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永居意見稿惹議 中國官方:高度重視公眾關切
2月27日,中國司法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引發廣泛關注。司法部、國家移民管理局近日召開座談會,稱高度重視公眾對完善境內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關切。
中新社報道,中國司法部7日消息稱,近日,司法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在北京聯合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座談會。部分企事業單位人員、社區幹部、居民和專家學者應邀參加會議,對《條例》(徵求意見稿)進行深入討論,發表意見建議。
2017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浙江省首發。圖為來自德國的謝非(中文名)在杭州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後豎起大拇指。(圖片來源:中新社)
與會人員認為,通過賦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吸引人才、專業人士和域外資本參與本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許多國家在發展進程中的普遍做法。為了進一步規範和改進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適應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要,促進中外交往,中國有必要在現行制度和實踐的基礎上制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
與會人員指出,《條例》徵求意見以來,社會高度關注,有的擔心有關資格、條件設計是否合理,會不會出現大量境外人員擠佔國內就業崗位和社會公共福利資源問題,也有的反映一些規定過於原則、不夠細化,顧慮實施後出現管理漏洞、難以監督問題,與會人員建議結合中國國情以及國際有益做法,進一步評估論證,完善優化相關制度設計,使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條件和程序更周延、更嚴密。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目前尚處於向社會徵求意見階段,將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對公眾所提的意見建議,認真深入予以研究。《條例》在充分吸納公眾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前不會倉促出台。
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高度重視公眾對完善境內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關切,在依法保護廣大中外出入境人員合法權益的同時,將進一步強化對非法入境、非法滯留人員檢查、遣返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外國人永居意見稿都寫了啥?婚後5年可申請永居
《僑報》此前報道,2月27日,中國司法部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全文,該意見稿明確了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條件、規範申請程序和流程。其中,申請條件提到,配偶為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永久居留外國人,婚後已與配偶在中國共同生活5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外國人可申請永居資格。
徵求意見稿列舉了外國人可以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幾種情形。
例如,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推薦,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的外國人,如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等,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另外,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到,外國人有家庭團聚需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一、配偶為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國人,婚後已在中國境內與配偶共同生活5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籍父母或者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籍父母;三、年滿六十周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籍直系親屬或者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外國籍直系親屬,已在中國境內連續居留5年,且每年實際居留累計不少於9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外國人獲得永居資格後,可以在中國獲得的服務和待遇。永久居留外國人出入境時,可以從中國公民專用通道通行。永久居留外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境內購買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適齡永久居留外國人或隨遷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國接受義務教育,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
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可追溯到1985年
廣州《南方都市報》報道,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可追溯到1985年出台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該法首次提到了「永久居留」。
不過,永久居留制度真正建立則是在2004年。當年8月,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布施行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分了移民類別,並明確了每類移民申請的條件、程序以及喪失永久居留資格的情形,並規定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將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並在華期限不受限制,標誌中國「綠卡」制度正式實施。
此後,中國對永久居留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改革包括為重點引才計劃引進的外籍人才簡化辦理永久居留手續並大幅縮短審批時限,進一步擴大申請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範圍,在上海科創中心和北京中關村探索實施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市場化評價體系等。
2012年12月,中組部、人社部等25部門聯合下發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進一步規定,外籍來華工作的人員可憑中國「綠卡」享受相關國民待遇。
上個月公布的《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的立法調研和草擬工作由國家移民管理局牽頭,自2015年啟動。有學者解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是在《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建立更為系統、完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