶到韋爾斯利(Wellesley)進行強X。
薩福克地區檢察官凱文•海登(Kevin R. Hayden)的辦公室表示,DNA化驗結果表明張與分別於2005年和2006年兩起強X案有關。
警方將相同的模式與2003年的兩起不同的強X案聯繫起來。
在保釋期間,張須接受全球定位系統的監控,不得與受害人接觸,必須交出護照並留在國內,除非經過法官同意。
一般情況下,他還必須遵守宵禁,即禁止他每天晚上10點到早上7點之間離開位於馬薩諸塞州羅克蘭市價值50萬美元的房子,除非經過法官同意。
海登的辦公室表示,他沒有反對這些要求,因為這些都是很小的請求,而且張目前沒有違反任何保釋條例。
允許強X犯保釋,這不就等於放虎歸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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