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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重磅!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正式確認!

這部法律,

直接改寫了「代購」的時代!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只要你是代購,

就算偶爾代購的留學生,

都逃!不!過!

若不按法執行,

就算你在天邊,

都會把你抓到!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並遭到嚴懲!

最高罰款高達200萬!

罰得你傾家蕩產!

你,敢不遵守嗎?

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出台!

2018年8月3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大常委會以

167票贊成

1票反對

3票棄權

《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將明年1月1日

正式實施!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然而有些讀者看不懂了:《電子商務法》不就是《電子商務法》,為何要把它稱為「代購法」呢?

這部法律到底和澳洲代購

有什麼關聯呢?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圖片來自The New York Times)

事實上,《電子商務法》的催生,是因為中國網購的興起。雖然整個行業都是蓬勃向上,但事實上,卻是法律的漏洞。

某寶、某東、某貓電子商務平台出現的事故,層出不窮,卻始終缺乏監管。

而電子商務法就是為了整頓這一現象,同時,對於海外市場而言,

「代購」就成為了重中之重!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因此我們悉尼印象平台諮詢了專業人士還進行了實地採訪重點解讀《電子商務法》背後,談論對於代購的切身影響。

在這裡,小編重點解讀對代購法的普遍誤區!注意啦,代購們!一不小心,就罰得你傾家蕩產!罰款最高可達200萬元!或許大家已經在許多其他平台,看過關於《代購法》的解讀文章,他們樂觀地表示:這次法案只和大代購有關,

和普通的小代購是沒有關係的。

而事實上,

大錯特錯!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當1月1日新規出台之後,首當其衝受到影響的

就是私人代購!

若不按法執行,

明年1月1日

就是你們的

死!期!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而且誰敢不遵守?

條例白紙黑字地寫著: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最高罰款高達

200萬元!

一不遵守,

罰得你傾家蕩產!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朋友圈的代購們,

都哭暈了..

大型代購公司:「我們不怕!」然而小代購店苦不堪言:在兩個國家交稅,兩個國家申請執照,雪上加霜啊…

很多人覺得:天塌了,是高個頂著..

然而,這次是例外。

原本大的代購巨頭,例如澳賣吧,早已做好了準備,面對這陣狂風暴雨。

我們悉尼印象的記者專門採訪了澳專業的內部人士,給大家詳細講述了這一切。

(澳專家採訪)

圖中這位負責人表示:由於他們提前做好了準備,《電子商務法》的出台對他們的價格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然而,她卻透露:這對小型代購店,卻是雪上加霜。

小型代購店將不堪重負,因為他們分別要

在兩個國家申請執照!

在兩個國家交稅!

由此一來,各種成本也即將上調,無論是產品價格、快遞費用…

本來澳洲就競爭激烈,原本價格已接近透明化,利潤已經壓到最低。這種時候,法律還出台了..

讓他們怎麼活呀?

個人代購:執照、繳稅,一個也逃不過!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時候:你,已經違法了!

除了成本增加,對於私人代購,

還有無數「難題」要去解決..

如果你已經是小有規模的澳洲代購,在某寶或其他電商網站上有自己的銷售平台。

例如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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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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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幸地告訴你,

你得馬上去申請執照!

按照《電子商務法》,

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行政許可或者銷售資質

你將違法!

平台將有權報送相關管理部門

進行處罰!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平台監督:法律實施壓力於平台,來監督代購!朋友圈的代購們,你們也逃不過了..

事實上,朋友圈的代購,才是真正的大頭..

在澳洲這種類型的代購,真的是涉及很廣。

我們在澳洲的華人們或多或少甚至做過,給親戚朋友買點東西,賺點跑路費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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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把代購直接變成了他們的工作。每天跑超市藥店代購點,和上下班似的。

在微信上推銷產品,天天在朋友圈發發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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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留學生,就靠這樣,直接把自己的生活費房租全部賺了出來。

可見,這在澳洲華人中是一個多麼可觀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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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抱著僥倖心理以為

微信代購這麼分散,

怎麼可能管得到?

現實,會告訴你一個殘忍的答案…

第二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並應當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二十八條,電子商務平台運營者,對於賣家而言,有責任和義務,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備納稅信息。

如果沒有做到,

會面對嚴懲!

因此,專業人士推斷說:關於社交媒體例如微信,如果不整頓用戶的「買賣行為」,有可能會遭到中國法律的重罰。

明文規定:

違反本法相應規定的賣家,最高可被罰5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違反本法相應規定的平台,最高可被罰200萬人民幣,但造成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更高的罰款。

目前,對於通過社交軟體/私人幫忙性質的代購,預計2019年待相應法規出台後,此類型的代購將受到規範。

 

平台為了不給自身惹麻煩,只能先整頓用戶的買賣行為。

若它手軟,等待它的是政府

更高額的罰款!

