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成怨種!? 華人借好朋友24萬為父治病 結果吃上官司!
也是夠冤的了
明明是好事一件,為何最終演變成官司鬧劇?
近日,加拿大一場官司引發了許多華人的關注——一人家裡有急事,向好朋友借錢,對方爽快借出,結果還錢之後,借錢的人卻吃了官司!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陳某(Quoc Tran,音譯)和何某(Hai Ha,音譯)兩人都是越南華裔,同樣來到加拿大,2005年成為好朋友,越走越近。
本來嘛,人在海外,交個朋友不容易,還是同胞。
2010年,何某向陳某訴苦,說家裡父親生病了,急需用錢,手頭緊,不知道該怎麼辦,問對方能不能借他一點應急。
聽說朋友有難,陳某也很爽快,當下就答應借24萬加幣,還款的時候加上利息6萬,一共30萬。
這本來是朋友伸出援手救人的好事,父親確實也是生病了,但實際上何某借的24萬,治病就花了不到7萬塊,剩下的17萬,全都被他拿去吸毒、賭博和去脫衣舞俱樂部揮霍掉了。
你說這人不靠譜吧,還是挺講信用的,最後還是想辦法把這30萬現金還給了陳某。
只不過,這些錢都是他後來騙來的,錢雖然還上了,但這來源不明,法庭一查,就直接查到了無辜的陳某身上,控其串謀欺詐且罪名成立!
借錢幫人的陳某,現在居然被判犯有一項超過5000元的欺詐罪和一項擁有超過5,000元的犯罪收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少一天。
陳某對此當然不服,隨後提出上訴。
法官允許上訴,撤銷原定罪,並下令重新審判。
上訴法院法官認為,陳某提出了多項上訴理由,只需其中一個理由便足矣。
原審主審法官對上訴人的信譽判斷受到了兩個錯誤的影響,影響了判決的公正性。
首先,庭審法官以程序不公平的方式做出了核心信譽判斷,檢察官沒有在提交文件中提出問題,且檢察官也沒有質詢任何辯方證人。
此外,庭審法官在做出同樣的信譽判斷時誤解了重要證據,導致了司法失誤,需要重新審判。
文件顯示,何某是一家玻璃纖維絕緣材料公司的客戶服務代表,使用自己創建的虛假退貨文件,從公司盜用518,000元,其中包括以陳某的名義開立的信用卡。
2011至2014年,總共有大約291,000元的信用卡款項被轉入上訴人陳某名下的信用卡賬戶,何某對此已認罪。
事實上,陳某是知情的,且不反對信用卡交易,但明顯不知道何某針對他所在的公司進行的欺詐行為。
2015年9月7日,警方曾經往陳某的工作場所打電話、要求他去警察局自首,起初他以為這是個玩笑,直到警察讀出他的法定姓名和地址。
不明所以的陳某到警察局自首,隨後被捕。警察告訴他,他收了不該收的錢。幾個小時後,他被釋放。
何某承認,因為父親中風,需要進行物理治療和其他治療。陳某在2011年分兩次借給他共24萬,約定貸款將以26%的利息償還。
最終,治療費用只用了6萬到7.5萬左右,剩餘的錢全用於吸毒、賭博和去脫衣舞俱樂部,這些陳某都不知情。
目前,這起官司最後判決結果不知道會怎麼樣,但希望大家在外交友要謹慎,涉及金錢尤其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