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入籍者被撤銷美國公民身份 只因隱瞞一細節!
拿了美國國籍就安全了?不,如果你隱瞞了事實,一樣會被撤銷美國國籍!11月21日,美國司法部周二向5名已經取得美國國籍十幾年的移民提起法律訴訟,擬撤銷他們的美國公民身分,指稱他們”在入籍過程中,隱瞞性虐待未成年受害者的事實,因此而非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福克斯新聞報道,司法部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在一份聲明中說,任何移民欺詐行為都將損害美國移民體制的完整性,而且是背叛美國人民的寬容,”特別是涉及到性虐待兒童的事件,更是特別令人震驚”。
司法部指出,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規定,在發現入籍者通過隱瞞信息非法獲得公民身分,可撤銷其美國國籍。
涉案的五名移民如下:
阿爾瓦拉多(Jorge Luis Alvarado),56歲,墨西哥人,2000年3月9日入籍。他在2007年認罪,承認猥褻孩童。
貝萊諾(Alberto Mario Beleno),64歲,哥倫比亞人,2001年2月26日入籍。他在1993年及1994年因猥褻未成年人而被定罪。
瓦倫祖拉(Eleazar Corral Valenzuela),49歲,墨西哥人,2000年6月15日成為公民。他在2000年認罪,承認性虐待孩童。
埃雷拉-岡薩雷斯(Moises Herrera-Gonzalez),55歲,墨西哥人,1999年9月25日歸化為公民。他於2002年承認,1996年性侵一名六歲孩童。
歐莫帕里奧拉(Emmanuel Olugbenga Omopariola),60歲,奈及利亞人,2004年7月1日入籍。他於2015年承認性侵一名七歲孩童。
入籍審查更嚴格 造假後果嚴重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數據顯示,在過去的十年,有超過740萬移民入籍美國。在2016年,有將近75.3萬人參加入籍儀式並且宣誓成為正式的美國公民。除此之外,還有無數人前赴後繼努力在取得美國國籍的路上。
移民法INA §340中有明確規定,在成為公民後被發現入籍時有作假丶欺瞞及其它不符合入籍資格的行為,移民局也會撤銷其公民的身份。所以在申請入籍時,入籍資格丶相關材料上一定不能有欺瞞及造假,否則一旦被發現後果嚴重,不僅入籍會被拒或事後遭撤銷,甚至有可能導致綠卡被撤銷或更新綠卡時遭拒。
在華人社區,儘管有些華人通過通過造假丶欺瞞方式順利獲得了綠卡後考公民。但考公民及綠卡更新是不同的部門負責,審核嚴格。不少人綠卡申請時的作假行為,在考公民或更新綠卡時被發現,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華人案件:賣淫華女入籍撒謊
兩年後取消公民身份
44歲的華裔女子李虹艷(Hongyan Li,音譯)來自中國天津,1996年與其當時的丈夫王納興(Wang Naxing,音譯)移民來美,2000年獲得綠卡。2006年,李虹艷提交了入籍申請,並於2007年獲批,成為美國公民。
然而,2009年9月15日,李虹艷被捕,控以跨州賣淫及洗錢罪名。檢方指出,調查發現李虹艷從2004年3月至2009年被捕期間,時常往返美國多個州從事賣淫活動,並自2005年8月開始,將賣淫的非法所得通過金融機構丶註冊的外國公司等進行洗錢。2009年11月6日,李虹艷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對賣淫及洗錢的控罪供認不諱,法庭因此判其入獄18個月。
誰料案外生案,聯邦政府因而以其申請入籍時隱瞞犯罪行為為由,撤銷了她的公民身分。聯邦政府指出,李虹艷承認了自己從2004年起便一直有賣淫及洗錢的犯罪行為,一直持續至2009年。
華人案件:婚姻綠卡撒謊
取消公民身份
2014年,舊金山灣區丹維爾市(Danville)一名中國移民鍾傑(Jie Zhong,音譯)因移民手續作假被判撤銷美國公民身份。
鍾傑1999年持簽證進入美國,2006年他的第二任美國籍妻子幫他申請成為合法居民,他並於2010年3月成為歸化公民。不過在2010年年底,美國移民局官員開始調查他的婚姻欺詐。
法院表示,證據顯示,鍾在與第二任妻子18個月的婚姻期間仍繼續與他的第一任妻子、一個非美國公民生活在一起。而且從未與第二任妻子同住,不過是付錢給她以便”更快拿到綠卡”。最終,被判處取消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