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最高法院裁定 該州憲法會保障女性墮胎權
上周五,堪薩斯州最高法院做出裁決:該州憲法會保護婦女的墮胎權利。
州最高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一則禁制令:阻止該州實施禁止對中期妊娠進行墮胎的法律。
據路透社報道,這一裁決將保護堪薩斯州的墮胎權利,即使保守派占多數的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聯邦憲法中保護墮胎權的裁決。
州級上訴庭對州憲法事務的裁決通常不會受到聯邦最高法院的審查。
堪州高法在裁決中寫道:「堪州憲法保護個人控制自己身體、維護身體完整及做出自我決定的權利。這一權利允許女性對其身體、健康、家庭組成及家庭生活做出自己的決定,這些決定包括是否繼續妊娠過程。」。
此案的原告是一對父女醫生:霍茲(Herbert Hodes)醫生和納澳瑟(Traci Nauser)醫生。他們在該州的歐弗蘭帕克(Overland Park)開了一家提供墮胎服務的診所。
該州政治圈人士對這一裁決做出了快速的稱讚或譴責的回應。
這一裁決確保了堪薩斯州的墮胎權,除非該州對其憲法進行修正。
特朗普總統在今年2月的年度國情咨文演說中敦促議員對墮胎採取更嚴格的限制措施。
【僑報記者巴斯聞4月26日洛杉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