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的熊孩子犯了事,會是什麼…待遇?
昨天飛了趟大連開了個會,很榮幸為這座城市的未來貢獻了智慧,然而這一趟發現自己有點後知後覺,我竟然沒聽說過那樁少女被殺案,聽完很生氣一時腦熱想碼字……但,我深深地知道,生氣的時候碼字兒是會被平台處理的,所以咱們還是來圍觀美國人對付熊孩子吧:
作為一個每年有超過200萬熊孩子被捕的
超級警察國家
美國警察們對付熊孩子可狠了
尤其是某些紅脖子州
熊孩子入刑的最低歲數是0歲
既然兒童要玩「平等」那麼法律義務就對等
www.oas.org/en/iachr/reports/pdfs/Children-USA.pdf
所謂的國際接軌無視英美
在太平洋西岸的某國,如果有人憤憤不平指出司法系統不該放掉殘忍作案的小垃圾,會有一堆道貌岸然的大V出來跟你解釋說:這是人性化考慮,是我國的司法實踐與國際接軌的表現,目的是保護未成年人……吧啦吧啦
然而,看下這個刑事司法世界地圖,乃們會發現所謂的接軌只是針對東歐國家北歐國家……中部非洲和拉美;
由於這張圖是美國人製作的,所以美國每個州的區別也給畫了出來。是的在美國每個州的尺度都不同,但是乃們定睛一看會驚訝地發現:在美國許多州(深紅色)0歲的熊孩子都能遭遇刑事審判!與此同時,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的入刑年齡也要比所謂「國際慣例」低了很多。
世界上第一個少年犯法庭是1899年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創建,25年內,除了兩個州之外的所有各州紛紛效仿,建立了專門針對熊孩子的法庭制度。
雖然1966年,國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即「少年法庭理論上致力於挽救熊孩子和社會之間的關係,重點不再是確定刑事責任、罪行和懲罰。」然而哪怕有這條指導思想,犯了事兒的熊孩子依然是要過堂和進小黑屋的!
由於小朋友們是可以直接逮捕的,所以各州紛紛出台了各種奇葩滴法案以便收拾熊孩子:
紐約:孩子在課桌上寫字要入罪
2010年2月18日,紐約森林學校的老師撥打911叫來警察。理由是上課時,一位叫亞歷莎的年僅11歲的女生因為感到無聊,在課桌上記錄了自己的心情,她寫道:我愛我的朋友艾比和菲斯。
課堂上的授課老師立即報告了校長,而校長操起電話報了警。警車旋即呼嘯著來到了學校,毫不含糊地給小美女帶上了手銬,拖進了警局關押。
全美兒童權益組織·兒童保護基金會執行董事艾瑪·喬丹·辛普森對記者們說:「我們逮捕的孩子越來越年輕了,為什麼要把孩子們送進監獄啊?」
然而她們的抗議無效,這位小美女也並不是當地的什麼特例,相似罪名被捕的還有其他孩子:2007年,13歲的女生切爾西·弗瑞瑟在辦公桌上寫下了「好」字,警察給她戴上手銬並逮捕了她。
就在當天,她們班上被捕的就有好幾個孩子;其他學生被指控的罪名在牆上貼了貼紙,這在紐約依然是違法行為。
伊利諾伊:亂扔食物砸到人要被捕
2009年11月9日,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一所中學發生一起食物大戰,這在當地是違法行為,扔番茄砸人導致25名兒童被捕,最小的同學年僅11歲。
奧蘭多:在學校打架再小也會抓
2019年9月22日,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市警官在一所學校分別拘捕了兩名6歲的兒童,警方說她們涉嫌校園暴力。當其中一位孩子的奶奶柯克蘭女士聞訊趕來時發現孫女被警方綁在充電樁上……正準備帶走。
特納警官認為自己沒有錯,可是媒體卻不依不饒,鬧騰N天后警官辭職而兩位發脾氣打架的兒童也認識到了錯誤。
弗羅里達:用廚具嚇唬妹妹要抓起來
2015年10月20日,弗羅里達一位年僅9歲小朋友克里斯蒂安·卡內特被指控恐嚇妹妹,他11歲的姊姊說:我只是打電話給警官嚇唬弟弟,弟弟剛才很生氣妹妹的吵鬧,他先用遙控器打了一下妹妹,然後去廚房裡抓了下小刀,又放了下去。
但包圍建築物的警察們表示,這是一項嚴重的家庭暴力指控,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立即逮捕他,即使這位罪犯的妹妹拒絕提出指控。
即使這男孩只有85磅重,身高才4英尺3英寸,年僅9歲。警方依然煞有介事地把他被捕的犯罪記錄照片貼到了網上,引發某些「人權活動家」的爭議,然而網友們幾乎一邊倒點贊。
加州:非法持有玩具槍可擊斃
2017年5月6日,聖地亞哥一名15歲的學生在周六早上打911報警,要求對自己進行福利檢查後,卻又在他的高中校門外揮舞著一柄BB槍,警察們旋即開槍擊斃了他。
據警方介紹,凌晨3點半左右,兩名警察在托里松樹中學停車場發現這名少年揮舞武器後,迅速拔了槍。
警察說,男孩從腰帶上拔下槍,對準警察,朝他們走去。他拒絕聽從警方的放棄武器的要求。
當地警官霍爾登說:「兩名警員都擔心自己的安全,旋即向這名少年開槍,打空了他們的彈夾……直至其無法動彈。」
美國警察不會因為你小,就慣臭毛病!這件事在美國的社交媒體上也是一片點贊,極少有人敢抗議「過度執法」。
另外,發現孩子不聽話,媽媽也可以報警,讓警察叔叔來協助管教。這種案例太多,幾乎天天都在發生……許多大V吹噓美式教育是父母無權收拾孩子,美國的強大在於放養之類吧啦吧啦…其實父母報警把孩子抓走要遠比扇一巴掌更能留下陰影吧…
情節特別嚴重怎麼辦
死刑?死刑在美國曾經長期適用於兒童。美國是個有死刑的國家,和歐洲聖母們不一樣的哦,而且很多作案的熊孩子,因為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永遠失去了「改造」的機會……
200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羅珀訴西蒙斯一案中宣布:對未成年人執行死刑是違憲的。
然而,在這項「人性化的」世紀判決生效之前,
美國已經有365名兒童被依法處決。
所謂的救治也很殘酷
有了70年代至90年代的各項修正案後,美國的警察叔叔們看上去似乎比過去要「含蓄」了點兒,然而,所謂的「拯救式治療」在中國家長眼裡依舊無比殘忍!
這是2016年5月,美國犯罪日誌頻道發布的視頻:當地警方協助家長教育不聽話的熊孩子,使用了武力將他們強行塞入監獄,體驗坐牢的感覺,許多孩子都哭了!要是中國家長,一定又心疼了……
從孩子們驚恐的眼神,和流下的眼淚看,心理陰影的面積那是極大的……這就是真正的美式教育。似乎和大V們宣傳的不太一樣……
話說回來,某些社會渣子已經成熟、強壯到可以強姦、殺人了!而且還是慣犯,但他們在專業的法律界精英眼裡…卻是弱不經風不能被審判的「未成年人」,必須被保護,似乎哪兒不太對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