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華人女博士遭警察槍殺案,賠82.5萬和解
發生在 2022 年的聖地亞哥華人女博士李燕(Yan Li,音譯)被警察槍殺一案近日迎來最終結果,聖地亞哥縣向李燕的兒子支付了 82.5 萬美元達成了這起非正常死亡民事訴訟的和解。
聖地亞哥縣發言人稱,這 82.5 萬美元包括律師費和法庭費用,此外沒有提供更多信息。
去年 5 月 25 日,聖地亞哥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已經宣布,免去了涉案的三名治安官和一名聖地亞哥警察的刑事責任。
事件回顧
2022 年 3 月 3 日,耶魯女博士李燕在位於聖地亞哥小義大利社區的公寓中被來送驅逐通知的警察開槍打死,年僅47歲。
李燕在 1997 年跟隨前夫從中國來到美國。她於 2003 年從耶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隨後在學術機構和製藥行業工作。她和前夫有一個兒子,現在 20 多歲。
法庭記錄顯示,李燕於 2018 年購買了她的這套公寓,但在未能支付物業管理費(HOA)後,於 2021 年失去了贖回權。記錄顯示,在止贖時,她欠了近 32000 美元。
房主協會於 2019 年 8 月向聖地亞哥縣提交了對該房屋的留置權,由於拍賣沒有人競標,房屋的所有權被轉移給了房主協會。
當年 10 月 1 日,該協會正式通知李燕,他們打算驅逐她。聖地亞哥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於 2022 年 2 月批准了驅逐。
案發當天中午 12 點 40 分,治安官傑森·邦奇(Jason Bunch)帶著驅逐令敲開了李燕的家門,但當他看到她拿著的刀時,他突然開始緊張並掏出槍與李燕進行了對峙。
根據李燕兒子在 2023 年 3 月向聯邦法院提起的訴訟稱,當時李燕正處於精神健康危機之中。
訴訟指出,李燕「手裡拿著一把刀,因為她正在廚房做飯」,她當時沒有離開房間,也沒有對任何人產生威脅。但邦奇大喊大叫著命令李燕放下刀,並威脅可能會開槍,並使用了髒話。
訴訟中寫道,李燕認為邦奇可能是入侵者,她將驅逐令扔在地上,然後關上了門。
警方隨身攝像機顯示,李燕關上門後,在門內大喊大叫,而邦奇也沒有離開,繼續與李燕爭吵,並呼叫了緊急支援。
⼤約 40 分鐘後,支援的警察攜帶警犬到場。
執法人員在40多分鐘內繼續嘗試讓李燕讓她從公寓里出來。但是當公寓經理和一名維修工人報告,前一天他們在進入李燕的公寓修理漏水問題時,她曾用刀威脅他們後,執法人員決定進入公寓。
執法部門表示:「根據報告的這一犯罪行為,公共安全受到威脅」 ,「這也是以使用致命武器襲擊罪名逮捕李燕的可能原因。」
但訴訟稱,李燕沒有對任何警察或公眾構成威脅,並且警察沒有尋求心理專家的幫助。
執法人員用公寓管理人員提供的鑰匙進入了李燕的公寓,當看到李燕躲在卧室門後並仍然拿著刀時,其中一人用非致命的bean bag(豆裝散彈槍)向她開槍。
在地方檢察官的刑事調查中,開槍人員陳述中說,他向李燕開槍是因為多次命令後,她仍拒絕舉起雙手走出卧室,於是他向李燕開了四發豆袋彈。
檢察官報告指出,李燕在被豆袋彈擊中後也仍然沒有表現出任何反應,但就在執法人員呼喚警犬時,李燕突然持刀衝出卧室,執法人員立即後退離開房間。在家門口,李燕用刀刺傷了一名負責警犬的執法人員。
與此同時,聖地亞哥市警察羅赫里奧·麥地那(Rogelio Medina)和縣治安官丹尼爾·尼克(Daniel Nickel)、哈維爾·麥地那(Javier Medina)和大衛·威廉姆斯(David Williams)向李燕開火,至少發射了十幾發子彈,李燕中槍後倒在了走廊的地板上,當場死亡。
訴訟稱,警察沒有遵循所謂的最「基本」培訓,包括不以虛假借口進入私人住宅,除非必要否則不使用任何武力。以及作為訓練有素的警察,他們應該認識到李燕正在經歷心理健康問題,他們被培訓識別精神疾病的跡象並被教導緩和局勢。
訴訟認為警方對表現出有精神健康問題的跡象並且可能有語言障礙的人使用了致命武力。訴訟還指控,警察給中槍倒地的李燕戴上⼿銬時,沒有進行必要的醫療護理。
