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需重視第一次報稅 新稅法促國外未分配利潤迴流
聯邦政府關停近1個月創歷史紀錄,但國稅局(IRS)早在本月7日宣布將召回員工,報稅季1月28日開始。
南加會計師陳崢提醒兩點,對於獲得綠卡在美國首度報稅的新新移民,第一次報稅,如實申報很重要。其次,新稅法開始適用,在國外擁有公司的納稅人,新稅法將促使國外公司未分配利潤迴流。
會計師陳崢說,美國稅法定義的居民(包括公民,綠卡持有者等),只要有收入,就該報稅。綠卡簽發的日期,即是新移民登陸的日期。一年之中只要有一天持有綠卡,就算作美國的納稅居民,需要在第二年4月15日之前申報前一年的個人所得稅。美國稅法實行全球徵稅的原則。
無論是投資移民,或其它方式移民美國的新新移民。
陳崢指出,需要了解很重要的一點,他們剛到美國第一年的報稅很重要,尤其注意需要如實申報海外的資產。她強調,新新移民拿到綠卡之前沒有美國的稅務責任,所申報資產並不需要在美國交稅。很多新新移民不了解美國的情況,最開始也沒有做規劃,基於某種顧慮,未能如實申報中國的資產。甚至有國內投資移民者,定居美國之前,將所有資產存款轉移到親友名下,進入美國時幾乎一無所有。剛開始的幾年沒有工作,沒有任何收入來源,仍然依靠國內的積蓄存款生活。因此,只能從國內轉移資金,經常會有大筆金額匯到美國的帳戶,買房,消費,投資等,結果被國稅局盯上,質疑匯款來路不明而調查,使問題複雜化。甚至有新新移民因此惹上官司。
原本這些資金屬於投資人獲得綠卡前在中國的收入所得,如果第一次報稅時如實申報,沒有問題。否則第一年稅表顯示,在中國沒有資產沒有收入,剛來美國也沒有工作,零收入,但是突然大筆大筆匯款進入美國賬戶,隱瞞當年的收入,後果很嚴重。
她表示,如實申報的好處,即使國稅局審查,也可以以第一次申報的稅表為依據,做解釋,收到的匯款與申報的資產數額一致,符合規定,無需交稅。否則,賬戶一下多出幾百萬來路不明的匯入資產,很難解釋清楚,也很可能被視為最新收入,而履行交稅義務。如果第一次報稅沒有及時報告全部資產,也可以通過會計師補報。在中國已交稅的部分,可以在美國報稅時抵稅。
按照美國全球徵稅的稅法原則,獲得綠卡後,納稅人全世界所有的收入都需要在報稅時如實報告。
依照舊稅法,在國外公司持有股份超過10%以上,納稅人報稅時需要遞交財務報表。
陳崢特彆強調新稅法的一項重大變化,即特朗普新稅法中一項最新的規定SEC965條款,指在美國之外的公司,股東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佔有該國外公司股份超過50%,如果該公司有未分配利潤,則持有50%股份的美國納稅人需要報稅交稅其累積的未分配利潤,稅率8%-10%,可以選擇分8年付清。
按照新稅法,未分配利潤即使沒有分紅(公司多年累積的未分配利潤),在中國的大股東也需要交美國的稅。這一項新規定,對於在國內有公司的新新移民影響很大,需要特別注意,最好諮詢自己的會計師深入了解。
這一新稅法規定,只要特朗普稅法有效,今後將一直持續。陳崢認為,新稅法中這一條新規定的目的,是鼓勵美國納稅人把海外所持有的公司利潤送回來。如果即使不分配紅利也需要交稅,不如索性拿到分配利潤。這一規定促使美國股東把國外利潤所得流回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