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未能獲釋 加法官裁欺詐指控”雙重犯罪”成立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5月27日(周三)作出裁決,認定美國針對華為CFO孟晚舟的欺詐指控在加拿大構成犯罪,即「雙重犯罪」成立,允許對其的引渡案進入下一階段。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將繼續以其他理由在引渡案中抗爭。周三的裁決也意味著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引渡案後續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了判決。
孟晚舟(資料圖)
加拿大警方於2018年12月應美方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孟晚舟。她目前保釋被軟禁在溫哥華的住所。
孟晚舟被美國指控就有關華為涉嫌在伊朗進行商業交易的行為欺詐滙豐銀行的一名香港高官。華為的這一商業行為被指控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
辯方團隊此前提出欺詐指控實際上是對孟晚舟違反美國制裁法的「偽裝」指控,而這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
但是法官霍爾姆斯表示,孟晚舟被指控的不法行為的「本質」,是「在銀行客戶關係中故意製造虛假陳述,使滙豐銀行處於風險之中」。
「美國制裁是解釋滙豐銀行如何面臨風險所必需的一部分陳述,但它們本身並不是該行為的內在組成部分。」霍爾姆斯寫道。
「出於這個原因,我不同意孟女士的觀點,即提及美國的制裁,才能了解滙豐銀行面臨的風險,以允許該行為的本質得以被外國法律所定義。加拿大的法律確定了被指控的行為實質上構成欺詐。」
霍爾姆斯還表示,孟晚舟律師的雙重犯罪質疑「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涉及經濟犯罪的引渡問題上履行國際義務的能力」,並指出「欺詐罪的潛在範圍很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