但地方檢察官刑事審查報告中稱,李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合理地得出結論,她有能力、有機會、有意圖刺傷並重傷他們。
評估考慮到,李燕實際上已經用刀刺穿了一名執法人員的制服刺傷了他的胸部,傷口需要縫合五針。
評估還包括李燕在被槍殺前和被槍殺時的行為,包括她被隨身攜帶的攝像機拍攝到的刺殺動作,將刀刺向執法人員,受傷的執法人員在失去平衡後,與另一名警察和一名治安官一起倒在走廊的地板上,李燕「把刀換到右手」,「將刀舉過頭頂,朝他揮下,顯然是想再次刺傷他」
與此同時,聖地亞哥市警察羅赫里奧·麥地那(Rogelio Medina)和縣治安官丹尼爾·尼克(Daniel Nickel)、哈維爾·麥地那(Javier Medina)和大衛·威廉姆斯(David Williams)向李燕開火,至少發射了十幾發子彈,李燕中槍後倒在了走廊的地板上,當場死亡.
訴訟稱,警察沒有遵循所謂的最「基本」培訓,包括不以虛假借口進入私人住宅,除非必要否則不使用任何武力。以及作為訓練有素的警察,他們應該認識到李燕正在經歷心理健康問題,他們被培訓識別精神疾病的跡象並被教導緩和局勢。
訴訟認為警方對表現出有精神健康問題的跡象並且可能有語言障礙的人使用了致命武力。訴訟還指控,警察給中槍倒地的李燕戴上⼿銬時,沒有進行必要的醫療護理。
但地方檢察官刑事審查報告中稱,李燕的行為使執法人員合理地得出結論,她有能力、有機會、有意圖刺傷並重傷他們。
評估考慮到,李燕實際上已經用刀刺穿了一名執法人員的制服刺傷了他的胸部,傷口需要縫合五針。
評估還包括李燕在被槍殺前和被槍殺時的行為,包括她被隨身攜帶的攝像機拍攝到的刺殺動作,將刀刺向執法人員,受傷的執法人員在失去平衡後,與另一名警察和一名治安官一起倒在走廊的地板上,李燕「把刀換到右手」,「將刀舉過頭頂,朝他揮下,顯然是想再次刺傷他」。
因此,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認為,「鑒於整體情況,涉案執法人員對其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他們有理由相信必須使用致命武力來阻止迫在眉睫的死亡威脅或對所涉警察和治安官造成嚴重傷害。」
地方檢察官的審查只限於刑事責任,不分析或確定民事責任。
在李燕死亡一年後,她的兒子對聖地亞哥市、縣和相關人員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非法拘留和逮捕、疏忽和非法監禁等,尋求過失致死、生存損害、喪葬費等賠償。
如今該案件終於塵埃落定,但悲劇的背後是社會對精神病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是執法人員對於精神病人的處置缺少人文關懷,是家庭成員對精神病人的生活缺少關心照顧。
希望這樣的悲劇以後能少一些,也希望所有人對於精神病人的關注能更多一些。
因此,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認為,「鑒於整體情況,涉案執法人員對其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他們有理由相信必須使用致命武力來阻止迫在眉睫的死亡威脅或對所涉警察和治安官造成嚴重傷害。」
地方檢察官的審查只限於刑事責任,不分析或確定民事責任。
在李燕死亡一年後,她的兒子對聖地亞哥市、縣和相關人員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非法拘留和逮捕、疏忽和非法監禁等,尋求過失致死、生存損害、喪葬費等賠償。
如今該案件終於塵埃落定,但悲劇的背後是社會對精神病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是執法人員對於精神病人的處置缺少人文關懷,是家庭成員對精神病人的生活缺少關心照顧。
希望這樣的悲劇以後能少一些,也希望所有人對於精神病人的關注能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