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DC過堂 就4項聯邦指控拒絕認罪 8月再聽證
周四,在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法庭上,前總統川普對因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而被指控的四項聯邦指控表示不認罪。
川普於周二被起訴,這是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對川普在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遇襲之前試圖改變選舉結果的調查的一部分。川普被控4項罪名,分別是一項陰謀侵犯權利罪,一項陰謀欺詐政府罪,一項陰謀妨礙政府程序罪,以及一項妨礙政府程序罪。前兩項罪名最高可各判處5年監禁;妨礙政府程序的最高刑期則是20年。
法官莫西拉•烏帕迪亞亞(Moxila Upadhyaya)在庭上詢問川普如何對起訴書中第1-4條罪狀是否認罪,川普回答不認罪。
周四首次過堂持續了約30分鐘,部分目的是讓法官批准保釋條件,使川普能夠從聯邦拘留中獲保釋直至審判的日子。史密斯出席了庭審;此前,他也出席了川普因涉嫌不當處理機密文件而提起的案件的首次出庭。
法官莫西拉•烏帕迪亞亞在庭審中敲定,下次的聽證時間是8月28日,美東時間上午10點。對於下次聽證,法官給出3個可選日期,最晚的一個是8月28日。檢方表示均可,但傾向于越早越好;川普的律師則選擇了最晚的日期。另外,法官還批准下次聽證時川普本人可以不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