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打死偷車賊,亞城男子被控謀殺
他用槍打死了一個企圖偷他的車的人,目前在被關押受審。就算是那些倡導擁槍的人,也認為他的行為過激。
上周六,亞特蘭大男子Raheem Scott 應該像往常一樣到醫院去看母親。他的母親去年被診斷得了胰腺癌,一直在住院。可是那天Scott並沒有到醫院,而是被抓進來警局。
周六晚上,Scott在前往醫院看母親的路上在一家加油站停留了片刻,他走進了Exxon加油站的小賣部里買了點東西。因為時間非常短,所以Scott並不用將汽車熄火。可是等他出來的時候,他看見有一個人正坐在他汽車的駕駛座上,準備開走他的汽車。
Scott掏出身上的槍就給了那個偷車賊幾槍。偷車賊是來自田納西州 Goodlettsville的William Blackwell,當場斃命。
Scott又重回小賣部,讓店員撥打911報警。警察把他逮捕,並以謀殺罪起訴他。
“這種情況不屬於’不退讓法’的情況,” Jerry Henry,喬治亞擁槍權利組織的負責人告訴亞特蘭大憲法報 ,”如果你發現有人偷你的車,你可以試著控制他,但你只是不能向他們開槍,殺死他們。」
根據亞特蘭大警方的調查,Scott當時開了多槍。
Scott的母親事後為兒子竭力辯護,她說:”當你試圖保護你自己和你的財產時,你必須做你應該做的,現在想傾吞你辛苦工作得來的財富的人太多了。」
喬治亞的”不退讓”法已經存在了 100 多年,但在2012 年佛羅里達州的馬丁事件中,這項自衛法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當時George Zimmerman以住宅區守望的名義槍殺了黑人少年馬丁。最後Zimmerman因為「不退讓」法而逃脫了二級謀殺和過失殺人罪的指控。
“使用可能導致死亡或極大身體傷害的武力來防止非法財產入侵是需要有足夠的理由的。”喬治亞法律對財產入侵以及受到危害的程度有詳細的規定。
斯科特放棄了星期一早上第一次出庭。他目前被關押在富爾頓縣監獄,不能保釋。斯科特的下次出庭時間定於 4 月 4 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