政府和平台雙管齊下,

就算你躲到天邊,

也可以把你抓著!

真是應了這句: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

政策出台,朋友圈的代購還做得下去嗎?

事實上,現階段的代購,自然是毫無規章制度可言,只是平常幫人跑跑腿,賺點零花錢罷了。

本來成本就貴,澳洲的交通費、產品的費用就不便宜了,累死累活跑來跑去的,說實話也就是賣勞動力賺錢。

而為什麼會有人願意買?無非也是看著兩個字

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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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成本增加,法律完善之後,

對於消費者而言,好的一面更多,再也不用擔心買到的是假貨,有法可依,保障了消費者權益。

對於代購而言,難度越來越大

不管是大代購還是小代購,都逃不過執照、繳稅..

然而,懲罰的數字如此驚人,一時的念頭,可能導致傾家蕩產!

你敢逃嗎?

政府在監控,平台本身也在監控,

你,逃得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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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再也不是想代就可以代了

但一切都朝著正規有序發展..

代購的市場沒有消失。

但是在市場的大浪中,根基不穩的會倒,留下來的都是經過千錘百鍊的代購們..

無可否認的是,

在市場中穩住的第一步,

就是依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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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以下是按照法律,

代購應該執行的所有的步驟:

1. 依法註冊依法審批

如果在澳大利亞從事代購,並準備在某電商/某網站/某寶/某東等電商運營平台開店做生意時,必須要在中國的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必須要有相應的營業執照需要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比如:註冊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等。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某電商平台部分入駐商家公示的行政備案及品牌授權書

此外如果賣家銷售的是特殊類的產品或商品,必需要經相應的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或者行政許可資格之後才可以進行銷售。

比如嬰兒配方奶粉,必須為帶中文標籤,通過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獲取配方註冊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銷售食品,則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

銷售的保健品也必須是經過相關部門批准之後才可以進行銷售。

2. 如實報稅依法納稅

舉例來看,小明是一名代購店的老闆,他想要在淘寶售賣澳大利亞的產品,那麼他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繳稅,其中包括:工商主體登記;銷售商品;完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等制度;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等

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倉儲物流、報關、報檢等服務。

 

違反本法相應規定的賣家,面臨最高50萬人民幣的罰款。如果涉及偷稅漏稅,則需要承擔更高的罰款,並承擔刑事責任。

 

不難看到,針對跨境消費繳稅這一漏洞,政府此次的政策有效填補了稅收。但是,在澳賣家面臨中國和澳大利亞雙方繳稅的情況,這也加大了商戶的稅收負擔。為了達到一個平衡點,還需要中澳雙方通力合作。

3. 合理維權有法可依

在中國的電商平台上出售產品的代購、代購店或其他組織售賣假貨,使用虛假宣傳,對消費者進行了誤導或出售假貨屬於違法行為。電商平台也將受到五十萬到兩百萬不等的處罰。近年來,「微商」發展迅速,消費者權益也很難被維護。去年,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國消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網路消費投訴多發,微商交易維權困難」占第一位。「微商」准入門檻低,交易系統不完善,同時,由於沒有實體店,沒有經營執照,沒有信用擔保,沒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當交易出現問題時,賣家可以直接刪除好友或者更換賬號來逃避法律責任,消費者維權難。此外,惡意刷好評返現,購買水軍刷好評的現象也層出不窮。如「親,給個五星好評吧,有紅包哦!」。有些商家在客人給予差評之後,會通過電話騷擾迫使消費者更改評價。

 

正式確認!中國出台「代購法」,最高罰款200萬!朋友圈的代購都哭暈了..

網友給出差評後被騷擾來源:新浪微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指出,任何的經營者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都應當是第一位的。《電子商務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費者權益,也為消費者提供了保障。

 

這也為在正在使用電商平台的澳大利亞代購,澳大利亞代購店和其他代購組織敲響了警鐘。

4.物流運輸責任明確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以上為《電子商務法》第二十條,在澳大利亞運輸至中國的產品中,使用快遞物流是必不可少的。

編輯:Shelly Lily

文中所有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九條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本法所稱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路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本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二十八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

 

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第八十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實施侵犯知識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圖片轉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此篇因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處,無法註明還望諒解,如原作者看到,歡迎聯繫小婭認領(或直接在公眾號留言),確認後我們會在後續文章作出單獨聲明。如覺侵權,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多謝!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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