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幫親戚帶「樹葉」入境中國 卻攤上大事
3月13日報道,「朋友,可以幫忙帶點東西嗎?」外出旅遊時,我們總能接到親朋好友的「帶貨」需求,但就是這件看似平常的小事,一不留神就會攤上大事。據報道,近日,深圳羅湖海關關員在循例對過往旅客抽檢時,在一名年輕女子手提的塑料袋上,發現了大量片狀的可疑物品。
通過X光機可以看到,圖片成像是呈片狀的黃色物體,分布著十分有規則的花紋。
海關關員讓女子開包檢查,女子便拿出了一個褐色弧形物體並介紹稱,這是一個親戚讓她幫忙帶的「樹葉」。可是這些片狀物都帶有褐色和淺黃色相間的花紋,拎著也挺沉的,怎麼看也不像樹葉啊。後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確認,其實女子所帶的物品是海龜科玳瑁的背甲殼,共計為4391克,而這些玳瑁的來頭更是一點也不小。
玳瑁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如需攜帶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入境,攜帶者必須持有相關的進出口證明書並提前向海關申報。但是這位女生卻沒有辦理任何手續。
據了解,「帶貨」的女生今年剛滿18歲,她表示,親戚要求她把貨品帶回深圳。如果女生成功帶過關,就把貨物放進快遞櫃裡面,再拍張照片發回給親戚。
但是女生又表示,其實自己並不認識這名親戚,至於誰來取貨,她也沒有說。目前,該案已被海關立案處理,根據刑法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將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沒想到貨沒帶成,卻要把自己賠進去了。
無獨有偶,前幾天,在廣州,也有人帶了不該帶的東西過海關。3月4日16時許,廣州白雲機場海關現場關員在運用行李物品X光機對出境行李進行監管時,發現3名旅客隨身行李中有大量金屬物品。經開箱查驗,在上述行李中分別查獲未申報的黃金製品12.1、10.7和17.5千克。3名旅客聲稱這批黃金製品購於廣州,計劃銷往東南亞地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等規定:黃金及其製品屬於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旅客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超過50克需向海關申報。攜帶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黃金及其製品進境,視同進口貨物。
攜帶或者復帶黃金及其製品出境,需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者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的數量經海關查驗放行;不能提供證明的或者超過原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許出境。出入境要攜帶物品,千萬要查清楚這件物品是否能帶,是否違法,以免一腳踏進「犯法」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